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查人員管理規定草案

2021-03-03 22:56:32 字數 4776 閱讀 1724

(草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查人員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查人員(以下簡稱核查人員)的培訓、註冊、換證、晉級和監督管理。

本規定不適用於從事加工食品、直接接觸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和化妝品工作的核查人員。

第三條 (核查人員定義) 本規定中所稱核查人員指具備一定資質,從事審查申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的保證產品質量必備生產條件的人員。

核查人員包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註冊審查員(以下簡稱審查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註冊高階審查員(以下簡稱高階審查員)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備案技術專家(以下簡稱技術專家)。

第四條 (資質管理)核查人員實行資質管理,按本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和註冊取得核查人員資質後,方可從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工作。

第五條 (管理機構)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許可證辦公室)對核查人員實施統一管理。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中心(以下簡稱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負責核查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和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審查部(以下簡稱審查部)承擔核查人員的培訓實施、註冊、晉級、換證的資格申報及監督管理。

第二章資質管理

第六條 (審查員申請條件)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和審查部負責組織審查員培訓,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向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和審查部提出參加審查員培訓的申請:

(一)年齡在65周歲(含65周歲)以下;

(二)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三)熟悉相關產品生產工藝、產品質量標準和質量管理體系;

(四)從事質量工作滿5年。

第七條 (審查員培訓班申請)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和審查部應當向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提出審查員培訓計畫,並提交《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培訓班申請書》(見附件2),經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審核確認後開展審查員培訓工作。

第八條 (審查員培訓與考試) 根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培訓考試規則》(見附件3)的要求,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對申請人組織培訓,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組織考試。考試結束,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應及時將試卷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培訓彙總表》(含電子版,見附件4),《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教師授課情況反饋表》(見附件5)、《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考場情況記錄表》(見附件6)報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

第九條 (審查員考試結果) 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對經考核合格的人員頒發《考試合格證書》。

第十條 (審查員註冊申請) 申請註冊人員應當向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註冊申請書》(見附件7);

(二)《考試合格證書》影印件;

(三)學歷證書影印件或職稱證書影印件;

(四)從事質量工作年限證明。

第十一條 (審查員註冊推薦)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應將符合條件人員的上述材料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註冊彙總表》(含電子版,見附件8)報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

第十二條 (審查員註冊批准) 經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審核合格後,報全國許可證辦公室批准並予以註冊,頒發審查員證書,證書有效期為3年。

第十三條 (審查員晉級條件) 審查員可申請晉公升高階審查員,晉級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在65周歲(含65周歲)以下;

(二)在註冊證書有效期內,至少完成10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並擔任審查組長6次以上;

(三)每年至少參加20小時相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培訓;

(四)遵守審查員行為規範,無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四條 (審查員晉級申請) 符合晉級條件的審查員,可向省級許可辦公室或審查部申請晉級,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晉級申請書》(見附件9);

(二)企業實地核查報告或企業監督檢查報告影印件;

(三)審查員證書影印件。

第十五條 (審查員晉級推薦)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將符合晉級條件審查員的上述材料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晉級彙總表》(含電子版,見附件10)報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

第十六條 (審查員晉級批准) 經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培訓考核合格後,報全國許可證辦公室批准後予以晉級,換發高階審查員證書。

第十七條 (審查員換證條件) 審查員註冊證書期滿換證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在65周歲(含65周歲)以下;

(二)在證書有效期內至少完成6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

(三)每年至少參加15小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相關工作培訓;

(四)遵守審查員行為規範,無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八條 (審查員換證申請) 符合換證條件的審查員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內向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申請換證,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期滿換證申請書》(見附件11);

(二)企業實地核查報告或企業監督檢查報告影印件;

(三)審查員證書影印件。

第十九條 (審查員換證推薦)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將符合條件的審查員的上述材料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期滿換證彙總表》(含電子版,見附件12)報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

第二十條 (審查員換證批准) 經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審核合格後,報全國許可證辦公室批准並予以換證,換發審查員證書。

第二十一條 (高階審查員換證條件) 高階審查員在證書有效期內,除滿足第十七條規定條件外,並每年至少擔任審查組長3次的,方可按規定換發高階審查員註冊證書;僅滿足第十七條規定條件的,可換發審查員證書。

第二十二條 (技術專家備案條件) 申請技術專家資格的人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大學本科(含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高階技術職稱;

(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三)精通專業知識並屬於相關領域的技術權威。

第二十三條 (技術專家備案申請)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可根據需要,向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提出技術專家備案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技術專家資格申請書》(見附件13);

(二)學歷證書影印件或職稱證書影印件;

(三)從事相關專家工作年限證明。

第二十四條 (技術專家備案推薦)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應將符合條件人員的上述材料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技術專家申報彙總表》(含電子版,見附件14)報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

第二十五條 (技術專家備案批准) 經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審核合格後,報全國許可證辦公室批准並予以備案,頒發技術專家胸卡。

第二十六條 (教師申請條件) 參加審查員教師培訓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本科(含本科)以上學歷或副高階(含副高階)以上技術職稱;

(二)從事質量工作滿五年;

(三)具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高階審查員資質。

第二十七條 (教師培訓註冊申請) 申請人應當向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教師註冊申請書》(見附件15);

(二)高階審查員證書影印件;

(三)學歷證書影印件或職稱證書影印件;

(四)從事質量工作年限證明。

第二十八條 (教師培訓註冊推薦)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應將符合條件人員的上述材料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教師面試推薦表》(含電子版,見附件16)報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

第二十九條 (教師註冊批准) 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對申請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後,報全國許可證辦公室批准並予以註冊,頒發審查員教師證書,證書有效期為3年。

第三十條 (教師換證條件) 審查員教師期滿換證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註冊證書有效期內至少完成64小時審查員培訓班的授課工作(包括經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批准的審查員培訓班、經全國許可證辦公室和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批准的實施細則宣貫會和培訓學習班);

(二)在註冊證書有效期內至少參加48小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相關工作培訓;

(三)高階審查員證書在有效期內;

(四)無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十一條 (教師換證申請) 符合換證條件的審查員教師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內向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申請換證,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教師期滿換證申請書》(見附件17);

(二)審查員教師證書;

(三)高階審查員證書影印件。

第三十二條 (教師換證推薦)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應將符合條件的審查員的上述材料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教師期滿換證彙總表》(含電子版,見附件18)報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

第三十三條 (教師換證批准) 經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審核合格後,報全國許可證辦公室批准並予以換證,換發審查員教師證書。

第三章行為規範

第三十四條 (持證上崗) 審查員按本規定取得審查員資質後,方可從事企業核查工作。

技術專家按本規定取得技術專家資質後,方可為審查組提供技術諮詢。

審查員教師按本規定取得審查員教師資質後,方可從事審查員的培訓授課工作。

第三十五條 (證書保管) 註冊證書持有者應當妥善保管證書,證書遺失或者損毀,應當及時申請補領。

第三十六條 (實地核查) 核查人員應當按照產品實施細則的規定開展企業實地核查。進行核查時,需向被核查企業出示相關證件。

第三十七條 (工作紀律) 核查人員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不得刁難企業,不得索取、收受企業的財物,不得向企業推銷生產裝置、檢測裝置,不得謀取其他不當利益。

第三十八條 (諮詢服務) 審查員不得從事生產許可有償諮詢服務。

第三十九條 (技術專家職責) 技術專家參加企業實地核查時,不作為審查組成員,不參與做出審查結論。

第四十條 (教師工作紀律) 審查員教師應當嚴格履行教師職責,不得無故不服從培訓單位或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選派授課,不得洩露考題或協**生舞弊。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監督管理職責)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和審查部負責對其推薦註冊的審查員工作情況實施監督管理。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申請書產品類別 產品名稱 企業名稱公章 聯絡 聯絡人申請類別 發證 遷址 增項 其他 申請日期 年月日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印製 企業宣告 1 本企業對申證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換 發 證實施細則已充分理解 2 本申請書所填資訊及附件均真實可靠,若有虛假願承擔一切後果及有關法律責任 3 本企業自提交申...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材料

六 申請人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1.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一式三份 2.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經營範圍覆蓋生產許可證申請產品 影印件 一式三份,提交書面申請時應同時提交營業執照原件核對 3.組織機構 證書影印件 一式三份,需提交原件核對 4.屬於國家產業政策限制類的產品,需提交省級產業政策工作部門...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申請書產品類別 列入許可證目錄名稱 產品名稱 實施細則的產品名稱 企業名稱 企業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名稱並蓋公章 公章 聯絡 有效的企業聯絡 聯絡人手機 聯絡人 負責辦理許可證人員 申請類別 發證 遷址 增項 其他 申請日期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 實際申請時間用大寫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印製 企業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