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

2021-03-03 21:57:31 字數 876 閱讀 8323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是一種簡便易行的衡量人們在某種具有潛在危險的環境中作業的危險性的半定量評價方法。它是由美國安全專家格雷厄姆和金尼提出的。該方法以與系統風險率有關的三種因素指標值之積來評價系統人員**風險的大小,並將所得作業條件危險性數值與規定的作業條件危險性等級相比較,從而確定作業條件的危險程度。

眾所周知,作業條件的危險性大小,取決於三個因素: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體暴露在這種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

c---一旦發生事故可能會造成的損失後果。

但是,要獲得這三個因素的科學準確的資料,卻是相當繁瑣的過程。為了簡化評價過程,採取了半定量計值法,給三種因素的不同等級分別確定不同的分值,然後,以三個分值的乘積d來評價作業條件危險性的大小。即

d值大,說明該系統危險性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減少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或者降低人體暴露的頻繁程度,或者減輕事故損失,直至調整到允許範圍。

三種因素的不同等級取值標準和危險性大小的範圍劃分可參照下列四表所示。

表5-1 發生事故的可能性(l)

表5-2 暴露於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

表5-3 發生事故可能會造成的損失後果(c)

表5-4 危險等級劃分(d)

對於任何有人作業的具體系統,都可以按照實際情況選取三種因素的分數值,然後計算d值,根據d值大小,可以判定系統的危險程度高低。

這種評價方法的特點是簡便,可操作性強,有利於掌握企業內部危險點的危險情況,有利於促進整改措施的實施。問題是三種因素中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只有定性概念,沒有定量標準。評價實施時很可能在取值上因人而異,影響評價結果的準確性。

對此,可在評價開始之前確定定量的取值標準。如「完全可以預料」是平均多長時間發生一次,「相當可能」為多長時間一次,等等。這樣,就可以按統一標準評價系統內各子系統的危險程度。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

表2 暴露於潛在危險環境的分值 3 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 造成事故或危險事故的人身傷害或物質損失可在很大範圍內變化,以工傷事故而言,可以從輕微傷害到許多人死亡,其範圍非常寬廣。因此,k j 格雷厄姆和g f 金尼需要救護的輕微傷害的可能結果,它值規定為1,以此為乙個基準點 而將造成許多人死亡...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是一種簡便易行的衡量人們在某種具有潛在危險的環境中作業的危險性的半定量評價方法。它是由美國安全專家格雷厄姆和金尼提出的。該方法以與系統風險率有關的三種因素指標值之積來評價系統人員 風險的大小,並將所得作業條件危險性數值與規定的作業條件危險性等級相比較,從而確定作業條件的危險程度。...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

美國的格雷厄姆 ke h.j.graham 和金尼 gilbert.f.kinney 研究了人們在具有潛在環境中作業的危險,提出了以被評價的環境與某些作為參考的環境作比較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驗他們給出了3個自變數的各種不同的分數值,採取對所評價的物件根據情況進行 打分 的辦法,然後根據公式計算出其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