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021-10-08 17:59:08 字數 3224 閱讀 4740

1 總則

1.1安全工器具的正確選擇、維護與使用,是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之一。為加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依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1.2 本辦法規定了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配備、保管、檢查試驗和報廢全過程中的主要環節。

1.3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1.4 本辦法由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1.5 本辦法與上級相關規定有牴觸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2 安全工器具的分類

2.1 絕緣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人身觸電的各類工具,如:高壓驗電器、絕緣棒(地線操作棒)、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夾鉗、絕緣膠墊等。

2.2 防護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各類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護目眼鏡、防毒面具、接地線等。

2.3 安全標誌工具:是指為規範人在生產活動中的行為,設定在生產現場的各類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攔網等。

3 管理職責

3.1公司安全生產部是安全工器具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

3.1.1負責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畫的審查編制;

3.1.2 負責新建投產工程安全工器具配備計畫的審核;

3.1.3 負責安全工器具購置的選型;

3.1.4 組織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預防性試驗和新購進安全工器具的驗收試驗;

3.1.5 組織對安全工器具的報廢鑑定。

3.2 各單位安全員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負責人,其主要職責:

3.2.1 編制單位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畫;

3.2.2 組織單位安全工器具定期預防性試驗;

3.3.3 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

3.3.4 定期檢查班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況;

3.3.5 每季度組織一次對本單位安全工器具的檢查。

3.3 班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單位,應設專人管理,其主要職責:

3.3.1 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庫房,按定置要求擺放整齊;

3.3.2 每月定期對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3.3.3 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檢查和預防性試驗台帳;

3.3.4 對個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4 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管理

4.1 各單位按配備標準或實際需要,按公司《兩措管理辦法》編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補充或需用計畫,於每年7月底前報公司安生部。

4.2 安生部組織對各單位計畫進行審核、彙總,列入年度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畫。

4.3 安生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安措計畫,交物資公司按計畫採購後,由各單位辦理領料手續領回下發使用。

4.4購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具有以下證件:

4.4.1 安全生產許可證;

4.4.2 產品合格證;

4.4.3 安全鑑定證;

4.4.4 產品說明書;

4.4.5 檢測試驗報告。

4.5 如需自行組裝、安裝所購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須具有上述證件。

4.6 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生部組織驗收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5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5.1 安全工器具應統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櫃)內,房內應保持乾燥、通風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與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5.2 絕緣杆一般應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時,支撐點間距不宜過大,以免操作杆變形彎曲。

5.3 絕緣靴、絕緣手套應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櫃內,上面不得堆壓任何物品。手套應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時,手套內應塗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5.4 所有安全工器具應按定置要求存放,對號入座。

5.5 工器具應有統一分類編號,編號原則為單位**—保管使用的班組站**—工具名稱簡稱—順序號。

5.6個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工器具,應有固定的存放地點,做到擺放整齊。

5.7安全工器具房應有安全工器具登記清冊,並做到實物與清冊一致。

6 安全工器具的檢查與試驗

6.1安全工器具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

6.1.1 絕緣操作杆:檢查表面有無裂紋、脫漆;接頭是否牢固;握手標誌清晰;不超試驗週期。

6.1.2 絕緣手套:檢查有無粘黏、漏氣現象;不超試驗週期。

6.1.3 絕緣靴:檢查靴底有無裂紋;不超試驗週期。

6.1.4安全帽:檢查帽襯與帽殼間距大於3cm;帽殼無裂紋;繫帶調節靈活。

6.1.5 安全帶:檢查元件完整無裂紋;鉚釘無偏移;織帶無裂紋;不超試驗週期。

6.1.6 驗電器:檢查與絕緣操作杆連線牢固;電池有效;聲光清晰。

6.1.7 接地線:檢查塑料護套完好;無斷股;各部連線牢固,螺栓緊固。

6.1.8 圍欄網:檢查網繩無斷裂;警告標誌(止步,高壓危險)完整。

6.2 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

6.2.1 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按《安規》及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規定執行。各類常見工器具的試驗專案、週期和要求見附表

一、二、

三、四、

五、六。

6.2.2 若工頻耐壓試驗中試驗變壓器的電壓等級達不到試驗的要求,可分段進行試驗,最多可分為4段。分段試驗電壓為整體試驗電壓除以分段數,再乘以1.2倍的分段係數。

6.3 預防性試驗工作的安排

6.3.1 絕緣杆、驗電器、絕緣手套、絕緣鞋由各單位委託變電工程公司做試驗。

6.3.2 安全帶(繩)、梯子,各單位自行按週期組織進行試驗。

6.3.3 安全工器具試驗合格後,試驗人員應出具試驗報告,並在工器具上貼上不幹膠製成的「試驗合格證」。

6.3.4 各單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負責人應將每次試驗結果登入在臺帳內,並儲存好試驗報告。

7 安全工器具的報廢

7.1 有下列情況的安全工器具應予報廢;

7.1.1 絕緣操作杆表面有裂紋或工頻耐壓沒有通過;

7.1.2 絕緣操作杆金屬接頭破損和滑絲,影響連線強度;

7.1.3 絕緣手套出現漏氣現象或工頻耐壓試驗洩漏電流超標;

7.1.4 絕緣靴底有裂紋或工頻耐壓試驗洩漏電流超標;

7.1.5 接地線塑料護套脆化破損;導線斷股導致截面小於規定的最小截面;成組直流電阻值小於規定要求;

7.1.6 防毒面具過濾功能失效;

7.1.7 梯子結構鬆動,橫撐殘缺不齊,主材變形彎曲;

7.1.8 安全帽帽殼有裂紋;帽襯不全;

7.1.9 安全帶織帶脆裂、斷股;金屬配件有裂紋,鉚釘有偏移現象;靜負荷試驗不合格。

7.2 預防性試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報廢,由各單位彙總後提出申請,出具試驗報告報公司安生部審定。

7.3 因安全工器具存在嚴重缺陷或使用年限達到規定,需要報廢時,由各單位提出申請,敘述報廢的理由報安生部,由安生部組織鑑定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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