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質押合同

2021-03-04 09:58:06 字數 1579 閱讀 5543

安邦擔保[2011]年[車]字質第[ ]號

出質人(甲方

質權人(乙方

為了確保甲方與乙方簽定的陝西安邦擔保借字 [2011]年第[ ]號《借款擔保合同》得到全面履行,甲方自願提供自己所有的汽車作為質押借款。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質押管理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經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設定質押的質押物情況

1、車輛號碼車型 、廠牌型號發動機號碼車架號/車輛識別號碼漆型/顏色 、入戶日期行駛公里數 / 。

2、甲方將上述汽車質押給乙方,將汽車和汽車有關證件:__購車發票、登記證、購置稅繳費憑證、保險單等由甲乙雙方檢查確認簽字後封存交乙方保管。

第二條甲方質押借款為(大寫月質押綜合費用率為: %,月利息率為: / 。

甲方在本合同屆滿後5日內與乙方協商,在繳清前期費用後經乙方同意可以辦理續押,續押需簽訂《續押合同》。

第三條質押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質押期滿或續押期滿後如果甲方逾期還款的,乙方對逾期質押借款按每月4.2%收取甲方逾期期間的綜合費用,並按每月0.5%收取甲方逾期期間的利息,另甲方承擔逾期期間每天逾期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第五條甲方汽車質押給乙方,甲方以質押物優先受償乙方款項的範圍包括:質押借款、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質押期間乙方保管質押物,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出租、出借、使用質押物並有義務保持質押物的外部完好無損,甲方可隨時檢查。汽車質押期間,如外部出現損傷,由乙方負責。因停放時間過長,造成內部損傷的,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甲方應辦理質押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全部質押金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質押期間,質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失賠償金由乙方優先受償。

第九條質押期限或者續押期限屆滿後,甲方應當在5日內解押或者續押,逾期不解押也不續押的,視為甲方自願放棄質押物。如乙方確定甲方放棄質押物,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委託書對質押物委託評估,並委託拍賣公司對質押物進行拍賣,所得價款乙方優先受償質押借款、綜合費用、利息、違約金及乙方實現質押權的費用等。

第十一條甲方發生合併、分立等變更登記事項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甲方因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質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除依法歸還質押借款以及支付綜合費用、利息等款項外,另應承擔全部質押借款本金30%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則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對公證債權文書的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後可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甲方承諾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完質押登記手續,質押物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 公證處、車管所各執乙份。

出質人(甲方質權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財產共有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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