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範

2021-03-04 09:44:00 字數 4393 閱讀 9102

附件5: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上海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本規範適用於在本市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第三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設立質量管理部門,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質量管理工作。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建立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應當包括組織結構,質量方針、質量目標,部門職責、許可權和行為準則,合同(協議),委託書評審程式、報告編制程式、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執行程式、質量跟蹤程式、報告資料管理程式、報告糾正程式,過程質量控制制度、檔案資料管理制度、人員培訓考核制度、保密制度、質量申訴處理制度,有關人員職責和行為準則等內容。

第四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在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時,應當對以下各類職業相關危害因素進行識別、檢測和評價:

(一)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中列入的物質;

(二)國家已頒布職業接觸限值的物質;

(三)國家已頒布相關測定方法的物質。

對未列入上述範圍的職業相關危害因素,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參照國內外的相關研究資料,告知用人單位(建設單位)可能存在的危害。

第五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在開展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時,應當要求建設單位提供建設專案的審批檔案、可行性研究資料(含職業衛生專篇)以及其它有關資料。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在開展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時,應當要求建設單位提供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檔案、建設專案的防護設施設計及試運**況等資料。

第六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在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時,應當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生產工藝流程圖、原輔料成分中文說明書、車間內生產裝置或作業區分布示意圖等與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相關的資料。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在開展放射衛生防護檢測與評價時,應當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輻射源項、放射工作場所平面圖等與放射衛生防護檢測與評價相關的資料。

第七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在開展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放射衛生防護檢測與評價前,應當進行現場調查,依據相關技術規範和標準,確定危害因素檢測點(物件)、檢測和評價方法。

第八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於檢測中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引數,可以委託具有本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同等資質以上的機構進行檢測,但委託引數的種類不得超過所需檢測引數種類數的20%;委託檢測的樣品總量也不得超過檢測樣品總數的20%;具備檢測能力的引數不可以委託。

第九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按批准的專案,每年完成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預評價、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護評價各2份以上;完成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報告10份以上,其中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不少於10種,樣品數量不少於500件;完成放射衛生防護檢測與評價報告10份以上,檢測數量不少於500點。

第十條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組織5名以上相關專家,對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書進行技術審查。其中從「上海市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評價專家庫」抽取的專家數不少於參加技術審查專家總數的五分之三。

審查專家應當具有與所評價的建設專案相關的專業背景,一般由相關專業的專家或相關行業專家組成。審查專家實行迴避制度,參加評價報告編制、審核人員不得作為審查專家。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如實、客觀地記錄專家審查意見。審查意見應當由專家組全體人員簽字。專家審查意見、意見採納情況及審查專家名單應當作為評價報告的附件。

對建設專案有管轄權的衛生行政部門必要時可以指派人員參加技術審查。

第十一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報告(含放射衛生防護檢測與評價報告)包括檢測內容和評價內容,檢測報告可作為檢測與評價報告的附件,檢測與評價報告應當按規範格式(附錄1、2)書寫。

第十二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在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時應當與用人單位(建設單位)簽定合同(協議、委託書),約束各方行為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完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檔案,並儲存至少二十年,檔案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根據本規範第

五、六條中要求用人單位(建設單位)所提供的必要相關資料;

(二)合同(協議、委託書);

(三)現場調查資料;

(四)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的程式記錄;

(五)檢測與評價工作過程記錄;

(六)報表、工作總結等彙總資料;

(七)其它與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相關的記錄、資料。

第十四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訊上報工作。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於每月5日前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區(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和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上報以下月報表及相應電子文字:

(一)上海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情況報表(附錄3);

(二)上海市放射衛生防護檢測與評價情況報表(附錄4);

(三)上海市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情況表(附錄5);

(四)上海市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情況表(附錄6)。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於每年1月10日前向上海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上報上年度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評價、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工作總結和以下年度報表及相應電子文字:

(一) 上海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年報表(附錄7);

(二) 上海市放射衛生防護檢測與評價年報表(附錄8)。

年度統計為上年1月1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

附錄:1、上海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報告格式

2、上海市放射衛生防護檢測與評價報告格式

3、上海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情況報表

4、上海市放射衛生防護檢測與評價情況報表

5、上海市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情況表

6、上海市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情況表

7、上海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年報表

8、上海市放射衛生防護檢測與評價年報表

附錄1:

上海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報告格式

1、封頁編號:

×××(委託單位名稱)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報告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名稱(章)

2、封二

上海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證書編號

檢測人:

評價人:

審核人:

批准人:

3、檢測與評價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檢測與評價範圍

檢測依據和評價依據

氣候和環境情況描述

生產情況描述(當日的生產原輔料使用量、產品產量)

防護設施運**況

個體防護用品使用情況(各工種佩戴的防護用品型號、適用範圍、防護引數)

勞動者作業情況(勞動者當天的工作方式、工作寫實或工作量、特殊情況)

勞動者接觸有害因素的情況(根據車間和工種詳細列出接觸的有害因素的種類、接觸的崗位和時間)

樣品採集和現場檢測情況(現場樣品採集的方式、採集的時機、檢測的方法)

檢測結果彙總

檢測結果評價

建議(針對不符合專案提出具體的、有針對性的和合理的改進措施)

4、附件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樣品檢測報告

檢測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檢測範圍

檢測依據

樣品採集和現場檢測情況

樣品檢測結果

附錄2:

上海市放射衛生防護檢測與評價報告格式

1、封頁編號:

×××(委託單位名稱)放射衛生防護檢測與評價報告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名稱(章)

2、封二

上海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證書編號

檢測人:

評價人:

審核人:

批准人:

3、檢測與評價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檢測與評價範圍

檢測依據和評價依據

氣候和環境情況描述

輻射源項概況:與輻射有關的主要引數,輻射源的位置分布,放射性同位素核素名稱、活度等指標

輻射防護設施運**況

個體防護用品使用情況(放射工作人員防護用品、受檢者防護用品)

樣品採集和現場檢測情況(現場樣品採集的方式、採集的時機、檢測的方法)

檢測結果彙總

檢測結果評價

建議(針對不符合專案提出具體的、有針對性的和合理的改進措施)

4、附件

放射衛生防護檢測報告

檢測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檢測範圍

檢測依據

檢測儀器、檢測條件、本底值

樣品檢測結果

附錄3上海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情況報表

區(縣年月

注:企業註冊型別按《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表》填寫說明中的10種企業型別填寫。

填表單位(公章)     負責人:    填表人填表日期:

附錄4上海市放射衛生防護檢測與評價情況報表

區(縣年月

填表單位(公章)   負責人填表人填表日期:

附錄5:

上海市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情況表

年月機構名稱第頁共頁

201505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範修改

1 核心涉密人員 2 重要涉密人員 從事機密級專案技術服務的人員或從事過5項以上秘密級專案技術服務的人員。3一般涉密人員 從事秘密級專案技術服務的人員其涉密等級和數量沒有達到重要或核心涉密人員以外的涉密人員。第四條技術服務機構應做好涉密專案專業技術人員 工作場所及實驗室 儀器裝置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條件

附件2 一 機構條件 一 具有法人資格或法人授權資格 二 能獨立開展相應技術服務工作 三 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從事相應技術服務的工作場所 工作條件 四 崗位設定合理,職責明確 五 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二 人員要求 一 基本條件 1 有與其申請技術服務專案相適應的管理 技術和質量控制人員。2 熟悉相...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行業自律守則

附件一 徵求意見稿 說明 根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分會成立大會及第一屆常務委員會的會議精神,分會委託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承擔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自律守則 簡稱 守則 的起草任務。經過多次召開研討會,廣泛徵求意見,形成了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自律守則 徵求意見稿 制訂守則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本行業自律,規範職業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