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制度

2021-04-11 21:02:34 字數 1589 閱讀 8448

為健全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效地進行黨內監督,根據中共**《關於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規定》(中發〔1990〕7號)和中紀委、中組部《關於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中組發[2000]3號)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人員範圍

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人員為委各級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適當擴大範圍。黨員領導幹部都要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

二、民主生活會的基本內容

民主生活會應遵循團結—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的原則,主要圍繞以下問題進行檢查總結,統一認識,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一)學習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增強黨性的情況。

(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令、法規以及上級黨組織決議、決定的情況。

(三)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制,領導成員互相支援、諒解,增進團結的情況。

(四)艱苦奮鬥、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的情況。

(五)堅持群眾路線,改進領導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絡群眾的情況。

(六)上級黨組織指定的內容或其它重要問題。

三、民主生活會會前準備工作

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會前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一)根據上級黨組織指定的內容及其它重要問題或根據本單位中心工作及領導班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確定

一、兩個重點議題。會議日期和議題應提前通知應到會人員,並提前3天報告上級黨組織。

(二)組織學習有關檔案,為開好民主生活會奠定思想基礎。

(三)領導幹部之間互相談心,溝通情況,交換意見。

(四)幹部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和黨組織採取適當方式徵求黨內外群眾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和建議,並於會前「原汁原味」地向每個班子成員反饋或在會上進行通報。

(五)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民主生活會主題和群眾所提意見,認真撰寫發言提綱,檢查存在問題,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四、民主生活會由黨組織負責人召集和主持。會議結束時,要對民主生活會作出評價和總結,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因故缺席的人員可以提交書面發言,書面發言在會上宣讀並列入會議記錄。

會後,由黨組織負責人或由負責人委託出席會議的其他同志將會議情況和批評意見轉告缺席人。

五、對民主生活會上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領導班子要積極制定改進措施,切實加以解決,並將結果在一定範圍內通報,以便接受監督。需要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對有違紀問題又不在民主生活會上自查自糾的班子成員,必須嚴肅紀律,從重處分;對雖有違紀問題但能自覺檢查,主動糾正錯誤的,可以不予處分或從輕處分。

六、民主生活會發言情況,要用專用記錄本如實記錄。會後10日內,要向上級黨組織報送會議情況報告、會議原始記錄以及會前徵求的群眾意見和建議。報告主要反映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

七、委領導班子成員每年要有重點地參加負責聯絡的分局和委屬單位黨組織的民主生活會,了解情況,進行指導。

八、委人事處、監察處和直屬機關黨委負責人列席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工作,把堅持民主生活會制度、保證民主生活會質量的情況,作為考核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幹部的一項重要內容。

九、本規定經二oo九年四月二十日黨組會議通過,即日起執行。

二oo九年四月二十日

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制度

為了加強黨內監督和部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提高部領導班子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特制定本制度。一 召開的時間和參加人員 民主生活會每年進行一次,除特殊情況,辦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到會。必要時可吸收中層幹部參加。二 班子檢查總結的內容 領導班子必須在會前寫好書面...

XX局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制度

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是領導班子成員之間交流思想 交換意見 開展批評 相互幫助 促進班子建設的一種重要形式,同時也是領導班子實行內部監督的一種重要方法。為加強我局領導幹部隊伍建設,提高領導班子整體素質,制定本制度。一 局黨組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二 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 匯報個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程式

一 會前準備 1 根據要求,結合本單位的中心工作和領導班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確定中心議題。2 黨支部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徵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和建議,並將徵求到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歸納整理,在會前轉告出席人員或在會上予以通報。3 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將召開民主生活會的時間和議題,分別向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