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制度

2021-03-03 23:11:21 字數 4917 閱讀 1552

編號:平羅縣眾鑫冶煉****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編制:審核:

批准: 實施日期:2023年1月1日

目錄一、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管理制度

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危險化學品經營主要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四、危險化學品經營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制

五、危險化學品經營倉儲管理制度

六、勞動防護用具(品)管理制度

七、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檢查制度

八、危險化學品經營運輸管理制度

九、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教育制度

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管理制度

為搞好危險化學品經營,防止和杜絕有關事故的發生,根據****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局發放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實行許可制度,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手續。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

二、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採購或銷售危險化學品。

三、。四、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銷售沒有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籤的危險化學品。

五、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工作職員,須經內部培訓方可上崗。經過培訓要做到「三懂」: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識、特性及一般用途;二懂危險品化學的安全操作規程;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儲存知識。

不經培訓,不准上崗。

六、對危險化學品,要勤進快銷、限量庫存。對大包裝的要隨進隨銷、不留庫存,小包裝的分類存放。如酸與鹼分開、氧化劑與易燃品分開等。

七、對現有的化學危險品,要勤核對,勤檢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隨買貨隨核對檢查。如發現丟失短少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八、對使用和購買化學危險品的使用者,要做到心中有數,並做好登記。對購買較危險的化學品的使用者或個人要求出示有關證件或證明,詳細登記後,再**給其商品。並要向使用者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項。

否則,不予**。

九、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操作紀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交**制度,禁止脫崗,禁止與經營行為無關的一切活動。

十、搞好崗位文明經營,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及上報。

十一、及時清理雜物、油汙及物料,切實做到安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十二、簽發檢修工單,嚴格執行有關規程、制度,做好用火點的監控工作。

十三、在有可能接觸劇毒品時,應該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必要時戴自給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帶橡膠手套。對有腐蝕性的化學危險品,搬運時輕挪輕放,並穿戴好防護用品。如濺到**上,應快速用清水沖洗或及時到醫院**。

對於涉及劇毒化學品經營工作的部門和個人,考慮劇毒品的危險特性,除遵循上述管理制度外,還應嚴格執行下列制度:

1、採購、銷售劇毒品部門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並對本崗位所做的工作是否符合本制度負責。

2、採購部門所購進的劇毒化學品必須保證合法、合格、手續齊全。

3、採購部門在購進劇毒化學品時要建立臺帳,並實行兩人管理、兩本帳,帳物相符。

4、採購部門向銷售部門移交時,要實行核賬簽字制,各自對移交和接收的劇毒化學品數量負責。

5、銷售部門在銷售劇毒化學品時必須建立臺帳,並實行兩本帳兩人負責。並保證銷售的數量與臺帳相符,決不允許帳外流失。做到進帳、出賬相符。

6、銷售部門在銷售劇毒化學品時必須建立臺帳,並詳細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位址和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劇毒化學品的品名、數量、用途,記錄至少儲存一年以上。

7、銷售人員要認真核查買方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公司不得向任何個人或者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

8、銷售部門對銷售的劇毒化學品要每天和對銷售情況,如發現流失、誤售等情況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並協助公安部門將流失、誤售的劇毒品追回。

9、劇毒化學品採購和銷售崗位的職能人員,要努力學習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專業知識,並參加相關的安全知識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水平和維護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自覺性,確保我公司劇毒化學品的經營守法、安全、無事故。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 嚴格執行《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制度和標準,並建立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對不屬於化學危險物品管理範圍,但具有一定危險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險物品均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管理。

2 危險物品的運輸必須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運輸規則》(鐵路運輸適用本)、(鐵運[1987]802號文公布)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jt 3130)中的有關規定。

3 危險物品的包裝容器必須牢固、嚴密,並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誌》(gb 190)的規定,印貼專用標誌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毒理性質資料(閃點、熔點、自燃點、**極限等),以及防火、防爆、滅火、安全運輸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准出廠。

4 應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並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危險物品。

5個人防護措施

(1)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2)嚴禁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准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3)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後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後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4)劇毒物品場所,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6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並注意標誌,堆放穩妥。

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崗位責任制度

劇毒化學品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責任:

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知識管理能力考核後方可任職。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制度。領導要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經營活動中要做到同時計畫、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考核評比安全工作。

三、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經營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經營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

八、主要負責人未履行規定的安全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經營單位停業整頓。

九、主要負責人有違法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給予撤職處分或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職責:

一、必須具備必要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經有關部門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資質證書後方可上崗。

二、從業人員要了解本單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制度。尤其要對劇毒品加強管理:

1、劇毒品出入庫時必須弄清性質,進行檢查驗收、核查登記,驗收內容包括:劇毒品數量、包裝、危險標誌(包括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

2、劇毒品出入庫時必須嚴格執行「五雙」制度。

3、對劇毒品的儲存量、流向和用途如實記錄,並採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劇毒品被盜、丟失或誤售、誤用。

4、一旦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誤售、誤用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5、進入劇毒品庫的機動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並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劇毒品庫。

6、對庫存的劇毒品應當定期檢查。

四、裝卸劇毒品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劇毒品外溢。作業人員應佩帶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五、作業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洗淨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要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六、從業人員未按規定進行作業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矽鐵倉儲管理制度

一、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和嚴格控制,並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實行審批制度,未經審批,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儲存危險化學品。

二、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符合規定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並有專人看管。

三、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的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

四、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設定相應的檢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洩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堰或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裝置,並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執行要求。

五、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場所應當設定通訊報警裝置,並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於正常適用狀態。

勞動防護用具(品)管理制度

1 貫徹執行國家及有關上級勞動保護部門的有關規定,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配備合適的、可靠的、符合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2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條件

2.1 凡具備以下作業條件之一者,應發放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a、有刺、割、絞、輾危險或勾、掛、磨損衣服,而可能引起傷害的作業條件。

b、從事接觸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物質的作業條件。

c、有強烈輻射熱或有灼燙危險的作業條件。

d、接觸酸、鹼、油汙及很髒的作業條件。

e、冬季經常從事露天或野外作業。

f、經常從事低溫作業(10℃以下條件)的工種作業條件。

3 發放原則

3.1 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或器具,要嚴格審批手續。

3.2 公司內每個工種、工作條件不同,根據不同的作業條件需要發入不同的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4 公安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與考核。

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的主要手段,也是做好企業安全生產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本單位制定了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一、查領導。1、檢查領導能否貫徹落實「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經營活動中能否做到同時計畫、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考核評比安全工作。2、檢查領導能否正確處理經營效益與安全的關係,對本企業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較大事故隱患、關鍵部位、要害崗位、重大危險源點是否做到心中有數。3、檢查領導對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的領導和支援是否有力。

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嚴格執行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等有關法規和制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集團公司所屬生產經營單位 含合資企業 生產 經營 儲存 運輸 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危險化學品,必須遵守本制度和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等安全生產法律 其它有關行...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程式 1.1公司應根據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規定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時間 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性質相牴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1.2危險化學品經營 儲存場所應按國家法律法規 標準要求配置預防事故 控制事故和減少事故影響的安全設施,並定期定人進行維護檢查,以確保其完好。1.3嚴...

危險化學品經營環節安全管理制度

十1 從業人員必須具備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相應崗位的資格,負責執行崗位職責,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和義務。2 經營危險化學品的採購 保管 運輸及銷售等人員在相關工作交接方面應嚴格遵守採購合同管理。經領導批准的由採購人員與供貨單位簽訂的採購 或銷售 合同 內容含供貨單位 品名 質量 數量 用途 包裝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