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學辦學條件標準細則 初中

2021-04-04 19:53:52 字數 948 閱讀 7752

初中部分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前言

根據北京市教委等八個委辦局聯合頒發的《北京市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 (京教策[2005]8 號)和相關檔案,結合我市中小學的實際情況,北京市教委組織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 》 )《細則》以學校和班級的適宜規模為基準,對中小學校各學科的專用教學儀器裝置、現代教育技術裝置、圖書、教學家具和各類用房等標準作了規定。 《細則》分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三個部分,一貫制學校和完全中學分學段參照相應標準執行。

《細則》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目一、初中理科學習領域專用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ⅰ.初中物理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ⅱ.初中化學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ⅲ.初中生物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ⅳ.初中數學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二、初中文科學習領域專用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ⅰ.初中語文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ⅱ.初中英語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ⅲ.

初中歷史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ⅳ.初中地理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ⅴ.初中思想品德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三、初中藝術科學習領域專用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ⅰ.初中美術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ⅱ.初中**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ⅲ.

初中舞蹈教室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ⅳ.初中電子琴教室教學裝置配置標準(選配)

錄1 5 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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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1 11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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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4 14 14

四、初中體育與健康學習領域專用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ⅰ.初中體育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ⅱ.初中衛生保健裝置配置標準

五、初中綜合實踐活動學習領域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ⅰ.初中勞動技術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六、初中現代教育技術裝置配置標準

七、初中圖書配置標準

八、初中教學家具配置標準

九、各類用房標準 ⅰ.初中各類用房標準 ⅱ.九年一貫制學校用房標準23 24

18 20 21 2215 16

一、初中理科學習領域

北京市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細則

小學部分 目錄一 小學理科學習領域專用教學裝置配置標準 本標準以教育部2001年全日制義務教育理科 科學 數學 課程標準 實驗稿 為依據,參照教育部 小學數學科學教學儀器配備標準 制定。配置數量按學校適宜規模12 18 24班,每班40人的標準計算。不在適宜規模範圍內的學校,應根據分組實驗儀器 裝置...

北京市中小學辦學條件標準 高中部分

北京市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細則 試行 普通高中部分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二 六年十二月 前言根據北京市教委等八個委辦局聯合頒發的 北京市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 京教策 2005 8號 和相關檔案,結合我市中小學的實際情況,北京市教委組織制定了 北京市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細則 試行 以下簡稱 細則 細則 ...

調整後的中小學基本辦學條件標準 建設用地 校舍建設標準

調整後的 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基本辦學條件 標準 試行 魯教基字 2008 15號 學校建設用地 學校校舍建設標準 說明 表中紅色加下劃線部分為按照 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基本辦學條件標準 試行 補充規定 魯教基字 2010 11號 調整後的名稱和資料,請照此標準施行。小學部分 小學體育場地配備標準 表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