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評價制度

2021-03-11 12:14:47 字數 4053 閱讀 5797

北辛街道中心小學

教師教育教學工作評價方案(試行)

為了全面落實新課改理念,加強學校的規範化管理,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全面提高教職工的政治業務水平及班級意識,同時也為教職工創造乙個公平競爭的舞台,特制定教師教育教學評價方案。

本方案實行教師個人評價和班級評價雙軌並行。

本方案包括德、勤、量、績四個方面。

一、教師師德評價(25分)

1、 評價內容及標準

(1)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發現一次教師個人扣5―10分,嚴重者,師德判0分;。

(2) 亂收費、亂訂資料。發現一次班級扣5分;

(3)向學生家長索要物品或接受家長禮物和吃請。教師一次扣5分。

(4不聽從領導安排和組織分配。教師每次扣5分。

(5與同志之間搞不好協作,與他人吵鬧,當事人均扣2分。

(6)背後說別人的壞話。經查實教師每次扣2分。

(7)酒後**。教師每次扣10分。

(8)每學年依據學校師德標兵評價辦法被評為師德標兵個人加2分;班級加3分。

2、評價方式

(1)先由學校中層以上幹部、級長及部分骨幹教師組成的評議委員會對每位教師進行民主評議。

(2)在民主評議的基礎上,由教導處按評價內容及要求(根據事件處理記錄)組織各級長統一積分(扣、加師德得分)。

二、 教師出勤評價(15分)

1、 評價內容及標準

(1)遲到一次扣0.3分(校周例會、集會、公升旗等同),該項以簽到、點名為準,每週簽到2~3次;

(2)病假一天扣0.7分;

(3)事假一天扣1分;

(4) 零星病假,在不耽誤給學生上課的情況下,累計請假每七節為一天,扣0.5分

(5)零星事假,在不耽誤給學生上課的情況下,累計請假每七節為一天,扣0.7分;

(6) 無故給學生誤課,每節扣5分。

(7)事假連續一周(五天)扣6分。

(8 全學期教師出全勤,加5分。

(9) 曠工一天扣2分

(10)請假以請假、銷假條為準,不認真履行請假程式視曠工論處;

注:1該項得分可為負數,但最少得分為-20分。

2病、事假退法定節假日。

3每學期病、事假合併在兩天以內不扣個人及班級積分。

2、 評價方式

(1) 教師按要求定時簽到,學校按簽到簿進行統計。

(2) 因病或因事按規定向學校請假,並寫請假條,學校依據教師請假條統計出勤情況(病假以醫院的病假條為準)。

(3)學校每月就教師的出勤情況做全面的統計核實後予以公布。

三、教師工作量評價

1、評價內容及標準

(1)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其基礎分為17分。學期末根據班級量化評比考核細則積分情況將每級部的班主任工作分為三檔,第一檔加17分,其餘以公差為2遞減。

副班主任其基礎分為5分。學期末根據班級量化評比考核細則積分情況,與所負責的班級積分掛鉤,第一名加5分,其餘以公差為0.5遞減。

(2)任課節數、教案和作業(周工作量)

備課:實行集體備課,每學期被評為優秀教案者加2分,佔任課教師的20%;重點考查其教學札記,按其札記的質量評選優秀教案。

上課:教師每週上足12課時以上為基本工作量。

作業:學生作業應合乎上級要求全批全改且書面鼓勵性評語達到20%,每學期被評為優秀作業者加2分(佔任課教師的20%)。

值勤:指學校安排的路隊值勤,每學期2分。

文藝體育訓練:根據情況適當加分。(每學期末由校委會評議記分)

注:1備課:每缺一課時扣1分 。2作業:每缺批一次扣1分。

(3)業務活動

政治學習筆記:每學期達以上,不足部分視情況扣1——2分;

業務學習筆記:每學期達以上,不足部分視情況扣1——2分;

聽課筆記:學校安排的聽課活動必須參加,每少一次扣1分。每學期記聽課筆記25篇,並有聽後評,不足25節的自行補齊,每缺一次扣1分。

教學案例、教學**或課題總結每學期一篇,教學札記每兩周一篇,缺一篇扣1分,團隊扣2分;獲校級以上獎勵按教師及小組撰寫**評價積分。

匯報課:每學期各小組圍繞學校教學研究重點出一節公開研討課,出課教師加1分,團隊加2分,獲獎按教師及小組按參加單項競賽評價積分。

基本功訓練:教師要不斷加強自身教學水平的提高,平日學校定時組織教師開展教學基本功訓練,期末組織基本功比賽。在基本功訓練中教師遲到或無故缺勤扣1-2分。

基本功比賽,以40歲為標準劃分為青年組和中年組,分別評價;基本功比賽獲獎教師按教學基本功比賽評價積分。

教研活動出勤:業務學習與聽評課間周進行,遲到扣1分,無故缺勤扣2分。

(4) 各專用室

儀器室:兼管人員每學期加6分;

階梯教室、電教室:兼管人員每學期加4分;

勞技、音、體、美器材室:兼管人員每學期加2分。

( 5 )級長及教研組長

級長及教研組長基礎分為4分。學期末根據級長及教研組長完成職責情況評定:材料、計畫、各種記錄上交不及時扣0.

5分;教研活動組織不利扣0.5分;期末被評為優秀級長及教研組長加2分。

2、評價方式

學校每學期進行兩次教師常規大檢查,依據檢查的情況進行客觀評價。

四、教師工作成績評價

1教師學科成績評價:

考試學科與考查學科任課教師基礎分均為60分,。教師個人評定辦法分別如下:

(1)考試學科

(考試學科教師成績評價積分=平均分積分+橫偏差積分+縱偏差積分)

①根據期末考試成績計算出學科級部平均分,根據平均分高低(精確到十分位) 按級部排出名次,平均分最低者積60分,由高到低,以公差為2遞增(前後名次,平均分須相差0.5分以上方可加分)。

②橫偏差=教師所任學科平均分-校級部平均分。

當0≤橫偏差<1得0分;

1<橫偏差≤2得2分;

······

-1<橫偏差≤0得0分;

-2<橫偏差≤-1得-2分;

······

③縱偏差=原名次-現名次(每增加乙個名次加2分,反之減2分。保持第一名加1分;基礎成績同級部最差的學科,新任教師在第一次期末檢測中未提高名次,不考慮扣分。)

(2)考查學科(考查學科教師成績評價積分=抽考成績積分+評議積分)

1每學期末學校對各考查學科進行抽考,以抽考成績的高低確定為三個檔次:優秀40分(佔20%)、良好35分(佔40%)、一般30分(佔40%)。(抽考內容以教材為準,包括完成教學任務、達到教學要求兩項內容)

2評議積分:學期末由學校評議委員會和部分學生代表分別對考查學科教師進行評議,每學科第一名積25分,第二名23分,······依次類推以公差為2遞減。

2、教師參加各種教育教學活動成果評價(該項積分不超過 10 分)

(1)教師撰寫**評價(教導處應登記好**利用情況,以免重複利用。)

凡教育教學主管部門組織評選的優秀**

國家級:一等獎8分、二等獎6分、三等獎4分;

省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2分;

市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

教師參加教學基本功比賽評價:校區級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 ;市級一等獎加5分、二等獎加3分;省級一等獎加10分、二等獎加5分、三等獎加3分。對學校每次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活動不能積極參加者除學校通報還將扣除5分。

(2) 教師參加單項競賽評價:校級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區級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市級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分;省級一等獎加6分、二等獎加5分、三等獎加3分;國家級一等獎加8分、二等獎加6分、三等獎加5分。

(3)教師輔導學生評價

1、教育局(體育局)舉行的各種大型比賽(藝術節、體育比賽總成績等)

a) 獲滕州第一名加25分、第二名加20分,第三名加15分,四至六名加5分。(上述分數為總分,分數的分配以教師輔導學生獲獎或得分的多少按比例計算)

b)若評等級:一等獎加20分、二等獎加15分。優秀組織獎:加10分。

(2)教師出公開課(同教師參加單項比賽)。

注:a)同一單項競賽連續在兩級獲獎,以所獲最高獎為準。

b)同一**取最高分。

1、 評價內容及標準

(1)樹立服務意識,主動工作,所分管的工作被評為區優秀加3分,被評為市優秀加5分,被評為省優秀加8分。

(2)按要求及時保值保量地完成所分管的工作。因工作不及時造成失誤每次扣2分。

2、評價方式

期末有學校評議委員會根據其工作情況進行評議後再加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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