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責任制

2021-04-19 21:51:34 字數 4649 閱讀 9264

1、礦長是礦井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親自抓安全工作,對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負全面管理責任。

2、認真組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礦山安全法》、《勞動法》、《煤炭法》、《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規、法令以及上級有關安全、雨季「三防」及防治水指示、指令、規定。

3、主持召開礦井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會議,聽取各級領導、安監部門、專業領導的分析當前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存在的重大問題、重大隱患,制定解決的措施並落實到有關部門和人員。

4、保證雨季「三防」、防治水專項資金及時到位,督促檢查防洪搶險物資的落實情況。

5、督促檢查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和各單位部門雨季「三防」及防治水責任制的貫徹執**況。

6、正確行使《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規所規定的許可權,做好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的準備及落實情況。

7、負責組織雨季「三防」搶險小組,制定防洪搶險措施,並嚴格按照措施落實責任人員。

8、發生重大防治水事故時,必須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並按「三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制定防範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的發生。

生產礦長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責任制

1、生產礦長是原煤生產系統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者,全面負責生產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雨季「三防」和防治水綜合管理。

2、協助礦長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礦山安全法》、《勞動法》、《煤炭法》、《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規、法令以及上級有關安全 、雨季「三防」及防治水指示、指令、規定。

3、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部門的雨季「三防」和防治水措施落實情況及工作責任制的執**況。

4、負責防治水專業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落實及處理工作,抓好安全技措專案的資金投入及落實。

5、負責定期安排編制和組織實施雨季「三防」計畫和防治水規劃,並監督檢查各項計畫的落實情況。

總工程師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責任制

1、總工程師是礦井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對礦井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在抓好礦井技術管理的前提下,具體負責好雨季「三防」、防治水等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以及上級有關雨季「三防」及防治水的指導、指令、規定。

3、負責研究礦井抗災能力和礦井的水文地質情況,組織有關人員編制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畫。

4、負責組織生產技術人員和有關部門研究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並提出資金投入計畫,報礦長審批,列入礦井安全技術措施計畫管理。

5、負責每月一次組織安全、生產技術、地質、通防、機電等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對礦井及附近小煤窯進行一次全面的水害排查,制定治理措施落實責任。

6、負責組織研究制定雨季「三防」預案、重大防治水工程的設計,並監督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安全礦長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責任制

1、安全礦長是本專業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對全礦的防治水工作及技術措施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全處人員對本礦防治水工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程、條例、指示、通知等情況的貫徹執**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防止突水事故負有監督檢查責任。

2、協助礦長督促檢查各業務部門、各級幹部的防治水工作的開展情況。

3、認真監督檢查防止重大突水淹井事故所採取的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

4、督促檢查全礦防治水安全檢查、培訓教育、規劃的落實情況。

5、協助礦長分析現場存在的防治水方面的不安全因素,提出處理事故隱患的建議。

6、組織安全員學習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及三大規程,不斷提高安全員的防治水管理水平。

7、負責審簽井下重大防治水措施。

8、組織每月一次的小煤井的檢查,並對所檢查的小煤井負責。對地方小煤井的檢查工作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安全科、地測科等單位參加,由安全科長具體負責,發生因小煤井超層越界造成的礦井透水事故追究其和參與檢查的有關人員的責任。

機電區長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責任制

1、機電區長是全礦機電專業的技術負責人,是本專業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對全礦大型固定裝置、高低壓供電裝置、礦井疏排水系統的技術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以及上級有關雨季「三防」及防治水的指導、指令、規定。

3、全面負責礦井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程所需的大型裝置,督促檢查機電部門對各種防洪裝置、輸電線路進行檢修、維護,確保各種裝置的正常執行。

4、參與礦井水害排查,制定治理措施落實責任。

5、參與制定實施礦井搶險排水預案,監督檢查排水預案的責任落實情況。

機電副區長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責任制

1、在礦長和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上級有關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一系列安全會議精神,按照規程對機電部門的要求,落實現場機電安全工作。

2、參與制定礦井防治水規劃設計,負責防治水工程所需的機電裝置安裝、供電設計,並負責機電裝置的安裝、除錯工作,確保機電裝置的安全執行。

3、負責每年雨季前對水幫浦、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裝置和輸電線路全面檢修一次,聯合排水試驗一次,並對水倉、沉澱池和水溝進行清理,確保裝置的正常運轉,做到礦井安全渡汛。

4、參與制定礦井搶險排水預案,根據雨季防洪要求,對全礦的高壓供電系統、主排水電氣裝置進行全面檢查,供電能力的驗算整定以及各預防性試驗,確保雨季到來礦井的安全供電。

5、負責落實雨季防洪及防治水工程專案的落實,清挖地面防洪水溝、井下水倉、吸水井、沉澱池、排水溝等。

技術科長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責任制

1、在礦長及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雨季「三防」及防治水有關業務管理工作負責。

2、在編制、審批水平和採區設計及作業規程時應有防治水的措施。

3、嚴格規程審查,對採掘工作面有關防治水規定必須在規程中明確規定。

4、參與制定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根據生產接續安排,制定防治水規劃專案。

5、參與礦井水害排查,制定治理措施落實責任。

防治水工程師、地測科長雨季「三防」及防治水

工作責任制

1、在礦長和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技術政策,按照地質和水文地質規程及上級有關檔案規定,對雨季「三防」和礦井防治水工作負全面管理責任。

2、督促和檢查巷道預透和水害安全通知單的發放及通知工作,督促檢查防治水措施的落實,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3、負責排查水文地質、防治水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並負責組織落實。

4、負責組織擬定和實施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的各項細則和標準,並定期進行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5、負責研究礦井抗災能力和礦井的水文地質情況,組織有關人員編制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畫。

6、參加雨季防洪工作,根據礦井湧水情況參與制定防洪預案,建立健全雨季防治水值班制及井上下定期觀測、巡視檢查制,並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水文地質人員雨季「三防」及防治水責任制

1、在總工程師、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井水文地質和防治水等技術工作,並積極貫徹執行上級技術管理規定和水文地質規程的實施。

2、負責組織擬定和實施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的各項細則和標準,並進行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3、負責進行礦井月度水害排查工作,定期進行地質及水文地質分析工作。認真開展地質預報、水害預報工作,及時進行現場水害調查及提交水害通知單。

4、負責礦井探放水工作,編制各種防治水工程設計。重大的探放水設計措施須報集團公司審批,一般探放水設計措施由礦總工程師審批。井下探放水地點要實行掛牌管理制,解除水害、恢復生產作業須經礦總工程師批准。

5、參加礦井範圍內雨季「三防」工作,根據礦井湧水情況制定防洪預案,建立健全雨季防治水值班制及井上下定期觀測、巡視檢查制。

6、做好防治水工作,負責制定礦井防治水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

7、按規程要求定時全面地進行井上下水文觀測工作。

8、負責在採工圖上標出受水威脅的地點及範圍,劃出各水線、防水煤柱線、探水線位置。

9、負責編制呈報全礦井水文地質補充勘探計畫,定期進行水文地質評價,並在實踐中不斷修改補充。

供銷科長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責任制

1、在礦長及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雨季「三防」及防治水有關業務管理工作負責。

2、負責保證礦井雨季「三防」及防治水所需的裝置、材料等物資的**。

3、嚴格雨季防洪材料管理制度,妥善做好防洪材料的管理、儲備,所需物資齊全並做到材料專用。

通防區長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責任制

1、在礦長及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防治水有關業務管理工作負責。

2、通防工區在審批密閉牆設計及施工措施時,要確保密閉牆的疏水和防積水、潰水能力,否則造成安全事故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參與礦井水害排查,制定治理措施落實責任。

4、協助地質部門定期對防水牆及永久密閉的防水檢查。

採掘工區區長雨季「三防」及防治水責任制

1、採掘工區區長對本單位範圍內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全面負責。

2、編制採掘工作面作業規程時,必須明確規定防治水內容、相應治理措施,並現場監督落實。

3、負責本單位回採工作面或掘進迎頭的積水排放,頂底板湧水的管理工作。

4、協助地測科做好探放水工作。負責隨時監控本單位工作地點巷道湧水情況,發現有突水徵兆及時匯報。

防治水技術員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責任制

1、配合防治水科長搞好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程技術管理,搞好防治水技術研究和技術攻關。

2、負責現場防治水技術指導和安全措施制定。

3、完善水文觀測系統,同時負責各種記錄牌版、報表和台賬的填寫工作。

4、嚴格排查和解決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安全隱患。

5、參加雨季「三防」及防治水技術和安全工作會議。

6、參加水害事故搶救和事故原因分析活動。

7、積極參加礦組織的其他安全活動。

煤礦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責任制

1 礦長是礦井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堅持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的方針,親自抓安全工作,對雨季 三防 及防治水工作負全面管理責任。2 認真組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 政策 礦山安全法 勞動法 煤炭法 煤礦安全規程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等法規 法令以及上級有關安全 雨季 三防 及防治水指示 指令...

責任制 防治水

生產管理人員防治水害責任制 1 負責組織 編制 審核防治水技術論證,定期開展井上下防治水檢查。2 根據年 季 月度採掘接續計畫,逐頭逐面進行水害因素的分析和研究,認真排查水害專案,按 及時 全面 可靠 六字標準,預先提出水害報告和處理措施,報送局 礦有關領導和總工程師以及生產技術 安全監察等有關部門...

防治水安全責任制

1 按照 煤礦安全規程 煤礦水文地質規程 和 煤礦防治水規定 及上級相關檔案精神,建立專門防治水機構,並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和成立專職探放水隊伍。2 按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編制防治水中長期規劃 5 10年 年度計畫 災害預防和現場處理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3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 政策,落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