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職工校園欺凌預防和處理崗位職責

2021-03-04 09:52:45 字數 412 閱讀 3758

1. 組長職責: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及物資的調動。

2. 副組長職責:協助組長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 現場防護組職責:發生欺凌事件後,組長馬上帶領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欺凌學生者進行強行阻止,必要時可施行正當防衛行為。

4. 疏散引導組:發生欺凌事件後,組長馬上按總指揮要求組織人員到現場疏散未被欺凌的學生,把他們疏散到安全地帶。

5. 通訊聯絡組:發生欺凌事件後,組長迅速按總指揮要求趕赴現場,了解情況,同時向「110」和上級教育局報告,傳達事故情況;向相關家長第一時間溝通匯報,保證通訊暢通。

6. 現場救護組: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後本部小組在組長的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與「120」聯絡送往醫院**。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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