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二年五月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丙方丁方
住址住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戊方己方
住址住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元
5、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丁、戊、己六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元,其中:
1.資金構成與用途:
(1)甲方出資元,佔啟動資金的30%;
(2)乙方出資元,佔啟動資金的30%;
(3)丙方出資元,佔啟動資金的10%;
(4)丁方出資元,佔啟動資金的10%;
(5)戊方出資元,佔啟動資金的10%;
(6)己方出資元,佔啟動資金的10%;
(7)該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固定資產建設、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8)該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共同指定的賬戶(開戶名: 開戶行賬號
(9)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資金轉入上述賬戶。
2、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設立董事長和總經理,任期三年。
2、甲方擔任公司的董事長,具體負責:
(1)對乙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乙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3、乙方為公司的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乙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4、乙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丙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均從指定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設立股東會,構**員為甲、乙、丙、丁、戊、己六方,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股東會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畫;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股東會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股東會一致同意,每個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畫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指定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並由股東會共同監管和使用,股東會對資金使用有異議的,總經理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股東會有權要求總經理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同樣由指定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股東會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股東會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股東會成員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自然年度第乙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年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股東會商議決定,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啟動資金的10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股東會同意,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的,轉讓方應負責協助受讓方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2、退股:股東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股東會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股東會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丁、戊、己六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各執乙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丁方(簽章
戊方(簽章己方(簽章
簽訂時間:2023年月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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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合作協議書
第一章總則 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以下簡稱 公司法 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以下簡稱公司 事宜,訂立本合同。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身份證住址 乙方身份證住址 丙方身份證住址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 第三條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