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文藝職業學院學生會章程

2021-03-03 22:47:35 字數 5058 閱讀 404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廣東文藝職業學院學生會是在學生處的直接指導下工作的學生群眾組織。

第二條院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堅持同一切不良行為作鬥爭,在憲法、法律、院規院紀範圍內開展工作。

(二)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結合我院特點,組織學生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等活動。創造有利於學生全面發展的環境條件,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我院同學努力成為熱愛祖國、適應時代要求的合格人才。

(三)倡導良好的院風、系風、班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工之間的團結、互助。協助學院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學習和生活環境。

(四)組織同學開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活動,協助學院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五)充分發揮學院黨政聯絡廣大同學的橋梁和紐帶作用,通過正常渠道實事求是地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配合學院搞好學生管理工作,維護學校穩定,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努力為廣大同學服務。

(六)加強與學院各學生組織的交流。

(七)積極完成院黨委和上級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和任務。

(八)通過與外校聯誼等方式,積極宣傳我院,提高我院的知名度

第三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學生代表大會

(一)全校學生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在特殊情況在院領導同意下可提前或延期舉行。

(二)學生代表由各社團、班級民主選舉產生。

(三)在必要時可以不定期召開全校學生代表大會討論和決定有關重要問題。

第四條學生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審議和通過上屆學生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修改本會章程。

(三)討論和決定學生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四)綜合廣大同學的建議和意見,整理出新一屆學生會工作提案。

(五)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會。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五條學生幹部考核制度

為促進學生會工作的有效開展和加強學生幹部之間的溝通與協作,提高學生會在學生活動組織方面以及內部建設方面的導向性、強化學生會「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約束」的工作理念,使學生會工作進一步向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邁進,形成科學的工作體系和良性的執行機制,更好地為廣大同學服務,特制定如下考核制度。

第六條考核原則

(一)民主集中制原則。

(二)公平、公開、公正原則。

(三)德才並重和注重實際原則。

(四)貢獻為主的原則。

(五)統一規範的原則。

(六)部長、副部長考核幹事;主席團考核幹部;指導老師考核主席團。

第七條基本素質的考核:

(一)政治素質:要求學生會幹部政治上要堅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努力在工作實踐中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並應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正確分析和解決問題。

(二)工作素質:要求學生會幹部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具有全域性觀念,勤於思考,勤於實踐,勇於創新,積極主動地在學生中開展工作。

(三)作風素質:要求學生會幹部具有過硬的作風素質,實事求是,「要為人先,敢為人先。」

(四)品德素質:要求學生會幹部具有較好的品德素質,為人誠實,任勞任怨,助人為樂,團結同學,誠實謙虛,勇於開展自我批評,嚴於律己,以身作則,敢於與不良現象作鬥爭。

第八條例會制度考核:

(一)每次例會必須認真完成會議記錄.,佩戴好工作證,以便更好的開展工作。

(二)每次例會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

(三)遲到或早退三次作無故缺席一次。

(四)請假以書面形式為準,**請假事後要補假條,口頭請假無效,三次請假作一次缺席,四次缺席作退出處理。

(五)會議過程中,不得隨意交頭接耳。

(六)會議過程中,應該把手機調為震動。

第九條平時工作考核:

(一)幹事應該服從部長(副部長)的工作安排,部長(副部長)應該服從主席團的工作安排。

(二)按時完成上級交代的任務,如延期完成應以書面方式說明理由。

(三)時刻心繫同學,對有困難的同學應給予積極的幫助。

第十條活動制度:

學生會舉辦大型活動時要求各部成員積極配合工作。各部門成員要經常到辦公室,以協助學生會辦理各項事宜。要求如下:

(一)各部舉行活動需提前向主席團提交活動方案(由各部擬出後交分管主席→主席團→辦公室),辦公室統一安排,並在活動結束一周之內完成總結並遞交辦公室,否則扣1分。

(二)活動方案確定,由主席團統一安排並進行分工。各部成員要積極配合工作,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離崗位,否則扣2分。

(三)各部每月必須上交乙份總結及下月計畫,作為本部工作評議的內容之一。

第十一條工作總結考核:

(一)每學期各部部長(副部長)要總結一學期的工作情況。

(二)學生會全體幹部每學期末上交個人小結(述職報告)乙份,並上交每次活動小結。

(三)總結報告要求簡潔,實事求是。

注:考核制度由辦公室落實執行,並由辦公室在期末進行統計,上報主席團予以最終審定。

第十二條獎罰制度:

為規範學生會秩序,增強學生會成員自律意識和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獎罰分制度,內容如下:

(一)個人獲校級及以上榮譽,每人每項加2分(當月有效)。

(二)考核排名第一的部門,部長加2分,幹事加1分,分管副主席加1分。

(三)考核成績優異者可參與每月 「優秀幹部」、「優秀幹事」的評選活動;被學院公開批判者取消當月學生會評選資格;被記過處分者取消本學期任何學生會評優資格。

(四)曠會每次扣2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五)違反校規校紀行為,每次扣2分。

(六)常規成績考核中,同學強烈反應不公平的,一經查證屬實,追究責任人,每人扣2分。

(七)對於上級交待的任務,未按時完成每次扣2分。

(八)學生會人員有連續違反學生會規章制度3個月者,學生會將作勸退處理。

(九)學生會各部每週日晚8:00前將本週獎懲單與量化成績單一併交於辦公室,由辦公室進行統一彙總,未按時上交扣2分。

成績採取100分制,評選方式選用《廣東文藝職業學院學生會人員考核評議制度》,每月一輪,由學生會辦公室具體負責,學生會蓋章公示。各部門應互相監督,連續兩月低於6分者,給予除名處分。

第十三條幹部辭職制度:

為了規範學生會人事管理制度,促進學生會各項制度的進一步完善,特制定學生會幹部辭職制度。

(一)幹事辭職程式

由幹事本人提出書面辭職報告交各自部長處,部長在接到書面報告後了解情況,簽署決定意見並上報主席團,主席團在接到部長書面意見後做最終決定,並交秘書處備案。

(二)副部長辭職程式

由副部長本人提出書面辭職報告交各自部長處,部長在接到書面報告後了解情況,簽署決定意見並上報主席團,主席團在接到部長書面意見後召開主席團會議,討論決定,並交秘書處備案。

(三)部長辭職程式

由部長本人提出書面辭職報告交分管副主席處,分管副主席在接到書面報告後了解情況,簽署決定意見並上報主席,主席在接到分管副主席書面意後召開主席團會議,討論決定,並交秘書處備案。

附則一、未經批准均不得擅自離職,擅自離職者視情節嚴重,將給予通告批評記檔等不同處分。

二、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屬院學生會。

第十四條公章管理制度

廣東文藝職業學院學生會公章是學生會組織的標誌及力的象徵,體現著學生會的組織和責任。為加強學生會內部的相互監督機制,防止不良行為的發生,使公章的使用更加制度化、規範化、特制定廣東文藝職業學院學生會公章使用制度。

(一)公章使用權

主席團有使用權,其他直屬部門需使用公章的必須經主席團批准,由學生會辦公室記錄在案(時間、檔案內容、檔案數量、申請人、簽名主席、記錄人)方可。

(二)公章的保管

公章一般由學生會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保管者不得委託他人代為保管,不得使公章隨意帶出辦公室,不得隨意擺放,更不得將其交於他人使用,以防止公章被盜用,給學生會及至學院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三)公章加蓋方法

1、凡是學生會上報、下發和對外交流的正式檔案須加蓋學生會公章。

2、各部門需要以院學生會名義下發各班級的正式檔案,各部部長交分管主席審閱後並報領導批示,由主席加註批准意見後方可到辦公室加蓋公章。

3、學生會大型活動正式檔案和對外交流正式檔案必須由主席審閱後加註批准意見並報領導批示,辦公室方可加蓋公章

4、一般性通知,上報領導批示,由辦公室審閱後方可加蓋公章。

(四)公章的使用程式

1、所需加蓋公章的材料、檔案等獲得分管主席的同意。

2、經過公章的保管人的審查。

3、在辦公室認真完成「公章登記表」的填寫。

(五)公章使用的若干細節

1、任何人違反上述規定的部門或個人將在工作例會上予以警告,事件直接負責人將記入學生會檔案。

2、蓋公章前辦公室人員必須仔細閱讀檔案,對一些行文不規範(字跡潦草、有明顯塗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檔案,可以拒絕加蓋公章。

第十五條財務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所需購買的物品必須經過主席團審批通過,不得擅自購買未經審批的物品,不得借公費購買私人物品。

(二)購買的物品一定要有正規的發票才能報銷,收據不在報銷範圍之內。

(三)經費由辦公室幹部管理,採購後的發票也由辦公室幹部拿去報銷。

第十六條辦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一)學生會成員在使用辦公室期間要注意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注意安全防範意識,走前關窗鎖門,注意防盜防火。

(二)各部門成員必須準時到會,不得無故缺席,具體執行沿用例會的制度。

(三)值班人員應準時值班,互相監督,同時做好保潔工作,值班過後,認真填寫好值班記錄表;對物品的出借和歸還情況應該認真記錄,由於未盡必要的注意而致使物品丟失或損壞的,由直接經手人負責修復或賠償。

(四)值班期間應熱情接待來訪同學,認真聽取、妥善安排、耐心處理來訪同學的事情。

(五)鑰匙由主席團、 辦公室及秘書處保管,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私自配匙。

(六)學生會公章由辦公室保管,蓋章必須經主席團批准。

(七)學生會各部門如需借用辦公室物品,應向辦公室提出申請,說明每次借用目的及歸還日期,並確保按時完好歸還。如在使用辦公室物品時,損壞、遺失物品等到,須由辦公室進行登記,並酌情賠償。

(八)學生會任何成員未經主席團或辦公室允許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辦公室物品,如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九)各部門若需使用辦公室應向辦公室幹部申請,說明使用目的和時間,使用後應打掃衛生,保持環境整潔,物品歸其位。

(十)值班人員如無正當理由不予批准請假。擅自離崗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十一)辦公室電腦只限於辦公用途,未經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十二)吸菸有害健康,辦公室內何時何因都禁止吸菸。

廣東紡織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廣東紡織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是在學院黨委領導下,在學院團委指導下依照法律 法規 學院的規章制度和本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的學生群眾性組織,是學院黨委 行政管理服務部門聯絡學生的橋梁和紐帶。第二條學生會宗旨和任務。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擁護黨的路線 ...

應用技術學院學生會章程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全稱為應用技術學院學生會。第二條應用技術學院學生會是在東北農業大學校團委 院黨總支共同領導下的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學生組織。第三條基本任務 一 堅持四項基本制度,進行愛國主義 集體主義 社會主義等宣傳教育,幫助同學的進步和成長。二 堅持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 的工作方針,以...

三亞航空旅遊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

總則第一條三亞航空旅遊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是在校團委領導和監督下開展工作的,負責領導 管理學生社團組織和社團活動的學生組織。其宗旨是 繁榮校園文化,促進良好校風學風建設,豐富課外生活,培養廣泛的愛好與志趣,鍛鍊組織活動能力,為同學們全面素質的培養創造良好條件。第二條社團聯合會的任務是 在上級部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