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9屆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

2021-03-24 13:56:16 字數 2546 閱讀 9440

閩水院〔2012〕59號

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各有關部門:

2012屆畢業班學生將於2023年6月份畢業,為規範畢業生各項工作要求,現將《關於做好2012屆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2012屆畢業班學生將於2023年6月份畢業,為規範畢業生各項工作要求,使他們能文明、安全、有序地離校,現就2012屆畢業生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畢業生返校安排

各系負責通知本系畢業班學生於2023年6月12日(星期二)返校。

二、畢業審核與資料報送工作

為做好畢業審核有關工作,請有關部門按規定時間及時將本部門所負責相關資料彙總至教務處,具體如下:

三、頂崗實習考核工作

各系應根據教務處關於畢業班頂崗實習的工作要求,組織做好2012屆畢業生有關頂崗實習材料整理、成績評定與考核等工作。

四、畢業教育、畢業典禮

(一)學生工作處和各系應繼續做好畢業生就業推薦工作,加強對畢業生畢業前的日常教育與管理,抓好各有關環節的工作安排,並結合專業特點,開展座談、講座、報告會等各種形式的教育活動。

(二)學院定於6月19日上午10:00(星期二)舉行2012屆畢業生畢業典禮,各系務必通知2012屆畢業生按時到校完成畢業前的各項教育教學任務,辦理畢業離校手續,參加畢業典禮。

(三)表彰各類優秀畢業生。

(四)頒發畢業證書。

五、畢業生檔案材料整理

(一)組織各畢業班學生填寫畢業生登記表,已就業學生填寫就業協議書、接收函或錄用函等;

(二)收取由各班統一彙總的用於郵寄本班同學報到證的詳細通訊位址excel**乙份;

(三)收取學生操行評語材料等;

(四)收取畢業生登記表;

(五)收取各類優秀生登記表。

六、畢業生離校手續辦理

各系須按《二○一二屆畢業生畢業階段安排表》(見附件)所列事項及時通知畢業班學生及所在班級的輔導員(班主任),對每個畢業生是否符合離校條件進行審核,符合離校條件者班級的輔導員(班主任)按班級統一辦理畢業生離校手續,離校手續經相關部門經辦人及負責人簽字後,統一交到教務處後再核發畢業證書。

七、畢業生材料派發

(一)學生工作處負責辦理郵寄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各系團總支、學生黨支部負責辦理黨團組織關係,保衛科負責辦理戶口遷移證(只對當年新生入學時有遷入戶口的學生),教務處負責*****。

(二)學生工作處將於7月中旬按福建省公務員局統一安排時間辦理畢業生報到證後再寄發畢業生報到證及其檔案。對離校之前落實單位的或由本人申請要求將檔案派發到相關人才交流中心的學生,其檔案直接派遣到相關單位人事部門或人才交流中心;對未正式簽訂協議書的學生,其檔案直接派遣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市)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中心。

八、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訂

學生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須由學生本人填寫,由用人單位蓋章、用人單位的主管人事部門或委託的人事**服務機構蓋章後,學院就業辦最後蓋章。為提高學生初次就業率,請各系近期抓好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規範簽訂工作,並做好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學生就業登記的錄入工作。各系於6月30日之前將學生就業材料統一彙總到學生工作處,以便及時辦理畢業生報到證。

九、畢業生離校後注意的事項

(一)畢業生離校後應注意各項安全,各系要教育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畢業證、報到證、就業協議書、戶口遷移證等證件。

(二)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學院將不再受理2012屆畢業生有關證件遺留問題。

十、畢業生檔案、戶口遷移等問題

(一)對原入學時轉入戶口且現有辦理戶口遷移證的畢業生,畢業時未落實就業單位派回家庭所在地的畢業生,應持待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回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及時落戶。

(二)檔案和戶口保留在學院的畢業生,其報到手續按教育部等上級部門對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及學院《2012屆畢業生離校須知》辦理相關手續。

(三)畢業生2023年8月31日之前不及時落實自己戶口遷移證、報到證、畢業證的收發情況,並對已落實單位的畢業生不及時到用人單位報到或報到後未落戶即離職而造成的「黑戶」(無戶口),學院概不負責。

十一、其他要求

(一)畢業生離校前有關工作是畢業班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希望各有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使畢業生文明、有序地離校;

(二)對欠款的畢業生要加強引導,做好學費催交工作。

附件:二○一二屆畢業生工作安排表

主題詞:教育學校學生畢業通知

抄送:教務處,學生工作處,水利工程系,電氣工程系,

資訊工程系,公共基礎部,計畫財務處,後勤處,

成教中心,圖書館,保衛科。

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辦公室 2023年5月16日印發

附件:二0一二屆畢業生工作安排表

備註:1.畢業生離校前各系應負責收取各班學生操行評語表、畢業生登記表、各類優秀生登記表、用於郵寄報到證的學生詳細通訊位址的excel電子文件等(各類材料均按班級學生順序號整理),6月25日之前各系將相關材料彙總後報送學生工作處黃曉婷老師處;

2.各班離校手續由輔導員親自負責辦理,離校手續須經有關部門簽字後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核准後給予發放畢業證書;

4.以上安排由各系負責通知相關班級輔導員;

5.畢業班學生在外實習或已上崗培訓的,由各班輔導員負責通知本班學生按時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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