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店處方審核調配人員崗位職責

2021-03-04 00:20:23 字數 753 閱讀 6178

1.目的:

為規範門店處方審核、調配人員的行為,保證處方藥銷售的合法性。

2.依據: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崗位職責。

3.適用範圍:

適用於門店處方審核、調配人員。

4.責任:

門店處方審核、調配人員對本職責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貫徹執行有關藥品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制定的質量管理制度,遵守職業道德,忠於職守。

5.2 負責藥品處方內容的審查及所調配藥品的審核並簽字或者蓋章,並按有關規定儲存處方或者其影印件。

5.3 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拒絕調配、銷售。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確認的,可以調配。

5.4 負責執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嚴格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5.5 指導營業員正確、合理擺放及陳列藥品,防止出現錯藥、混藥及其他質量問題。

5.6 負責中藥飲片的裝斗複核工作,並做好記錄。

5.7 指導、監督營業員做好藥品拆零銷售的工作。

5.8 營業時間必須在崗,並佩戴有**、標明姓名、崗位等內容的工作牌。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不得擅離職守。

5.9 為顧客提供用藥諮詢服務,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

5.10 對銷售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公司質管部反饋資訊。

5.11對顧客反映的藥品質量問題,應認真對待、詳細記錄、及時處理,並上報公司質管部

5.12對藥品銷售的正確、合理、安全、有效承擔主要責任。

中藥飲片處方調配員崗位職責

檔名稱起草人批准人發文範圍 年月日審核人年月日執行日期 檔案號z 年月日年月日 醫院領導藥學部門診藥房住院藥房藥庫 1 必須憑執業醫師 助理執業醫師開具的處方或者醫囑單調配藥 品 品 第一類精神藥品必須憑專用處方調配 處方須經審核人員審核簽字後方可調配 對不規範處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處方不得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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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崗位職責 講課稿 講課安排 1 重點介紹 本崗位的職責,明確本崗位的工作 直接上級和直接下級。2 任職要求作一般性介紹。3 崗位職責分類 管理人員1類 店長 主管 管理人員2類 櫃長 班長 行政文員 美工 電工 營業員收貨員 收貨員 錄入員 收銀員 收銀員 前台 每類只講本類的崗位職責,其他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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