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2021-06-04 19:30:26 字數 974 閱讀 2514

***股份****車輛停放管理暫行規定

為了加強對職工車輛停放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停車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有需使用或停放者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本公司人員的自行車、助動車、電單車如需要在本車庫停放,必須於本單位有關部門登記,辦理車輛停放證。車庫開放時間為:8:00—22:45。

2、收費標準為自行車10元/月,電動自行車15元/月,助動車20元/月,電單車30元/月。每季度末25—30日向商場總務部(職能部門工會)購買停放證,停放證工本費1元/張。逾期不辦理補證、退證、換證手續。

3、凡停放車輛於車庫內的所有人員須服從車輛管理人員指揮,停放於指定地點,不得隨意亂放或阻塞通道,停放後須鎖好車鎖。

4、車輛停放證須固定在停放車輛的明顯部位,所有車輛一律憑停放證及本人工號牌或工作證進入車庫,不固定停放證、無停放證的車輛和不出示本人工號牌或工作證的,車輛管理人員有權拒絕車輛入庫。

5、車輛進入車庫須向車輛管理人員領取停車牌,車輛出車庫時須將停車牌交車輛管理人員。如停車牌遺失須憑書面說明和有效證件,並經本單位有關部門確認後領取車輛,另賠償停車牌工本費10元。

6、車輛進出車庫應推行,如損壞公用設施,應照價賠償。

7、不能出示有效停放證或亂泊車輛、阻塞通道、不服從管理者,視違章程度處於罰款,罰款金額20—50元,違章者須繳納罰款後方可駛去。

8、任何人不得自行或請他人於車庫內抹車或修車。

9、停放在車庫的車輛不得過夜。如在22:45以後仍未取走的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上鎖,第二天開放時間才能取車。

車主憑車輛停放牌及本人有效證件經車輛管理人員確認後,方可開鎖取車。若連續停放10天以上作無主清庫處理。

10、車主如對車庫管理和對車輛管理人員投訴可以向黃浦區車輛停放管理公司或***股份****後勤保障部提出,聯絡**:63278332或63588888*3335。

本制度解釋權屬黃浦區車輛停放管理公司、***股份****後勤保障部。

黃浦區車輛停放管理公司

***股份****

二○○五年九月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1 各車輛進入廠區應下車推行或減速慢行 小車 廠區內嚴禁騎車 趟車 亂停亂放。2 各類車輛按指定泊位合理 正確停放,做到 車頭朝內,由內而外的順序依次有序整齊停放,間距適當,不越畫線。3 停放的車輛應及時上鎖,切勿把所攜帶的貴重物品放於車上,否則由此發生的被盜 被損情況後果自負。4 進入廠區的所有車...

大廈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大廈管理和交通秩序特制定車輛停放管理制度。1 凡本大廈有車輛的業主,請主動到門衛室登記 領牌 車牌押金10元 憑牌出 入。2 外來車輛進出大廈時,保安員對其必須進行登記 發臨時停放牌,憑其出入大廈。3 車輛應按大廈相關規定的要求停放於規定位置。4 車輛停放好後,拉好手閘,關好車窗門,鎖好防盜...

小區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 行人安全,制定本制度 1 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 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2 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3 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小區內停放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4 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