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電室門窗消防規範要求

2021-03-04 00:50:23 字數 4889 閱讀 4103

關於配電室的門

根據以下這三本書《全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措施》---電氣專業、《北京市建築設計技術細則》---電氣專業、《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gj 16-2008 中的規定,把有關電氣專業對建築專業的要求,摘錄出來,放在一起,供大家參考。

配變電所《全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措施》---電氣專業

3.3.2第13條配電室內通道應暢通無阻,不得設門檻。

3.3.2第14條配電室應設向外開啟的甲級防火門,通往配變電所其他房間的門應為雙向門。

3.3.2第15條高壓開關櫃下設有地溝時,其地溝深度應考慮電纜彎曲半徑及電纜數量,一般為1.

0~1.5m,寬度不小於0.8~1.

0m,當設有可以進人的電纜夾層時,其淨高不小於1.8m。

3.9.1配變電所對建築專業的要求

1、配變電所各房間的耐火等級按下列要求選擇:

1)油浸變壓器室為一級;

2)非燃或難燃介質的變壓器室、高壓配電室(少油斷路器)、高壓電容器室(油浸式電容器)、控制室、值班室等不應低於二級;

3)低壓配電室、乾式變壓器室、真空斷器或非燃介質斷路器的高壓配電室、低壓乾式電容器室,不應低於**。屋頂承重構件應為二級。

2、有充油裝置的高壓配電室、高壓電容器室的門,應為向外開的甲級防火門。

3、油浸變壓器室的門應為向外開啟甲級防火門。

4、低壓配電室、無油高壓配電室、乾式變壓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的門,不宜低於乙級的防火門標準。

5、配變電所各房間之間的通道門宜為雙向開啟門或向低壓側開啟。

6、配變電所經常開啟的門窗,不應直通相鄰的酸、鹼、蒸汽、粉塵和雜訊嚴重的建築。

7、配變電所開向室外的門窗、通風窗等應設有防雨雪和小動物進入室內的設施。

8、高壓配電室宜設不能開啟的採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於1.8m,低壓配電室可以設能開啟的窗,但臨街的側牆不宜開窗。

9、變壓器及配電裝置室的門寬及高,應按最大運輸件加外部尺寸。

10、配電室長度大於7m時,應設有兩個出口,並宜設定在配電室的兩端,兩個出口的距離超過60m宜增加乙個出口。

11、當配變電所設在樓上或地下室時,應設有裝置運輸吊裝孔,其吊裝孔的尺寸應能滿足最大裝置運輸的需要。

12、油浸變壓器室的內牆宜為磚牆勾縫、刷白,配變電所其他房間為抹灰刷白。

13、配變電所各房間地面宜採用高標號水泥抹面压光或水磨石地面,有通風要求的變壓器室和電容器室,應採用抬高地坪的方案,變壓器室的地面應設有坡向中間通風洞2%的坡度。

14、設定在地下室的配變電所,為防止地面水的侵入,要求配變電所的地面抬高不小於100~300mm。

15、配變電所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考慮防水、排水措施。

配變電所《北京市建築設計技術細則》---電氣專業

4.2.1第8條配變電所不宜設在火災危險性大的場所正上方或正下方,當貼鄰時其隔牆的耐火等級應為一級;門應為甲級防火門

配電間《全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措施》---電氣專業

第6條配電間的門應向外開,不宜低於乙級的防火門標準。配電間的牆壁應是耐火極限不低於1h的非燃燒體。(配電間是指安裝樓層配電箱、控制箱、垂直幹線、接地線等占用的建築空間。)

弱電間《全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措施》---電氣專業

21.2.2 弱電間的位置選擇:

1、弱電間應與配電間、電梯間、水暖管道間分別設定。

2、弱電間應設在便於管理、交通方便的位置,弱電間不宜臨貼外牆。

3、弱電間的位置應方便各種管線的進出,盡量靠近控制室、機房,位於佈線中心。

4、兼作綜合佈線系統樓層交接間時,弱電間距最遠資訊點的距離應滿足水平電纜小於90m的要求。

5、根據建築面積、系統出線的數量、路徑等因素,每層設定乙個及以上弱電間。每層弱電間應在與上下層對應的位置。

21.2.3 弱電間對建築專業的要求:

1、弱電間的面積(淨空)。

1)不進人的弱電間面積不宜小於1.0m(寬)x0.3~0.4m(深);

2)進人的弱電間面積不宜小於1.5mx2m,有三面牆可敷設豎向管線(槽)或安裝裝置,豎向管線不宜遇到建築橫樑;

3)兼作綜合佈線系統樓層交接間的面積不應小於5m2, 兼作綜合佈線系統裝置間的面積不應小於10m2。

2、弱電間地坪宜高出本層地坪30mm。

3、弱電間的檢修門應往外開,門的高度宜與同層其他房間門的高度一致,但不應低於1.85m,寬度不小於0.8m。

4、應根據系統裝置的需求,採取防靜電、防塵措施。

21.2.7 弱電間對消防、安防、通訊的要求:

1、弱電間的設定應符合國家防火規範的要求。

2、弱電間的牆壁應為耐火極限不低於1h的不燃燒體,檢修門應採用不低於丙級的防火門。

3、弱電間應設定自身的安全防護裝置。

4、弱電間應設定與上級管理部門通訊的裝置。

機房《全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措施》---電氣專業*

21.3.1 機房是指辦公樓、綜合樓、住宅小區等民用建築內各智慧型化系統的主機裝置、通訊裝置、綜合佈線系統裝置、佈線管槽、接地幹線等占用的建築空間。

21.3.3 機房的位置選擇

1、機房不應設於變壓器室、汽車庫、廁所、鍋爐房、洗衣房、浴室等產生蒸汽、煙塵、有害氣體、電磁輻射干擾的相鄰和上、下層相對應的位置。

2、遠離易燃、易爆場所。

3、機房應設在便於管理、交通方便的位置,機房不宜臨貼外牆。

4、機房的位置應方便各種管線的進出,盡量靠近弱電間、控制室。

21.3.10 機房(電氣專業)對消防、安防、通訊的要求:

1、機房的消防設定應符合國家消防規範的要求。根據機房的規模、等級,配備滷代烷或二氧化碳等滅火裝置,禁止使用自動噴淋系統(這一條針對電氣的所有房間)。

2、機房應設定自身的安全防護裝置,如門禁、緊急報警等裝置,並納入同類系統的統一管理。

3、機房應設定與控制室(或上級管理部門)的通訊裝置。

配變電所《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gj 16-2008

4.9.1(強條)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室的耐火等級應為一級。

非燃或難燃介質的電力變壓器室、電壓為10(6)kv的配電裝置室和電容器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低壓配電裝置室和電容器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

4.9.2(強條)配變電所的門應為防火門,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配變電所位於高層主體建築(或裙房)內時,通向其它相鄰房間的門應為甲級防火門,通向過道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

2.配變電所位於多層建築物的二層或更高層時,通向其它相鄰房間的門應為甲級防火門,通向過道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

3.配變電所位於多層建築物的一層時,通向相鄰房間或過道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

4.配變電所位於地下層或下面有地下層時,通向相鄰房間或過道的門應為甲級防火門;

5.配變電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車庫的門應為甲級防火門;

6.配變電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門應為丙級防火門。

4.9.3配變電所的通風窗,應採用非燃燒材料。

4.9.4配電裝置室及變壓器室門的寬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寬度加0.3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5m。

4.9.5當配變電所設定在建築物內時,應向結構專業提出荷載要求並應設有運輸通道。

當其通道為吊裝孔或吊裝平台時,其吊裝孔和平台的尺寸應滿足吊裝最大裝置的需要,吊鉤與吊裝孔的垂直距離應滿足吊裝最高裝置的需要。

4.9.6當配變電所與上、下或貼鄰的居住、辦公房間僅有一層樓板或牆體相隔時,配變電所內應採取遮蔽、降噪等措施。

4.9.7電壓為10(6)kv的配電室和電容器室,宜裝設不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於1.8m。臨街的一面不宜開設窗戶。

4.9.8變壓器室、配電裝置室、電容器室的門應向外開,並應裝鎖。相鄰配電室之間設門時,門應向低電壓配電室開啟。

4.9.9配變電所各房間經常開啟的門、窗,不宜直通含有酸、鹼、蒸汽、粉塵和雜訊嚴重的場所。

4.9.10變壓器室、配電裝置室、電容器室等應設定防止雨、雪和小動物進入屋內的設施。

4.9.11長度大於7m的配電裝置室應設兩個出口,並宜布置在配電室的兩端。

當配變電所採用雙層布置時,位於樓上的配電裝置室應至少設乙個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4.9.12配變電所的電纜溝和電纜室,應採取防水、排水措施。當配變電所設定在地下層時,其進出地下層的電纜口必須採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4.9.13電氣專業箱體不宜在建築物的外牆內側嵌入式安裝,當受配置條件限制需嵌入安裝時,箱體預留孔外牆側應加保溫或隔熱層。

柴油發電機房《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gj 16-2008

6.1.13第3條土建

1)機房應有良好的採光與通風;

2)發電機間宜有兩個出入口,其中乙個應滿足搬運機組的需要。門應為甲級防火門,並應採取隔聲措施,門外開啟;發電機間與控制室、配電室之間的門和觀察窗應採取防火、隔聲措施,門應為甲級防火門,並應開向發電機間;

3)儲油間應採用防火牆與發電機間隔開;當必須在防火牆上開門時,應設定能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

4)當機房雜訊控制達不到現行國家標準《城市區域環境雜訊標準》gb3096的規定時,應做消聲、隔聲處理

5)機組基礎應採取減振措施,當機組設定在主體建築內或地下層時,應防止與房屋產生共振;

6)柴油機基礎宜採取防油浸的設施,可設定排油汙溝槽,機房內管溝和電纜溝內應有0.3%的坡度和排水、排油措施;

7)機房各工作房間的耐火等級與火災危險性類別應符合下列規定

發電機間火災危險性類別---丙耐火等級---一級

控制與配電室火災危險性類別---戊耐火等級---二級

儲油間火災危險性類別---丙耐火等級---一級

配電室幫浦房對水專業的要求

1.配變電所中消防設施的設定,一類建築地下室的配變電所宜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固定式滅火裝置,二類建築的配變電所,可設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手提式滅火裝置。

2.設在地下室配變電所的電纜溝電纜夾層應設有防水、排水措施,其進出地下室的電纜管線均應設有擋水板及防水砂漿封堵等措施。

3.有值班室的配變電所宜設有廁所及上下水設施。

4.電纜溝、電纜隧道及電纜夾層等低窪處,應設有集水口,並通過排汙幫浦將積水排出。

5.配變電所不應有與其無關的管道和線路通過。

配電室幫浦房對暖通專業的要求

配電室規範要求

6.1.1配電室應靠近電源,並應設在灰塵少 潮氣少 振動小 無腐蝕介質 無易燃易爆物及道路暢通的地方。6.1.2成列的配電櫃和控制櫃兩端應與重複接地線及保護零線做電氣連線。6.1.3配電室和控制室應能自然通風,並應採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動物進入的措施。6.1.4配電室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配電櫃正面的操...

高壓配電室的設計要求及規範

1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範gb50053 94第二節對建築的要求第6.2.1條高壓配電室宜設不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於1.8m 低壓配電室可設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配電室臨街的一面不宜開窗。第6.2.2條變壓器室 配電室 電容器室的門應向外開啟。相鄰配電室之間有門時,此門應能雙向開...

配電室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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