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合作協議補充

2021-03-04 09:45:18 字數 1401 閱讀 1564

——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

經所有共同出資人(以下簡稱「股東」)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就股東(甲方轉讓其出資股份並重新分配股份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轉讓其出資股份萬元(人民幣)被股東乙方以萬元(人民幣)收購。

二、股份轉讓後,現股份分出資方式及股份占股比例:

1、 出資萬元人民幣佔共同出資金額

2、 出資萬元人民幣佔共同出資金額

3、 出資萬元人民幣佔共同出資金額

4、 出資萬元人民幣佔共同出資金額

5、 出資萬元人民幣佔共同出資金額

6、 出資萬元人民幣佔共同出資金額

三、協議簽訂後,股東權利和義務

第1條簽訂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公司各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2條在公司經營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全體股東共同進行預算,並詳細列明開支專案。

第3條實際執行中按列明專案合理使用,全體股東相互監督資金費用的使用情況。

第4條公司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

(二)依照其所持有股份份額獲得利益分配。

(三)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四)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所持有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五)對公司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意見或者質詢。

(六)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註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七)公司終止貨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其他法律,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5條公司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協議,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依其所持有股份份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五)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依法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六)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七)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八)無合理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九)保守公司秘密。

(十)《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經共同協商聘用選舉股東負責公司的主要經營管理,其餘股東擁有檢視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權利,並按照持有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股東之間相互轉讓其全部股份份額或部分股份份額以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份額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同意。

第6條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如有違反召開股東會議根據實際情況協商進行處理。

備註:本協議壹式陸份,各股東各執乙份,與原合作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1、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 本協議經股東認真閱讀確認後簽字蓋章後生效。

2023年月日

股東合作協議

一 訂立協議股東名單 1 甲方身份證號 2 乙方身份證號 3 丙方身份證號 二 總則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以下簡稱 公司法 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股東本著公平 公正 平等 互利,相互尊重 相互幫助 相互扶持 共同創業 共同致富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xx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xx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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