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張莊中心小學學籍管理制度

2021-05-26 13:19:26 字數 1210 閱讀 2713

一、 入學

一年級新生入學,按上級劃定的本校招收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入學,並按規定時間班裡報名註冊手續,新生按學校規定編班,不得挑選班級。

二、轉學轉入學生,因戶口遷移到本校的服務範圍或父母在本地區工作或投親的並具有本地區正式戶口的學生,有正式的轉學聯絡表,經上級主管領導批准可轉入本校就讀。轉入本校的學生需經過「語、數、英」三科的測試,合格者轉入相應年級插班就讀。轉出學生,因戶口遷移,更換住址、父母工作調動等到外校學習,須由家長事先到學校申請,經教導處批准填寫轉學聯絡表,家長持聯絡表到本縣教委審批,批准後,接到學校填寫的「同意接受」加蓋公章後將表送回學校,學校開出轉學證明,轉學手續在學年末結束前或學年初開學後一周內辦理。

三、借讀

1、無本地戶口的學生申請到本校上學的,學生家長持原校借讀聯絡表,經學校批准可在本校借讀。

2、不在本校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申請在本校上學的學生為借讀生。經學校同意,辦理借讀手續。學校不接收低年級時無人接送,無人管理,無學習能力的借讀生。

四、休學

1、學生因病及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需長期修學者,由學生家長持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經主管領導批准可辦理休學手續,准許休學,保留學籍。休學期滿,持醫院出具的**證明辦理復學手續,如未**要辦理延長休學手續。

2、如休學期滿,未與學校聯絡,既不復學也不辦理延續休學超過半年者,學校有權分類處理。

3、休學期滿的學生根據情況回原班或插入相應年級的班級。

五、退學

1、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在校學生不能退學。

2、已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年齡在16周歲以上的學生經家長申請,填寫退學申請,家長簽字蓋章後學校和校區同意,報縣教育局批准,准予退學,退學後不與復學。

3、因病、傷殘、休學後長期不能**,年齡到16周歲的學生,由家長申請填寫退學申請表,家長簽字蓋章,小學和初中生還應到校區審批。經校區同意報縣教育局批准,方准予退學,退學後不與復學。

4、小學外省市借讀生不辦理退學手續。

六、流失

凡未經批准中途不上學的在校生視為流失生,小學流失生是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九年義務教育法》的行為,因此要避免流失的出現,制定措施如下:

1、對於符合退學條件而不到校上課的學生,由班主任負責辦理退學手續。

2、對無故不上學的學生,班主任要家訪宣傳《義務教育法》作動員工作,如多次動員無效,由教導處上報校區主管校長,校區採取措施無效者,超過乙個月即上報縣教育局。

3、對無故不上學的學生,經動員返校上學的,各年級班級必須接受,但根據考勤規定要給與必要的、恰當的批評教育。

辛集中心小學學籍管理制度

一 入學 一年級新生入學,按上級劃定的本校招收範圍內的時齡兒童入學,並按規定時間班裡報名註冊手續,新生按學校規定編班,不得挑選班級。二 轉學 轉入學生,因戶口遷移到本校的服務範圍或父母在本地區工作或投親的並具有本地區正式戶口的學生,有正式的轉學聯絡表,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可轉入本校就讀。轉入本校的學生...

寨河中心小學學生學籍管理制度

一 招生 一 招生範圍及條件 6歲半的學齡兒單 按當年入學定 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具有學習能力者,均可報名入學 戶口不限 二 招生時間 遵照上級教育部門決定,每年秋季招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三 招生辦法 1 由學校行政和有關教師組成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招生的報名 審核 編班等工作。2 新生報名 家長攜...

小學學籍管理制度

一 總則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保障教育法的實施,規範學校的學籍管理,特制定本校學籍管理制度。二 新生入學 1 我校實行秋季招生,小學教育階段為六年。2 一年級新生的入學年齡為六周歲。本著就近原則,凡是轄區內適齡兒童,一律免試入學。3 報名時需帶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證件。4 新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