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定

2021-05-23 23:01:48 字數 1989 閱讀 3177

危險化學物品管理制度

一、編制目的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物品的安全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危險化學物品的危害,保障公司員工的生命安全及財產安全,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危險化學物品的儲存、裝卸、使用、出入庫和廢棄處置。

三、定義

危險化學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特性,能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傷的化學品。包括**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和腐蝕品等。(我們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煤礦許用火工品、稀料、柴油、液壓油、油漆、膠等)。

四、職責

對危險化學物品的儲存、裝卸、使用、出入庫和廢棄處置實施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和個人,依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

(一)庫房職責

1、負責危險化學物品的日常安全監督管理。

2、負責危險化學物品註冊登記,建立檔案。

3、負責危險化學物品的裝卸管理。

4、負責危險化學物品的出入庫管理。

5、負責危險化學物品安全標籤、安全技術說明書的檢視。

6、對危險化學物品包裝物和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實施監督管理。

7、負責廢棄的危險化學物品包裝物的**管理。

(二)採購部門職責

所採購的危險化學物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三)各使用單位

1、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使用危險化學物品人員進行作業知識學習。

2、由專人管理負責本單位危險化學物品的儲存和使用的日常管理。

五、儲存和使用管理

1、各部門負責人必須阻止儲存、使用人員檢視危險化學物品安全標籤、學習安全技術說明書,熟悉它們的效能、危害,掌握個人防護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識,防止造成汙染或人身傷害。

2、儲存、使用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穿戴好必要的防護用品,並按有關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根據危險化學物品的種類、特性,在儲存、使用場所設定相應的安全設施、裝置,配備相應的足夠滅火器材,並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執行要求。

4、危險化學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並由專人管理。

5、各部門領用必須執行領用審批制度,不得擅自領用。

6、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取危險化學物品,由部門負責人負責安排專人管理,嚴格領退,監督使用。

7、各使用班組由班組長負責指定專人管理,謹慎運輸和攜帶,全程監護,不准亂拿亂放,嚴格領退手續,不准職工私自存放,在易燃易爆危險品使用過程中不涉及人員嚴禁接觸、拿用。

8、領用危險化學物品必須用符合規定的標有明顯標誌的可靠的包裝、容器盛裝;分到要謹慎,防止濺灑、碰撞。

9、危險化學物品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重複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容器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用完後的包裝物、容器如數交回所現單位,由單位負責人統一儲存、處理,不准亂放亂扔。

10、對危險化學物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

11、儲存時碼放不能過高。泡沫、紙箱類的碼放高度與燈之間的距離應大於0.5公尺;高度超過1.5公尺的不能只能擺放一層。

六、裝卸管理

1、對裝卸管理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使其掌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知識,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由專人現場指揮。

2、搬運危險化學物品時要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磨擦、重壓和傾倒。

3、人力搬運危險化學物品不能超過人體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車運輸不得超重載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車、碰撞而發生事故。

七、出入庫管理

1、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或專用場地內,並設定明顯標誌;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並由專人管理。

2、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嚴格執行收發、登記、清點、檢查制度。

八、廢棄管理

1、危險化學物品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格管理,統一**;鐵製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乾淨,不得改作它用。

2、凡拆除的容器、裝置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乾淨,驗收合格後方可報廢。

3、儲存、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一 編制目的 為了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預防 控制和消除易燃物品的危害,保障公司員工的身命安全及財產安全,根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及其它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儲存 裝卸 使用 出入庫和廢棄處置。三 危險化學品定義 危險化學品...

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一 對具有燃燒 腐蝕 放射線等效能的各類易燃 易爆危險物品應實行 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層層負責,責任到人 的管理原則。二 凡購置 領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根據需要,由各專業科室提出,申請,按審批許可權上報,根據需要易燃 易爆 危險物品類別由總務科或專業科室執行。各科室不能借讓危險物品於其它單位或個人...

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一 施工單位和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消防法規,堅持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的方針,無條件接受消防機關和保衛部門的監督檢查。二 禁止在施工現場吸菸,違者加重處罰。三 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必須辦理 用火證 並設專人監護。四 現場的油料 油漆 木料 氧氣 乙炔等易燃 易爆物品必須單獨存放,妥善保管,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