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2021-04-11 06:41:45 字數 3542 閱讀 4411

一、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礦山安全法》、《煤炭法》、《安全監察條列》,負責對上級安全指示、礦長安全指令的督察落實,對全礦井上、下安全把關。

二、在礦長的領導下,具體分管全礦的安全工作,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實施全面領導和具體安排。

三、協助礦長抓好全礦的年、季、月安全管理工作規劃、安全考核目標落實及安全技改工程等重大專案的制定,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四、協助礦長組織好安全辦公會和月度安全工作會,及時掌握全礦安全動態,抓好安全生產活動的組織落實工作。對隱患治理排查和工程質量掛牌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五、對全礦安全機構的設定和安監人員安排有組織建議權,對安全生產和井下重大專案建設、技術改造,特別是安全資金投入,實行建議和表決,對井下工程專案的安全獎勵政策有依據制定的權利。

六、對原煤生產單位因安全質量等問題,所造成的損失或事故,及時向礦長提出處理建議並根據指令組織最終實施。

七、對井下安全設施購進,使用情況進行嚴格控制,對原煤生產的工資支出、定額考核指標制定實施監管。

八、負責安排全礦安全大檢查的組織及組織安全會議,及時解決安全過程中的重大安全問題,並積極向礦長提出安全改進工作的思路和建議。

九、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總結經驗教訓,防止同類事故的發生。

安監科安全生產職責

一、認真貫徹****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條例、規程及上級有關安全規定,代表礦長對全礦各生產單位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二、參與礦井生產工程設計,對各口提出的作業規程進行審查和審批。組織安全規劃和安全目標的制定。負責對安全1號文進行考核,並及時提出安全獎懲意見。

三、主持全礦各類事故的分析和處理,並做好各類事故的分析報告和事故的結案工作。

四、參與經常性的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排程,參與對井下現場的質量檢查,並深入現場,對事故易發地點、安全薄弱區域進行重點監督和盯靠,確保當天的檢查覆蓋率達到100%。

五、組織全礦安全工作會議,配合礦行政辦公室開好每週的礦長安全辦公會和各類安全現場會議。對安全設施實行檢查驗收,對井下管理人員檢查情況實行每週通報制度。

六、各種安全資料統計齊全,準確,並按要求及時彙總上報各級主管部門,並負責各類安全檢查的迎檢準備工作和提供有關檢查資料。

七、對各生產單位進行不間斷的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問題,及時督促處理,並將檢查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八、抓好全礦安監人員的政治學習、思想教育、組織建設、教育培訓工作,落實好內部制度,提高安監人員的整體素質。

安監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搶險和救護工作,是安全監督督查工作的第一責任者。

二、認真貫徹執行****生產方針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指示和規定,重點抓好全礦安全質量的監督檢查和落實工作。

三、負責安全規劃、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安全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審定工作,並對專案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的督查。

四、參加各類安全工作會議,及時掌握全礦安全生產動態和形勢,根據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和現場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重點檢查和反覆檢查,及時總結經驗,提出下一步工作計畫。

五、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按事故分析制度的規定,參與各類事故的分析和處理,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防止類似事故的重**生。

六、深入現場及時幫助解決安全方面的重大問題,嚴格「三違」行為的制止和處罰。發現重大隱患有權責令工人停止作業,撤出現場。

七、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條積極配合安監科長開展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工作,保證本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第2條副科長應積極協助安監科長全面抓好本礦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對本礦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全面負責。安監處副科長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第3條負責組織制定本處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按照規定嚴格考核。

第4條參與本礦生產布局及接續計畫的審查。

第5條參與其他科室編制的有關設計、規程、安全措施審查。

第6條監督施工單位在安技措工程施工中安全資金的使用。安技措工程完工後,參加竣工驗收。

第7條根據實際情況經常分析本礦的安全狀況,向安監科長提出具體建議。

第8條加強對排查的重大安全隱患、重大危險源治理情況的督查,確保重大隱患按時得到有效整改。

第9條協助相關部門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等工作,切實提高本礦幹部職工的安全意識。

第10條按時參加本礦召開的有關安全生產會議,做好安全例會的會議紀錄、存檔管理,提出具體建議。

第11條按規定組織定期、不定期的現場安全質量大檢查。

第12條及時彙總、總結各安全監察員的檢查情況,提出具體改進意見,不斷提高本礦安全監察員的工作水平。

第13條保證本礦安監系統工程的正常執行,及時分析、處理存在的問題。

第14條每月下井不少於18個,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查處現場存在的問題,檢查特殊工種的持證上崗情況和本礦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隨時掌握採掘工程的進度,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15條負責組織對「三違」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和管理。

第16條參與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執行礦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二、監督檢查安全裝置、設施、裝備和儀器的使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裝置質量以及與安全有關的產品質量。

三、積極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於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匯報礦領導。

四、嚴格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五、準確掌握採煤、掘進、主要運輸巷道安全設施、機電裝置和全礦「一通三防」以及監測系統的全面情況。

六、對於「三違」人員,有權制止和進行罰款,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七、認真負責、大膽管理,加強責任心,做到安全不留死角,強調管理狠抓落實。

井口檢身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熟知並嚴格執行檢身制度。嚴格出入井人員的檢身工作,每人必檢,嚴禁喝酒人員和薄弱人員入井。重點檢查下井人員隨身是否攜帶煙火及易燃易爆物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匯報;對不按時檢身者,每人每次罰款30—50元,以此類推。

二、負責維持下井秩序,按規定清點人數。認真登記好上、下井人員姓名、班次、出、入井時間等情況。必須真實準確,不得漏記或弄虛作假;否則,每次罰當班責任者50—100元,後果嚴重者,予以辭退。

三、檢身人員要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忠於職守,對出井人員攜帶的物品,要認真檢查找問,違禁物資或偷竊本礦上的財物者,特別是火工品要立即查扣,按礦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和私自放行;私自攜帶火工品上井者,立即扭送到公安部門。否則,每次罰當班責任者50—100元,後果嚴重者,予以辭退。

四、檢身人員要嚴格交**制度,班中嚴禁喝酒、脫崗、睡崗及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每次罰30元。

五、禁止非工作人員從主井口下井和禁止井口20公尺範圍內吸菸,發現及時勸阻、制止或對其罰款每次50元。對井口檢身人員不及時制止,工作不認真負責,每次罰款50元。

六、搞好井口20公尺範圍內衛生。檢身房內部嚴禁存放其他工具、物品,外來人員嚴禁入內閒聊,否則,每次罰款30元。

15 萬噸礦井人員配備情況:瓦檢員12人。安全員12人。

抽採工3人。探放水3人。電鉗工8人。

絞車工4人。防突9人。監控員8人。

爆破員12人。主扇風機工5人。

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礦長是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堅持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的方針,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礦長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法規及相關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煤礦事故的能力,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礦長在工作中要盡職盡責,嚴格執行 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

機電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 在礦長和生產礦長的領導下,對全礦機電 運輸 給排水系統的安全執行工作負責,是全礦機電 運輸 給排水安全執行工作直接責任者。2 認真貫徹 生產方針 政策 法律 法規 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令 指示。3 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每旬應對管轄範圍以內的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認真檢查裝置執行狀況,及時制...

安全生產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 在礦長的領導下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負責組織指揮安全生產。二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 政策和法規 法令,自覺地執行 煤礦安全規程 抓好本企業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管理制度建設 安全技術措施和各種作業規程的貫徹執行嚴格現場安全管理,努力減少事故,實現安全生產。三 定期參加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