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系團總支學生會章程

2021-05-18 21:08:37 字數 4665 閱讀 8280

蘭州外語職業學院計算機系團總支學生會章程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更好的規範、指導計算機系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完善組織機構建設,特制訂本章程,各成員須嚴格遵守、認真履行。

第二條計算機系團總支學生會是在學院黨委、系黨總支及院團委領導下的學生自治組織,堅持以「以學生為本,為同學服務」的理念,認真做好各項團學工作。

第三條團總支學生會須以憲法、法律為最高原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開展活動。

第二章成員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凡在計算機系正式註冊的學生,承認本會章程,不分民族、性別、宗教信仰,均有資格成為本會會員。

第五條成員的基本權利

(一)、成員均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成員有參與我係重大團學活動的權利,有通過各種正當方式監督各級學生幹部,並提出合理批評、建議的權利;

(三)、受到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在察看期間不享有上述權利;

(四)、其他符合學校規定的各項權利。

第六條成員的基本義務:

(一)、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學校的各項制度以及本章程;

(二)、成員在行使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他人的權利;

(三)、成員有義務配合團總支學生會的各項日常工作,維護本系的榮譽;

(四)、學生幹部還必須為人正直、樂於奉獻、熱心為同學服務,不得互相推諉、敷衍塞責;

第三章機構設定、崗位職權與部門職責

第七條機構設定

(一)、團總支學生會內設主席一名,副書記兩名,副主席兩名。其中書記是上級委派的指定老師;主席、副書記、副主席由學生擔任,由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團總支書記任命並經民主選舉確定,並報系黨總支審核通過、院團委備案。

(二)、團總支學生會下設主席團和七個職能部門:分別為組織部、宣傳部、學習部、生活部、文藝部、體育部、外聯部。部門設定將根據工作實際,做必要的調整。

(三)、主席團由團總支副書記,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秘書長長組成,各職能部門設部長一名,副部長的名額視具體情況而定,各班級委員為相應各部門的組**員。

(四)、各班團支部、班委會由團總支學生會統一領導管理。

第八條崗位職權

(一)、團總支書記的職權:團總支書記直接領導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並負責指導團總支學生會工作的開展;代表團總支參加各項需有總支書記記參加的會議;有權聽取全體同學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並採納或處理。

(二)、學生會主席職權:學生會主席主持學生會的全面工作,不定期召開團總支學生會部長級會議,協調安排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門開展工作,指導並監督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掌握和了解學生會幹部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定期總結學生會工作,負責學生會例會;學生會主席對外代表學生會。

(三)、團總支副書記職權:團總支副書記在團總支書記的指導下開展團總支的各項活動,

協調與學校團委的關係;負責全系同學思想教育、組織建設、文明禮儀等工作,及時向基層團支部傳達上級團組織精神,並協助學生會開展工作;承擔日常工作,帶頭遵守團的決議,了解團員的思想狀況。

(四)、學生會副主席職權:工作上對主席負責並協助主席開展工作;指導所主管部門工作,協調各部關係,監督其工作落實情況; 經常同團總支學生會和其他相關組織聯絡,支援他們的工作,解決學生中出現的學習、生活等問題。

(五)、部長職權:部長領導所在部門的各項工作,實行部長負責制;與其他部長協調好本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工作,帶領本部門協助其他部門完成重要活動;對本部門每次活動的具體工作計畫及總結,報送主席團審查通過後實施,並及時交組織部存檔備案。

(六)、副部長職權:主要協助部長完成本部門的工作; 在部長因為特殊原因不能主持本部門的工作時,在部長的提議下,由分管該部的主席團成員同意,可以暫行部長職責 。

(七)、各部門組**員職權:服從所在部長、副部長的安排,協助部長、副部長完成本部各項工作;加強團總支學生會的內部團結(注:每個成員都有越級向上級反映意見的權利。)

第九條主席團職責

(一)直接主持系團總支學生會:工作,實行主席負責制,直接對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負責。

(二)、負責制定系團總支、學生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及時向系黨總支、系行政匯報工作,並與系黨總支加強聯絡,徵得工作上的指

導和幫助。

(四)、加強與院學生會及其他系學生會的聯絡與合作。

(五)、主席團成員實行分管制,每位幹部分管若干個部門,巨集觀上指導其開展工作。

第十條組織部職責

(一)、協助團總支副記全面掌握我係團員青年的思想狀況,負責全系的團組織建設,發展新團員,組織對團員的思想教育以及團費的收繳和管理;

(二)、做好相關會議的組織工作,並做好會議出勤情況和會議內容的記錄,撰寫會議總結;

(三)、負責上級團組織檔案的傳達,起草團總支學生會的通知及基本制度,整理檔案及歸檔;

(四)、協調團總支,學生會各部的關係,增強全系的凝聚力;

第十一條宣傳部職責

(一)、緊緊圍繞我係的中心工作,做好重要思想精神的宣傳,關注**導向;

(二)、配合系及各部的工作、活動,為其寫海報,出通知,做展板,做好宣傳工作,做好校運動會、公升旗儀式的旗手選拔和培訓,樹立我係的良好形象;

(三)、妥善購買及保管宣傳部門的各種材料工具;

(四)、負責我係主要出版物的出版,並向院團委的有關刊物投稿,宣傳我係的團學工作。

第十二條學習部的職責

(一)、收集學生在學習方面的建議,舉行研討會和交流會,提高學生的學術水平;

(二)、組織同學廠汎參與社會實踐,提高其實踐能力;

(三)、密切與實踐基地的聯絡,為同學們提供更多的實踐機會。

第十三條外聯部職責

(一)、為我係的重大學生活動籌集資金;

(二)、做好我係的對外公關工作;

(三)、在舉行的跨系的活動中,做好與其他系的聯絡,保證資訊渠道的暢通。

第十四條文藝部職責

(一)、動員全系同學廣泛參與文藝活動,代表本系參加各種文

藝比賽;

(二)、鍛鍊同學們的文藝才能,豐富同學們的課外文化生活;

(三)、搞好紀念慶祝、節假日的聯歡活動。

第十五條體育部職責

(四)、積極組織各項體育活動,提高同學身體素質;

(五)、做好體育比賽的組織和運動員的選拔工作;

(六)、開展與其他系的體育競賽,增進友誼。

第十六條生活部職責

(一)、負責與同學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事宜,及時反映同學們在生活中的困難,提供必要的生活關心;

(二)、負責我係的,衛生檢查,督促學生搞好宿舍,衛生;

(三)、負責我係重火活動的後勤保障;

第十七條各部門在做好本部門工作的同時,須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活動。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將根據具體實際,由主席團和團總支予以協調。各班級要配合團總支學生會的重大的活動。

第四章例會制度

第十八條本例會是指由團總支書記老師、主席團成員、各部門部長、各班班長或者團支書參加的例會;

第十九條例會由主席團根據工作任務負責召開,固定例會應每兩周內召開一次,不定期會議將根據開展的活動隨時舉行;

第二十條舉行例會時由組織部做好會議考勤及必要內容的記錄,需要請假者須有正式的假條,並由學生會主席批准,並安排相關人員代替參加,做好會議的傳達;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根據例會內容,有必要的,召開本部門會議,安排相應工作,工作內容組織部備案;

第五章財務制度

第二十二條生活部負責團總支學生會的理財任務,並制定相關具體

財務規則;

第二十三條我係組織開展的活動所得經費,其資金需上交生活部,每次活動之前,相關各部須對活動中經費支出狀況做出預估,並將具體金額及用途寫入活動計畫書內,經學生會主席批准後,由生活部提供資金,根據相關憑據報銷。

第二十四條各有關部門須根據本部門實際,為在籌集資金方面做出貢獻的同學提供一定的獎勵。

第二十五條生活部必須認真做好財務記錄,保證資金合理使用,並在例會上通報資金使用情況;學期末和學年末撰寫專門的財務報告。

第六章考核及獎懲制度

第二十六條幹部考核權利管轄:

(一)、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成員由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直接考核;

(二)、各部正副部長、各班團支部書記、各班班長由學生會主席團成員考核,並求團總支記老師意見;

(三)、各部門組成成員由部長考核;

(四)、各班班委、寢室長由各班班長、團支書以及相應的各部部長負責考核。

第二十七條考核內容及考核標準:

(一)、能較好的完成各項工作,組織紀律性強,富有責任感,不出現重大紕漏和差錯;

(二)、工作積極主動,踏實認真,富有創造性;活動有計畫,實施有步驟,工作有總結(必須是電子版);

(三)、平時的工作表現和同學意見將作為幹部在具體工作中的成績的重要考核依據,職務大小將不作為考核的依據;

(四)、考核等級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擔任學生會幹部;根據考核結果評選年度團總支學生會「優秀學生幹部」。

第二十八條各職能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對本部門組**員的考核和獎懲制度;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在職能範圍內,根據《學生手冊》的規定,做好相關情況的記錄,為學

期考核與綜合測評提供依據;

第三十條對有下列表現者將根據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在綜合測評所加分數中扣除l-3

分,乃至不加分或減分:

(一)、會議無故遲到十分鐘(含)以上,超過二次者或者無故不參加例會,超過兩次者;

(二)、因為工作態度不認真,給系裡造成重大損火者;

(三)、工作長期不積極,玩忽職守者;

第三十一條根據其他表現;給與適當的獎勵和懲罰。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三條各部門根據本章程制定本部門相關規定和工作計畫;

第三十四條根據民主集中制原則,成員有權提出異議,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計算機系團總支學生會。

2023年10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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