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療科工作制度

2021-03-03 23:54:00 字數 559 閱讀 5259

1.凡需理療者,由醫師填寫**申請單,經理療科醫師檢診後,確定**種類與療程。

2.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前交待注意事項;**中細心觀察,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後認真記錄。

3.理療工作人員應經常深入病房,了解病情,觀察療效,介紹理療方法,更好地發揮物理**作用。對不能搬動的住院病員,可到床邊會診及**。

4.療程結束後,應及時作出小結,存入病歷供臨床科參考。需繼續**時,應與理療科研究確定。因故中斷理療,要及時通知理療科。

5.進行高頻**時,應除去病員身上一切金屬物,注意地面與病員的隔離。病員和操作者在進行**時,切勿與磚牆、水管或潮濕的地板接觸。高頻之所有機器應避免與地面接觸。

超高頻率**器材,電療前,必須檢查導線接觸是否完善,板極有無裂紋、破損,否則不能使用。大型超短波禁用單極法。下班時,所有理療器械一律切斷電源。

**中病員不得觸控機器。

6.愛護理療儀器,使用前檢查,使用後擦拭,定期檢查維修。要避免震動損壞電子管和紫外線燈管。理療機器每次**後應有數分鐘的休息。

7.體療病員,由體療醫師及技術人員根據病情決定體療種類。並對病員介紹**作用及注意事項。

康復理療科工作制度

一 凡需理療的病人,由醫師檢診後,確定 種類與療程。二 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前交待注意事項 中細心觀察,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後有記錄。三 深入病房了解病情,觀察療效,對不易搬動的病員,可到床邊會診及 四 療程結束有小結,需繼續理療時,應與臨床科室聯絡,因故中斷 應註明原因。五 愛護儀器,用...

康復理療科工作制度

一 凡需進行理療者,由 理療科醫師檢查診斷後,確定 種類與療程。二 理療科醫師應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前交待注意事項,中仔細觀察,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後做好記錄。三 理療科醫師應經常深入病房查房,參加會診。按查房和會診規範檢查 診斷 確定理療方法及療程,並認真書寫會診記錄,反饋病房管床醫生。...

康復理療科工作制度

三 首診醫師接診病員時,應詳細詢問病史,認真體格檢查,合理輔助檢查,綜合分析,擬定初步診斷,做出恰當處理,同時按病歷要求書寫醫院,急診病歷。四 首診醫師如懷疑病員患有其他科疾病,完成所有醫療文書後,應先請示科內上級醫師會診,再決定請有關科室會診。會診後不需轉科的病員,仍由首診科室負責 為避免病員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