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公司合作協議2

2021-03-04 09:56:59 字數 2991 閱讀 8171

合作電子商務協

議書二0一五年四月

合作電子商務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在仁懷市投資設立從事電子商務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股份分配

1、甲方佔公司股份的40%;

2、乙方佔公司股份的30%;

3、丙方佔公司股份的30%;

二、擬設立公司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貴州省仁懷市xx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以工商部門核准為準)。

2、註冊位址:貴州省仁懷市壇廠鎮名酒工業園區。

3、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擔任。

4、註冊資本:500萬元(五百萬)元人民幣。

5、經營範圍:電子商務專案(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的酒業專案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三、股東及出資入股情況

1、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註冊資金額為五百萬元人民幣。

2、啟動資金由甲乙雙方以公司運營實際支出按比例共同出資。

3、丙方不出資,但以提供電子商務相關技術為生產要素參與入股。

4、公司運營利潤達到實際投入資本的100%後,實際出資方有權按比例從利潤中收回實際投入資本。

四、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設董事會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擔任董事長並委任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丙方擔任監事,具體負責:

(1)、全力協助甲方對公司的運營管理。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的處理

公司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形成書面決議由全體股東簽字同意後,方可進行:

(1)、擬有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畫;

(3)、《公司法》第三十七條、四十三條規定的事項;

(4)、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三方一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狀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畫和部署。

五、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財務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的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六、待出資方收回實際投入資本後的盈虧分配辦法

1、利潤分享和虧損承擔,甲方佔40%,乙方佔30%、丙方佔30%;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在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在不影響公司實際經營所需資金以及股東一致通過時(原則上按季度分紅)。

(2)、分紅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70%,按甲方佔40%,乙方佔30%、丙方佔30%比例分取。

七、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1)公司成立起三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三年起,經另兩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方享有優先轉讓權。

(2)、若轉讓方將股權轉讓給股東之外的第四方時,第四方的資金條件和管理能力不得低於轉讓方。

(3)、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五萬元人民幣。

2、退股:

(1)、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的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外兩方的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若公司由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70%將按照分紅比例分配,另外的3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

(3)、因一方或兩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該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八、特別約定:

1、電子商務公司所銷售的產品須由甲方合法資質的公司供給,產品以協議成本價按月進行決算予以支付。

2、乙、丙方負責電子商務公司經營產品的**商資訊,確保業務正常執行。

九、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成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布破產;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5)、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火災、水災等因素導致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丙三方共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還全部債務後可按實際出資比例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清算後有虧損,有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協議規定,並造成公司損失的,除向公司承擔損失外,並向未違約方支付五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2、倍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其他

1、 倍協議自甲、乙、丙雙方共同簽字蓋手印(右手打拇指)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商議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倍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盡力協商解決,若協商仍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皆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3、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乙份。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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