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單位申辦邀請外國人來華有關手續須知

2021-05-14 14:17:38 字數 560 閱讀 2400

(2)被邀請外國人的護照影印件(基本資訊頁,如曾來華,請影印最近一次的簽證頁)。

(3)邀請外國人來華任職的邀請信原件(法人簽字或單位蓋章)並提交影印件(蓋章有效)。

邀請信須包含如下要素:

·中方邀請單位邀請外國人來華就業所任職位;

·被邀請人在華期間有關費用的承擔方;

·被邀請外國人的基本資訊:姓名、國籍、出生年月、護照號及職業等(可以**形式另附,應與護照資訊一致)。

(4)來華任職、就業須出示上海市勞動社會保障局頒發的《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原件(中英文面都要)並提交影印件(蓋章有效)或上海市人事局頒發的《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證》原件並提交影印件(蓋章有效)。來華演出須出示文化主管部門批准函件並提交影印件(蓋章有效)。

(5)出示邀請單位的組織機構**證原件並提交影印件(蓋章有效)。

(6)邀請方為企業的,須出示下列材料並提交影印件(蓋章有效):

·邀請單位營業執照原件、外商投資許可證(如有)等證明檔案,律師事務所需提交執業許可證;

·邀請單位近期從事經營活動的證明檔案:如完稅證明、合同、相關單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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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被授權單位簽證通知表》手續

1 填寫 外國人入境審批表 附後 一式四份。按要求逐項填寫。停留天數 入出境次數 欄目,要根據實際需要,不要隨便填寫 20 30 天和 多次 入出境。2 如超過1人,且其工作單位 擬入境日期 入境次數 擬停留天數 簽證地點等完全相同,可使用同一張 否則須分別填寫。3 簽證地點 具體到城市。4 填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