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管理制度

2021-03-04 09:28:21 字數 1916 閱讀 6593

三個莊子派出所流動人口管理制度

為加強流動人口治安管理,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維護我縣社會治安秩序,促進經濟發展,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流動人口治安管理條例》,結合我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登記制度

1、各責任區民警應根據實際情況各村或廠、礦、企業設立流動人口申報點,並開展指導工作。

2、對流入轄區凡年滿十六周歲,從事務工、經商的流動人口,應當在到達暫住地七日內進行暫住戶口登記。

3、登記流動人口基本情況時,應認真審查其居民身份證,對年滿十六周歲未攜帶或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流動人口,可憑其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頒發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進行登記,並督促其在十五日內出示或在法定時間內補辦居民身份證。

4、對暫住三十日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在住滿三十日後三日內辦理暫住證,也可在辦理暫住戶口登記的同時申辦暫住證,在辦理暫住證時應要求申領人員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和人像資訊,建立內頁資料。

5、對本縣內離開戶口所在地到本縣其它鄉鎮務工、經商的流動人口也應進行暫住戶口登記,但可不辦理暫住證。

6、正在服刑或**、**、少管人員因故請假獲准回家暫住的,應憑執行機關的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登記。

7、責任區民警應深入社群、村(場),工地,及時掌握流動人口變動情況,主動為流入人員辦理暫住戶口,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務。

二、**制度

1、離開常住戶口常住地、擬在暫住地居住乙個月以上年滿16周歲的人員,在申報登記的同時應申領暫住證。

2、探親、訪友、旅遊、就醫、出差等人員,按照規定申報暫住戶口登記或旅客登記,不申領暫住證。

3、申領暫住證須本人持居民身份證辦理。

4、暫住證一人一本,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暫住期滿需繼續暫住的,應當在期滿前辦理延期或換領手續。

5、暫住證丟失的,應當到暫住地派出所辦理補領手續。

6、暫住證登記專案主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證編碼、暫住位址、暫住理由、有效期限等。

7、暫住證登記專案需要變更、更正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變更、更正手續。

三、發函制度

1、對已辦理暫住戶口登記或暫住證的流動人口,應當在三日內向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發函通報協查,發函率達100%。

2、重點協查物件:重點人口,高危人群,查獲的現行犯或嫌疑人員,查獲的負案在逃、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員,在轄區受過治安拘留、勞動教養或刑事處罰人員,無合法有效證件、無固定住所、無穩定經濟**人員。

3、發函工作可由暫住人口管理站戶口協管員或派出所戶籍內勤負責,發函應使用縣局統一製作的發函件、註明協查內容(包括身份狀況、前科劣跡、違法犯罪嫌疑情況、打擊處理情況、現實表現等),並在函件上張貼被協查物件的**。

4、各責任區(社群)民警應了解掌握外出的重點人口和犯罪嫌疑人員去向,並向流入地公安機關發函通報。

四、覆函制度

1、對外地公安機關發函到我縣各鄉鎮派出所要求協查的流出人員,各派出所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按協查內容要求認真調查後覆函。

2、協查工作由派出所的責任區民警負責,做到準確、及時,認真負責。

3、覆函工作由暫住人口管理站協管員或派出所戶籍內勤負責,應建立覆函登記簿,對覆函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4、接到有關重點人口、高危人群和犯罪嫌疑人員的函件後,應當及時落實查證控制措施,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流出地公安機關。

五、建檔制度

1、對已登記暫住戶口的流動人口,各責任區民警要逐人建立詳細的個人戶籍資料,並詳細記載在本轄區內臨時住宿的變動情況,對已離開轄區內的流動人口要及時登出,並註明離開時間。

2、對已建立的流動人口個人戶籍資料,應在三日內錄入暫住人口管理資訊系統,資料錄入率和相片掃瞄率均應達到100%。

3、在對流動人口戶籍資料錄入的同時,應進入全國追逃資訊系統上網比對,比對率應達100%。

4、對已離開轄區內的流動人口的戶籍資料,各責任區民警應統一交到戶籍內勤處,由戶籍內勤按年度統一裝訂後歸檔。

5、責任區(社群)民警應建立暫住人口花名冊,每名暫住人口應有暫住人口登記表、**、指紋、發函存根、覆函情況、上網比對情況記載等。

流動人口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外來人口的管理,穩定社會秩序,推進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流動人口管理制度。一 作好流動人口的登記,對轄區的外來流動人口,無論從事何種職業,凡居住時間在一周以上者,都要檢查其身份證和有關證件,時間在乙個月以上者,需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居住手續 組織公安民警逐村 逐戶...

流動人口管理制度

一 搞好流動人口的登記。對小區 村 的外來流動人口,無論從事何種職業,居住時間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帶好身份證和其他證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 村 委會進行登記,辦理臨時居住手續。二 落實治安責任制。出租房要與小區 村 簽訂治安責任狀,外來流動人口應與房東簽訂治安保證書,每乙個出租戶都是責任人,要主動...

流動人口聯絡制度

育齡婦女管理制度 為加強育齡婦女管理,保證完成與上級簽訂的計畫生育管理合同,經北杏村兩委會研究決定,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 分工,前孫村計生主任由黃建秀擔任,孫光來任計生組長,龐佰利主管。後孫村由李桂花任計生主任,孫桂華任計生組長並主管。北杏村由王緒琴任計生主任,各生產組長任計生組長,由鄭澤玉主管。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