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東公司機電管理制度

2021-05-27 19:45:20 字數 5104 閱讀 2597

神東煤炭分公司機電裝置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公司機電裝置管理水平,保證裝置安全經濟執行,重新修訂本辦法。

第二條裝置管理的範圍:凡構成神東分公司固定資產的裝置。裝置分為有償使用和非有償使用兩種,有償使用裝置由裝置管理中心集中管理,非有償使用裝置由動力部監管。

第三條各生產礦井和地面生產單位以及生產服務中心、生產準備處、維修中心的裝置實行有償使用管理;其餘單位的裝置實行非有償使用管理。

第四條機電動力部是神東分公司裝置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機電裝置管理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工作。其主要職責:

1. 貫徹落實國家、地方、行業的有關裝置管理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和規定,並監督執行

2. 負責組織機電、運輸等專業管理和中長期規劃工作

3. 負責裝置全壽命管理的業務指導工作

4. 負責指導機電、運輸工作的質量標準化工作

5. 負責機電業務保安工作的指導、監督、協調

6. 負責裝置、配件採購和國產化工作的專業指導

7. 負責組織解決生產中存在的重大機電技術問題

8. 負責組織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推廣應用和技術交流工作

9. 負責重大機電裝置事故的追查處理工作

10. 負責eam系統執行的專業指導工作

11. 負責專業化服務的指導、監督、協調工作

12. 負責專項資金中機電專案的業務指導、監督、協調、檢查;並對非有償使用裝置專項資金專案的實施進行監管

13. 負責非有償使用裝置的監督管理

14. 負責節能、計量專業管理

15. 負責供暖、供熱、給排水管理

第五條裝置管理中心是有償使用裝置的管理單位,其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地方、行業有關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制度

2. 負責裝置的全壽命管理,即:前期管理、使用管理、事故管理、維修管理、改造管理、報廢等全過程管理以及國產化和專業化服務管理

3. 指導裝置的狀態監測,負責故障精密診斷工作

4. 負責eam系統機電裝置基礎資訊的錄入和維護工作

5. 負責裝置技術交流和裝置技術資料管理工作

6. 負責組織裝置購置的技術談判

7. 組織機電裝置事故的追查處理工作

8. 負責裝置大型部件管理工作

9. 負責索賠件的技術談判工作

10. 負責裝置售後服務的管理和技術支援工作

第六條物資**中心負責物資計畫、採購、驗收、儲備、配送及索賠工作。

第七條維修中心負責裝置的大、項修工作;單體支柱的專業化維修工作。

第八條裝置使用單位負責裝置現場執行管理,做好潤滑、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負責根據裝置的結構、效能和執行特徵,制定和嚴格執行裝置操作規程、維護保養制度。

第九條裝置購置計畫編制

1.裝置管理中心根據公司年度規劃和下一年度採掘接續計畫、結合裝置使用、庫存、大修情況,編制上報裝置更新購置建議計畫,經機電動力部、計畫部審核後,提交公司審定。

2.基建專案購置裝置計畫,由基本建設部向機電動力部提供裝置清冊及裝置選型設計的相關資料,機電動力部會同基本建設部組織裝置管理中心等有關單位的專業人員進行會審,會審結果提交公司審定。

3.有償使用裝置購置計畫(基建計畫除外)由裝置管理中心負責錄入eam系統,其餘裝置購置計畫由物資**中心錄入eam系統。

第一十條裝置的選型

有委託設計的專案,其裝置選型由設計單位負責,機電動力部、基建部會同有關單位審核;其它裝置的選型由動力部組織相關單位審核後報公司審定。

第一十一條裝置購置

1.國產裝置:物資**中心根據裝置購置計畫負責裝置採購的商務操作;裝置管理中心負責組織裝置的技術交底和技術協議的簽訂工作。

2.引進裝置:物資**中心根據採購計畫提交採購申請,及時跟蹤合同執**況並反饋資訊。

3.裝置到貨驗收、出庫:裝置到貨後由物資**中心依據訂貨合同組織驗收,對於通用的中小型裝置,裝置管理中心參加;對於大型、非通用裝置,裝置管理中心、使用、安裝等單位參加;對於引進裝置,除按以上要求外,必須有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人員參加。

對驗收中存在的問題,由物資**中心負責與製造商(**商)協商,簽訂備忘錄,落實索賠等有關事宜。驗收合格的裝置由裝置管理中心進行資產編號。專項資金購置的裝置由裝置管理中心辦理出庫手續。

基建專案購置裝置,裝置管理中心在eam系統中統一編制領用裝置工單,物資**中心負責錄入工單領用的裝置,專案單位出庫。專案竣工移交後裝置資產劃轉由裝置管理中心統一管理。

第一十二條裝置的付款

裝置到貨驗收合格後按照合同規定付款;質保期滿經裝置管理中心和使用單位簽字認可,機電動力部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物資**中心方可支付質保金。

第一十三條裝置資料管理

隨機技術資料由裝置管理中心統一建檔管理。裝置管理中心接到資料後,要立即組織進行翻譯和製作機電基礎資料。裝置使用、維修單位可隨機獲得乙份相關資料,進入eam系統內的資料可根據授權進行查詢。

第一十四條隨機工具管理

隨機工具由裝置管理中心提交分配方案,動力部審批,物資**中心統一發放。

第一十五條裝置管理中心對有償使用的裝置在eam系統中建帳,實行資產全壽命跟蹤管理。

第一十六條對於年度生產接續計畫內的綜採、連採等成套裝置,可直接辦理有償使用手續,由裝置管理中心安排物資**中心將裝置運至指定地點,吊裝、運輸費用在裝置運輸費中列支;各單位需用其它裝置時,必須提前乙個月在eam系統中向裝置管理中心申請,裝置管理中心負責辦理有償使用手續,其裝置的吊裝、運輸費用由各單位承擔。

第一十七條裝置管理中心必須保證出庫(廠)裝置完好,裝置出庫(廠)前由裝置管理中心組織使用單位、維修單位或物資**中心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手續。

第一十八條裝置使用費由折舊費、大修費、管理費和新舊調節費四部分構成。

第一十九條計費原則

1.使用費以天為單位進行計算,按實際使用時間收取。

2.同一型別裝置在計算使用費時原值進行平均,在不考慮新舊程度(調節費)的情況下,日使用費相同。

3.按過煤量計算裝置新舊調節費。

第二十條使用費計算

1.基本使用費

1)折舊費:以固定資產卡片計算出的裝置折舊費作為裝置的應提折舊費。

單台裝置日折舊費=(各類有償使用裝置計提折舊費總額/各類有償使用裝置總原值)×單台裝置平均原值/365天

2)管理費:

單台裝置日管理費=(各類有償使用裝置核定管理費總額/各類有償使用裝置總原值)×單台裝置平均原值/365天

3)大修費:將裝置分為五類:引進綜採、引進連採、洗選裝車、特種車輛、國產及其他裝置。

單台裝置日大修費=(各類有償使用裝置核定大修費總額/各類有償使用裝置總原值)×單台裝置平均原值/365天

2.新舊調節費

因同種裝置原值平均後計算出基本使用費相同,考慮裝置新舊程度的不同、同類裝置的過煤量不同,為了鼓勵使用好舊裝置,從總使用費中提取一部分費用,用於使用費的調節。

新舊係數:對於引進綜採、連採裝置以過煤量為基數計算新舊程度的附加使用費,其它裝置則不考慮新舊調節係數。

日調節費=調節費率(常數)×(-1000/裝置平均壽命用量×日累計過煤量+1000)

期段調節費=調節費率(常數)×(-1000/裝置平均壽命用量×期段開始日累計過煤量+1000)×期段間實際有償使用天數

第二十一條使用費的收取和使用

1.使用費計提時間,從辦理裝置出庫至裝置退還驗收為止。使用費每月結算一次,裝置管理中心對系統生成的結算單進行審核後,轉結算中心扣繳。

2.使用費上繳公司,由公司安排統一使用。

第二十二條對於退還或停用裝置,裝置管理中心在指定地點組織相關單位驗收,合格後辦理交接手續。使用單位要保證退還裝置清潔乾淨,到大修期的裝置零部件必須齊全完整,能夠運轉。不到大修期的裝置要保證其狀態完好,否則清洗、缺件、修復等相關費用由使用單位承擔。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使用的裝置不得轉借和調換,如確實需要,需經裝置管理中心辦理手續。

第二十四條根據公司生產接續計畫,裝置管理中心負責編制裝置配套計畫,並履行審核、審批手續。

第二十五條因責任事故造成裝置損壞,修復裝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使用單位承擔。

第二十六條公司以外單位使用裝置,必須經公司批准,裝置使用費另行計算,簽訂正式有償使用合同,同時辦理擔保等手續。

第二十七條新型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中心組織相關單位的專業人員根據國家行業規定和技術資料編制操作規程,經機電動力部和安全監察局審批後執行。

第二十八條使用單位要建立健全裝置執行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保證裝置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備用裝置要完好。

第二十九條使用單位必須執行裝置點檢制度、預防性(計畫)檢修制度,保證每天足夠的維護保養時間。

第三十條裝置的預防性檢修工作,必須充分利用eam系統,嚴格執行預防性維修工單(ppm工單)。要提前做好檢修所需配件、材料、工器具和人力資源等有關準備工作,保證檢修工作按計畫進行。

第三十一條裝置操作工上崗前要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特殊工種的培訓、考試、審核、發證、驗證由安監局、教培中心負責。

第三十二條裝置管理中心每月組織一次機電裝置現場執行管理檢查,動力部每月組織一次專項檢查,並對檢查結果進行獎罰通報。

第三十三條裝置事故定義

造成裝置直接經濟損失在25-50萬元(含50萬元)的為一般機電裝置事故;造成裝置直接經濟損失在50-100萬元(含100萬元)的為重大機電裝置事故;造成裝置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的為特大機電裝置事故。或全礦井影響生產在4小時以上24小時以下(含24小時)的為一般機電裝置事故;全礦井影響生產在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含48小時)的為重大機電裝置事故;全礦井影響生產在48小時以上的為特大機電裝置事故。或綜採系統影響生產在16小時以上32小時以下(含32小時)的為一般機電裝置事故;綜採系統影響生產在32小時以上64小時以下(含64小時)的為重大機電裝置事故;綜採系統影響礦井生產在64小時以上的為特大機電裝置事故。

事故追查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

第三十五條裝置管理中心負責裝置的大修、項修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條原則上裝置大、項修工作由維修中心承擔。維修中心沒有能力承修的裝置和部件可以外委。具體外委操作程式執行公司招投標管理辦法和大修管理辦法。

第三十七條裝置大修計畫的編制:對於引進裝置的大修計畫,裝置管理中心要根據下一年度《生產接續計畫》、《裝置配套計畫》,結合裝置狀況,在每年的5月底以前編制完成下一年度的大修建議計畫。對於國產裝置的大修計畫,使用單位要根據裝置的使用時間、過煤量及執行狀況,於每年的9月上旬以前向裝置管理中心提報下一年度的裝置大修申請。

裝置管理中心要結合全公司在籍、在用裝置情況,在現場核查、確認的基礎上,於每年的10月上旬以前,編制完成下一年度的大修建議計畫。大修建議計畫上報公司機電動力部、計畫部審核,經公司審定後執行。

焦煤公司機電科管理制度

審核 批准 編制 機電科 二 八年九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機電工作管理水平,發揮機電工作效率,更好的為煤炭生產服務,特制定 焦煤公司機電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要加強對機電工作的組織領導,在總經理領導下,由機電副總經理和機電副總工程師直接負責公司機電管理工作,機電科 各採掘區隊 輔助單位都要有一名...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司機

司機管理制度及績效考核辦法 一 管理制度 1 司機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上班時間 7點 晚5點週日休息。2 必須熟知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否則因違章行車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司機個人負責。3 司機應熟知所駕使車輛的效能,確保車輛安全...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

第三章禮儀規範 第十六條司機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1 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 注意頭髮 手部的清潔 3 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 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勢 第十七條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 禮貌 說話文明 第十八條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准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第十九條司機必須注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