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聯營協議書

2021-03-04 09:46:00 字數 795 閱讀 7039

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合同要求,安排一流的施工隊伍,以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嚴禁分包、轉包。若因乙方的施工技術、施工力量、工程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達不到建設單位的要求,在甲方書面告知10日曆天後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或採取措施單情況未得到明顯改變,甲方有權利另行組織施工力量或解除協議,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物資採購、勞務分包、裝置租賃等經濟合同均不得以專案經理的名義進行洽談和簽署,否則由此所發生的經濟糾紛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造成甲方任何形式的損失或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或追償。

八、乙方必須對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履約信譽負責,在履約期間,接受甲方對於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劃和管理制度。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安全、履約信譽等事故受到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通報,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除由乙方全部承擔外,乙方還必須按合同金額的 %向甲方賠償信譽損失,並且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後果由乙方承擔。

九、工程中標後,,乙方應承擔一切經濟損失,並按中標金額的 %向甲方賠償信譽損失。

十、雙方保證任何時候均不洩露聯營協議秘密,相互承擔保密義務。

十一、本協議具有排他性,非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該投標專案及該項目的後延專案於第三方合作。

十二、工程中標後如有必要,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商訂具體施工合作協議。

十三、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招標完畢且甲方未中標或合同執行完畢自動失效,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

十四、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

年月日年月日

建築工程聯營協議書

聯營協議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 乙雙方本著優勢互補 相互協作 風險共擔 互惠互利的原則,就聯合經營工程施工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一 甲方報名參加上述工程的投標,並負責上述工程投標檔案的編制 審定和投遞,工程專案中標後,甲方負責同建設單位簽署施工合...

建築工程聯營協議書

委託經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 自願 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 乙雙方就委託經營工程施工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一 甲方負責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工程專案中標後,乙方負責代表甲方同建設單位簽署施工合同...

聯營協議書

九 專案工程施工管理 1 工程管理目標 1 必須保證合同工期 2 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3 安全 無工傷事故,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管理無扣分。4 文明施工 必須達到工程所在地 要求標準化施工現場合格等級。2 乙方必須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特殊工種人員須持證上崗。3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執行國家有關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