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車管理制度

2021-04-25 01:19:32 字數 4665 閱讀 9608

提運車間

2023年5月27日

目錄一、 電機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2)

(1)一般規定2)

(二)交**制度2)

(三)行車制度3)

二、 電機車司機崗位責任制6)

三、 電機車維修工崗位責任制7)

四、 電機車電機管理制度7)

一、 電機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電機車司機必須熟悉本規程,新司機經老司機培訓,操作乙個月,考試合格方准駕駛機車。必須由正式司機駕駛,未經考試或沒有合格證者,不准駕駛機車。

2、司機、學習的新司機可乘電機車,其它人員禁止乘電機車。

3、上崗必須佩戴好個體勞動防護用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

4、作業前對作業區域進行安全確認,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或上報。

5、電機車在執行中集電器損壞,應立即停車,及時處理,安裝時必須配戴膠皮手套,防止觸電。

6、要經常檢查溜井格篩的磨損和堵塞情況,發現問題應停止裝卸,立即向有關人員匯報,及時處理

7、一旦發生事故,應按照應急救援現場處置措施進行搶救或自救並及時上報。

8、電機車司機不准擅自離開機車,必須離開時,首先切斷電動機電源,取下控制器手把。如在下坡道停車時,必須將車輪擋住,防止自滑。

(二)交**制度

9、電機車司機,必須現場進行交**。

10、**司機要在班前把電機車各部件檢查一遍,並把所有工具清點好,做好**準備工作,未**時不准離開機車。

11、**時,**司機應將電機車運轉故障情況、架段池,巷道訊號,軌道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詳細交待清楚。

12、**司機應按下列規定對電機車進行檢查:

1)、架線電機車:應先落下集電器、拉開總開關、切斷電源。

2)、轉動控制器是否靈活,並試驗各部接觸點,接觸是否良好。

3)、集電器起落是否靈活,是否有足夠彈力適應架線最高與最低偏差。

4)、檢查電機車機械部分的結合是否良好,各部螺絲有無鬆動。

5)、最後作一次起動試驗,一次制動試驗。

13、**時,發現有損壞故障情況應及時處理,及時通知修理人員修理,未經修好不准使用。

14、**司機,同意交接司機的交待,即可**,**前不准喝酒。

(三)行車制度

15、根據機車牽引能力、軌道坡度,在保證剎車距離的情況下,確定牽引礦車數量。

16、開車、停車及調車訊號要用燈光、鈴聲,不得以口頭命令代用。

17、司機在開車前,必須檢查車前是否有其它障礙物。

18、司機操縱電機車及行車時,必須坐在司機座位上,目視前方,不準備臉開車,身體任何部位不准探露車外和在車下開車。

19、電機車啟動時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1)、合上總電門。

2)、當司機接到開車訊號後,推動轉把手到所需要的位置。

3)、把控制器手把零位推到一位,使電機車慢慢啟動,等全部車輛啟動後速度不再上公升,再將控制器手把均衡地增加速度,推到

二、三等位置上,使車速達到執行速度。

4)、除將控制器手把推到兩個電動機串聯最後位置和併聯的最後位置可以長期停留外,其它位置不可停留過久。

5)、禁止將控制器手把停留在兩個位置中間或推動乙個位置以上的加速方法。

6、在啟動困難時,應拉開總開關找出原因,修好後再按順序啟動,不得強行開車。

20、列車執行時,電機車上必須有射向前方的照明燈。

21、機車在執行中司機必須精神集中,嚴格遵守訊號指揮,注意軌道及架線情況,加強觀察。

22、司機在行車時,必須注意電機各部分情況,聲音是否正常或有特殊氣味等。

23、當兩輛電機車在同一條線路上同向行駛時,必須保持十公尺的距離。

24、電動機行駛到修理架線或軌道等處,必須聽從修理人員的指揮。

25、在行車中總開並跳開時,應及時將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重新合上,第二次跳開時,應立即停車檢查。

26、在行車中遇停電,應立即將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制動停車,等送電後再重新起動。

27、當機車行駛在坡度較大的下坡道及彎道、交叉口道和行人較多地點時,應減低速度行車,並且在四十公尺以外響鈴示警。

28、當電機車雙線行駛,兩列車將近交逢時,空車司機應減速行駛並打鈴。如發現對方車輛有不正常情況,司機應用忽明忽暗的燈光顯示給對方,通知對方停車。

29、在行車時,發現下列情況立即停車:

1)、架線或軌道有障礙物時。

2)、電機車掰弓子時,集電器跳架線時。

3)、車輛掉道或脫勾時。

30、調整行車速度,應用機車串聯,併聯及停送電的方法調整,不可利用車閘控制行車速度。

31、電機車靠近停車地點時,將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利用慣性減速並響鈴示警,在列車到達制動距離範圍時應立即停車。

32、機車行駛中,如有撞車、撞人等危險情況可使緊急停車,以保最短的距離內停車,平時停車,只准用手閘。

33、電機車有下列情況禁止使用:

(1)制動器不完善及未經調整;

(2)碰頭和連線裝置損壞;

(3)訊號失靈或照明燈損壞;

(4)不完善的電器裝置和不完善的集電弓子;

(5)剎車失效,彈簧鬆弛和損壞,車輪輪緣磨損達8mm以上。

34、電機車除調車外,禁止逆杆運轉,以免發生事故。

35、打倒車時,必須等電機車完全停止後,才准搬動逆轉手把,在停車中,絕對禁止以逆轉代替車閘制動。

36、如機車和列車在執行中遇有脫軌現象,禁止硬拉,必須採用復軌裝置就地復軌並注意安全。

37、掛車和倒車應注意事項:

(1)不准在列車執行過程中摘鉤,在任何情況下均禁止列車在不聯接的狀況下執行。司機必須與掛摘人員聯絡好,防止擠撞人。

(2)嚴格聽從訊號和扳道工的指揮。

(3)在正常執行過程中,電機車不許倒開,必須等電機車停穩後倒開車。

(4)列車車輛掛鉤後,開始行駛時,要慢慢開動,確認都連妥當,才能正式逐漸加速。

38、礦(毛)石列車快到溜井口、放礦漏斗時,必須慢行,速度不准超過人行速度。

39、在下班前要清掃一次電機車,達到機車無灰塵、無泥沙、無油汙和不漏電、不漏油,做不到每次考核-50元。

40、下班停止運輸,必須停放到安全地點,閘住車閘,切斷電源,卸下控制手把,鎖好車門,並清掃乾淨,確認無問題才能離開。電機車、列車不准停放在運輸巷道幹線上,要停在錯車和調車場的支線(復線上)。

二、 電機車司機崗位責任制

1、電機車工必須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2、不准將電機車交給別人駕駛,電機車在運輸過程中司機不得隨意離開機車,必須離開機車時,要切斷電源,閘住電機車,卸下控制把手(鑰匙),隨身攜帶。

3、要愛護好電機車,每班交**前要清掃一次,達到機車無灰塵、無油汙和不漏油、不漏電。

4、每班交**和開車前必須做以下檢查工作:

(1)拉下總開關,切斷電源,檢查控制器(手柄順、逆轉是否靈活)各部位是否良好,集電弓子磨損情況和有無歪斜、扭轉等。

(2)每班要檢查電機車的閘、燈、警鈴、聯結器和過電流保護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均不得使用。

(3)檢查掛車車鉤裝置有無損壞,車輪是否牢固及磨損情況。

5、電機車一次牽引的礦車數最多不得超過11輛(7噸電機車)。

6、司機必須熟知和掌握電機車的主要技術效能和機件作用。電機車主要技術效能如表。

7、嚴格遵守爆破材料運輸規定,對違章者司機有權拒絕運輸。

8、電機車的照明不良、控制器失靈和剎車失效、弓子損壞,司機有權拒絕開車;當運輸線路的彎道曲率半徑太小,軌道坡度過陡,道岔損壞、架線嚴重損壞、太低或迴路不靈以及架線挨管子碰電纜等情況,司機有權拒絕前往運輸。

9、當班機車(礦車)掉了道(翻了車)沒有搞好和沒有清理好礦岩不能下班。

三、 拉礦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1、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2、上班後立即檢查電機車道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要經常深入拉礦班組,了解機械情況,掌握備品備件,有計畫地進行檢修。

4、維護保養好日常使用的裝置及工具,做好定期檢查試驗。

5、根據起重裝置任務,選擇適當工機具,安全係數要符合技術要求;操作要穩妥、可靠,嚴禁酒後作業。

6、吊裝工作中注意與其它工種密切配合,並嚴格執行訊號命令,聽不清命令,可請求後再執行,決不可自行其事。在作業中起重人員必須按起重工規程進行工作。

7、配合好電工,保證拉礦電機車及礦車的質量。

8、維修硐室內的工具等物品要擺放整齊,保持硐室內衛生清潔。

9、工作完畢,工具裝置機具要收拾妥當,清理工作現場,搞好清潔衛生。

四、 電機車電機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電機車電機管理檔案,電機車及電機全部統一編號,由車間電氣技術人員曲濤統一管理調配牽引電機。

2、對電機進行編號,且進行跟蹤記錄。詳細記錄其執行時間及使用壽命。

3、對已損毀電機進行鑑定並將其故障記錄在案,要求記錄當班司機、鑑定人、損毀電機所在電機車號、維修人員、鑑定人員、損毀原因。

4、備用電機禁止放在井下超過時間2天,防止受潮。

5、更換損毀電機應立即上提井面,對其進行鑑定,拆卸其完好備件,方便修舊利廢。

6、對廢舊電機進行拼拆,最大程度利用其完好部件,在確定其無維修價值後,上報大修。損毀電機拼拆後,由電工維修組做好維修記錄,每修復一台獎勵電工組100元。

7、電機領用必須持有相關管理技術人員簽字並登陸在案,方可由庫管發放電機。遇到裝置搶修情況,可根據當時情況酌情處理,但第二天必須到相關技術人員處進**況登記,如私自領用電機或未登記在案,車間每次罰款200元。

8、考核:

(1)電機車司機在下班前要清掃一次電機車,達到機車無灰塵、無泥沙、無油汙和不漏電、不漏油,做不到每次罰款50元—100元;維修工修完電機車後,機車要達到無灰塵、無泥沙、無油汙,做不到每次罰款50元—100元。

煤礦電機車管理制度

安龍縣戈塘吉祥煤礦 2012年2月 目錄一 電機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一般規定 二 交 制度 三 行車制度 二 電機車司機崗位責任制 三 電機車維修工管理制度 四 電機車包機制度 五 電機車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六 電機車定期試驗制度 七 電機車巡迴檢查制度 八 電機車的潤滑制度 一 電機車司機安...

電機車執行管理制度

為提高電機車使用管理水平,保證安全生產,提高機車執行效率,延長其壽命,減少維護工作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 司機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凡發現無證上崗對其罰款200元。2 司機必須熟悉所使用電機車的結構 效能 工作原理和各種保護的原理及檢查試驗方法,會按完好標準進行日常維護...

電機車執行管理制度

1 電機車司機必須按訊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訊號,機車執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2 必須定期檢修機車,並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機車的閘 燈 警鈴 喇叭 連線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