漿砌石工程施工方案

2021-03-04 09:54:51 字數 4763 閱讀 8283

10.1 工程概述

本標工程砌體工程主要有m10漿砌石護坡150m3,m10砌磚20m3,pvcφ80排水管100m。

10.2 砌石工程

10.2.1 材料要求

10.2.1.1 砌石

(1)石料採自本標工程指定料場,選用材質堅硬新鮮,無風化剝落層或裂紋,表面無汙垢、水鏽等雜質,用於表面的石材色澤均勻。

(2)砌石體為毛石砌體,石料外形規格如下:

毛石砌體:毛石應呈塊狀,中部厚度應不小於15cm。規格小於要求的毛石(又稱片石),可以用於塞縫,但其用量不得超過該處砌體重量的10%。

10.2.1.2 砂、礫石

砂漿採用的砂料,要求粒徑為0.15~5mm,細度模數為2.5~3.0,砌築毛石砂漿的砂,其最大粒徑不大於5mm,砌築料石砂料的砂,最大粒徑不大於2.5mm。

10.2.1.3 水泥、水

(1)砌築工程採用的水泥品種和標號應符合本技術條款第9.4.3.1條規定,到貨的水泥應按品種、標號、出廠日期分別堆放,受潮結塊的水泥應禁止使用。

(2)應按技術條款第9.4.3.

2條規定的用水質量標準,拌製砂漿。對拌和及養護的水質有懷疑時,應進行砂漿強度驗證,如果該水製成砂漿的抗壓強度低於標準水製成的砂漿28天齡期抗強度的90%以下時,則此水不能使用。

10.2.1.4 膠凝材料

(1)膠凝材料的配合比必須滿足施工圖紙規定的強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為確保膠凝材料的質量,配合比必須通過試驗確定。施工中承包人需要改變膠凝材料的配合比時,應重新試驗,並報監理人批准。

(2)拌制膠凝材料,應嚴格按試驗確定的配料單進行配料,嚴謹擅自更改,配料的稱量允許誤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水泥為±2%;砂為±3%;水、外加劑為±%。

(3)膠凝材料拌和過程中應保持骨料含水量的穩定性,根據骨料含水量的變化情況,隨時調整用水量,以保證水灰比的準確性。

(4)膠凝材料拌和時間:機械拌和不少於2~3min,一般不應採用有工拌和,區域性少量的人工拌和料至少乾拌3遍,再溼拌至色澤均勻,方可使用。

(5)膠凝材料應隨拌隨用。膠凝材料的允許間歇時間應通過實驗確定,或參照表10-0-1選定。在運輸或貯存中發生離析、析水的砂漿,砌築前應重新拌和,已初凝的膠凝材料不得使用。

表10-0-1膠凝材料允許間歇時間

10.2.2 漿砌石體砌築

10.2.2.1 施工程式

漿砌石砌體施工程式為:

基礎處理→測量放線→砌體襯砌、排水管安裝→勾縫、抹面→養護

10.2.2.2 施工方法

(1)基礎處理:基礎清理採用人工開挖進行;

(2)砌體襯砌:採用自卸汽車將合格石料運至工作面附近,人工挑選搬運,按設計分段,從下自上分層座漿灌漿法砌築。砌築時應做到分縫平直,表面平順、均勻有致,座漿灌漿要飽滿密牢固。

水泥砂漿拌和採用機械拌和,膠輪車運輸輔以人工擔運至襯砌面。

(3)排水管安裝:在砌體上公升至設計位置時預埋。

(4)抹面、勾縫:砌體表面抹面或勾縫在砌體分段、分塊襯砌完成後即可進行。採用人工進行。

(5)養護:採用人工灑水養護

10.2.2.3 施工要求

(1)一般要求

①砌石體應採用鋪漿法砌築,砂漿稠度應為30~50mm,當氣溫變化時,應適當調整。

②採用漿砌法砌築的砌石體轉角處和交接處應同時砌築,對不能同時砌築的面,必須留置臨時間斷,並應砌成斜槎。

③砌石體的尺寸和位置的允許偏差,不應超過gb50203——2002中相應的規定。

(2)毛石砌體

①砌築毛石基礎的第乙個石塊應座漿,且將大面向下。

毛石基礎擴大部分,若做成階梯形,上級階梯的石塊應至少壓砌下級階梯的1/2,相鄰階梯的毛石應相慶錯縫搭接。

②毛石砌體應分匹臥砌,並應上下錯縫、內外搭砌,不得採用外面側立石塊、中間填心的砌築方法。

③毛石砌體的灰縫厚度應為20~30mm,砂漿應飽滿,石塊間較大的空隙應先填塞砂漿,後用碎塊或片石嵌實,不得先擺碎石塊後填砂漿或幹超齡碎石塊的施工方法,石塊間不應相互接觸。

④毛石砌體第一匹及轉角處、交接處和洞口處應選用較大的平毛石砌築。

⑤毛石牆必須設定拉結石。拉結石應均勻分布、相互錯開,一般每0.7m2牆面至少應設定一塊,且相鄰的中距不應大於2m。

⑥拉結石的長度,若其牆厚等地或小於400mm時,應等於牆厚;牆厚大於400mm時,可用兩塊拉結石內外搭接,搭接長度不應小於150mm,且其中一塊長度不應小於牆厚的2/3。

⑦毛石砌體每日的砌築高度,不應超過1.2m。

(3)養護

砌體外露面,在砌築後12~18h之間應及時養護,經常保持外露面的濕潤。養護時間一般為14天。

(4)水泥砂漿勾縫防滲

①採用料石水泥砂漿勾縫作為防滲體時,防滲用的勾縫砂漿應採用細砂和較小的水灰比,灰砂比控制在1:1至1:2之間。

②防滲用濤漿應採用425#以上的普通矽酸鹽水泥。

③清縫應在料石砌築24h後進行,縫寬不小於砌縫寬度,縫深不小於縫寬的2倍,勾縫前必須將槽縫沖洗乾淨,不得殘留灰渣和積水,並保持縫面濕潤。

④勾縫砂漿必須單獨拌製,嚴禁與砌體砂漿混用。

⑤當勾縫完成和砂漿初凝後,砌體表應刷洗乾淨,至少用濕潤物覆蓋保持21天,在養護期間應經常灑水,使砌體保持濕潤,避免碰撞和震動。

10.3 質量檢查和驗收

10.3.1 砌石工程質量檢查

10.3.1.1 原材料的質量檢查

①砌石工程所用的毛石應按監理人指示和技術條款第10.2.1.1款的規定進行物理力學性質和外形尺寸的檢查。

②用於砌石的水泥、水、外加劑以及砂等原材料應按監理人指示及技術條款第10.2.1.2~10.2.1.4款的規定進行質量檢查。

10.3.1.2 膠凝材料的質量檢查

①應按監理人指示定期檢查砂漿材料的配合比。

②水泥砂漿的均勻性檢查,應根據監理人指示,定期在拌和機口出料時間的始末各取乙個試樣,測定期溼容重,其前後差值每m3不得大於35kg。

③水泥砂漿的抗壓強度檢查,同一標號砂漿試件的數量,28天齡期的每200m3砌體取成型試件一組3個。

10.3.1.3 毛石砌體質量檢查

①外觀檢查:砌體砌築面的平整度和勾縫質量、石塊嵌擠的緊密度、縫隙砂漿的飽滿度、沉降縫貫通情況等的外觀質量檢查。

②排水孔的坡度和阻塞情況。

③毛石砌築的尺寸和位置的允許偏差:其檢查方法應按gb50203—2002中相慶的規定執行。

10.3.2 砌體工程驗收

①砌體工程砌築前應進行砌築體測量放樣成果的檢查和基礎面開挖清理質量的檢查和驗收。

②在砌體工程砌築過程中,按技術條款10.3.1條的規定對砌體工程的各項材料和砌體砌築質量進行檢查和驗收。

③完工驗收。每項砌體工程完工後,承包人應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條款》第3.52條的規定,向監理人申請完工驗收,並按技術條款10.

1.3.3款的規定向監理人提交完工驗收資料。

10.4 砌磚工程

10.4.1 材料

10.4.1.1 磚:按施工圖紙要求選用的品種和標號。

10.4.1.2 砌磚砂漿

①採用的水泥、砂和水應符合技術條款第10.2.1.2和10.2.1.3款的規定。

②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時,應用網過濾,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時間不得少於7天。

③砂漿應滿足下列要求:

a、符合施工圖紙規定的強度等級;

b、符合技術條款第10.3.1.3款規定砂漿稠度要求;

c、保水效能好(分層厚度不應大於20mm);

d、拌和均勻。

④砂漿的配合比應經試驗確定,若須改變砂漿的材料組成,應重新試驗,並經監理人批准。

⑤砂漿的配合比應採用重量比,水泥、有機塑化劑和冬期施工中摻用的氯鹽等的配料精確度控制在±2%以內;砂、石灰膏、粘土膏、粉煤灰和磨細生石灰粉等的配料精度控制在±5%以內。

⑥為使砂漿有良好的保水性,應摻入無機塑化劑或有機塑化劑,不應採取增加水泥用量的方法。

⑦砂漿應採用機械拌和,拌和時間從投料完算起應不小於2min。

⑧砂漿應隨拌隨用。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應分別在拌成後3h和4h內使用完畢;如施工最高氣溫大於30℃,應分別在拌麵後2h和3h內使用完畢。

砌磚的砂漿稠度,應按表10-0-2的規定執行。。

表10-0-2 砌磚的砂漿稠度

10.4.2 砌磚體砌築

10.4.2.1磚應提前1~2天澆水濕潤。普通磚、多孔磚含水率為10%~15%;灰磚、粉煤灰磚含水率為8%~12%。含水率以水重佔幹磚重的百分數計。

10.4.2.2 砌磚體的灰縫橫平豎直,厚薄均勻,並填滿砂漿。

10.2.4.

2.3 埋入砌磚中的拉結筋,應安設正確、平直,其外露分部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任意彎折。砌磚體尺寸和位置的允許偏差,應不超過gb50203—2002中相應的規定。

10.4.2.4 燒結普通砌磚體應上下錯縫、內外搭接。實心砌磚體宜採用一順一丁,梅花丁或三順一丁的砌築形式,磚柱不得採用包心砌法。

10.4.2.

5 砌磚體水平灰縫的砂漿應飽滿,實心砌磚體水平灰縫的砂漿飽滿度不得低於80%,豎向灰縫宜採用擠漿或加漿方法,使其砂飽滿,嚴禁用水沖漿灌縫。砌磚體的水平灰縫寬度一般為10mm,但不應小於8mm,也不應大於12mm。

10.4.2.

6 砌磚體的轉角處和交接處應同時砌築,對不能同時砌築而又必須留置的臨時間斷處,應砌成斜槎。燒結實普通磚砌體的斜搓長主東應小於高度的2/3,多孔磚砌體的斜槎長度比應按磚的規格尺寸確定,外牆轉角處嚴禁留直槎。

10.4.2.7 砌磚體接槎時,必須將接槎處的表面清洗乾淨,澆水濕潤,填實砂漿,保持灰縫平直。

10.4.2.8 框架結構房屋的填充牆,應與框架中預埋的拉結筋連線。

10.4.2.9 每層承重牆的最上一匹磚,應為整磚丁砌層。在梁或梁墊的下面,砌體的階台水平面上以及砌磚體的挑出層(挑簷、腰線等)中,也應用整磚丁砌層砌築。

10.4.2.10 施工需要在磚牆中留置的臨時洞口,其側邊離交接處的牆面不應小於500mm;洞口頂部設定過梁。

漿砌片石工程施工措施

一 一般要求 1 砌塊在使用前必須澆水濕潤,表面如有泥土 水鏽,應清洗乾淨。2 砌築基礎的第一層砌塊時,如基底為岩層或混凝土基礎,應先將基底表面清洗 濕潤,再坐漿砌築 如基底為土質,可直接坐漿砌築。3 砌體應分層砌築,砌體較長時可分段分層砌築,但兩相鄰工作段的砌築差一般不宜超過1.2m 分段位置宜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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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砌築前準備 提交砌體工程施工措施計畫 施工工藝及材料試驗報告,報送批准後,方可施工。1 施工措施計畫 1 施工平面布置圖 2 砌體工程施工方法和程式 3 施工裝置的配置 4 場地排水措施 5 質量和安全保證措施 6 施工進度計畫。2 砌體石料的材料試驗報告 開工前將工程採用的石料 試驗成果,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