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卡使用辦法

2021-03-17 23:09:53 字數 1333 閱讀 7986

烏江中心學校學生獎勵積分卡使用辦法

(試行)

1、學生獲得積分卡由學校、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發放,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的積分卡由學校教導處發放,每月對損壞的補發一次。科任教師(考試學科)每週執有的積分卡數為所教班級課時總數的20倍(非考試學科為10倍),每張卡面值為1 分。班主任所執卡數為每週20分。

班主任兼其他班級教學的,視為科任教師。

2、科任教師要從學生的學習態度、課堂及平時表現、學習效果等方面對學生進行考核;班主任要從學生的思想道德、組織紀律、家校配合、對班級的貢獻、參加活動等方面對學生進行考核;學校對學生的獎勵由政教處結合值周教師和學生會的檢查、平時表現、集體活動、獲得榮譽等情況給學生獎勵。

3、學生獲得積分卡後可到學校積分兌換超市換取自己需要的物品,同時由發放物品的管理員做好登記。分值不夠的可以用錢來彌補其不足。學生也可以積累積分卡,到學期末到積分兌換超市換取分值較高的物品。

4、鼓勵學生捐助不用的物品到學校積分兌換超市,物品以捐助者定價的方式進入兌換流程,若有人兌換捐助的學生可以獲得定價分值的80%,若捐助的物品到學期結束無人換取,由捐助者領回,逾期不領回者,視為無償捐助學校,下學期由學校統一支配。

5、學生兌換某種物品若積分不夠,也可以用現金代替,1元抵20分。學生兌換物品及分值均累積在案,月評前40名,獎兌換積分的5%,並給予表彰。期末總評前50名獎兌換積分的10%,並給予公開表彰,同時記入學生個人檔案,在各班級評優評先中優先考慮。

6、學生可以在心願牆上張貼自己需要的物品,可以讓其他同學捐助兌換,也可讓學校購買兌換。

7、學生積分每週一下午由各班學習委員帶著積分統計表到教導處兌換積分兌換卡,積滿10分進行兌換,不足10分累積足夠後兌換。

8、學生獲得各類榮譽的賦分標準

(1)、考試年級1-10名獎500分,11-25名200分、26-40名100分。

(2)、運動會校級單項第一名到第五名分別獎勵100、80、60、40、20分;校以上各級比照校級翻倍。其他學校各項活動設獎,由組織者比照此項報教導處審批酌情獎勵。

(3)、拾金不昧按物品折舊價每1元獎勵1分。

(4)、每週評出的文明寢室,獎該寢室室員每人5分。

(5)、每週各班評選的先進小組組長獎勵10分、組員獎勵5分。

(6)、每週評出的周先進班級獎該班級500分。

(7)、政教處每週50分積分卡用於值周期間發現的好人好事等。

(8)、主動協助學校做好各項事務的學生視其勞動量給予一定的積分卡。

(9)、學生會成員每月一考核,由管理部門根據考核結果獎勵不同分值的積分卡。

(10)、積極給校廣播站投稿,被選中播出的每篇稿件獎3分。

(11)、積分兌換超市店員視其管理情況每月給予100分左右的獎勵。

所有物品均加蓋「烏江中心學校優秀表現獎」獎章。

積分卡使用說明

一 積分卡使用詳情 1.積分卡僅供一點通教育各校區使用,請妥善保管,遺失請立即申請補發。2.積分卡預存30分,教師可對學生各項表現酌情加減分數。詳情參考積分卡加分 扣分說明。3.積分卡不兌換現金,僅供抵用學費,1積分 1元。4.積分卡兌換時間為每年7月中旬和年底。二 積分卡加分說明 1.考試成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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