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主要內容

2021-03-04 09:22:23 字數 637 閱讀 4753

1.公約的基本原則。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原則、平等互利原則與兼顧不同社會、經濟和法律制度的原則。

這些基本原則是執行、解釋和修訂公約的依據,也是處理國際貨物買賣關係和發展國際**關係的準繩。

2.適用範圍。第一,公約只適用於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即營業地在不同國家的雙方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貨物買賣合同,但對某些貨物的國際買賣不能適用該公約作了明確規定。

第二,公約適用於當事人在締約國內有營業地的合同,但如果根據適用於「合同」的衝突規範,該「合同」應適用某一締約國的法律,在這種情況下也應適用「銷售合同公約」,而不管合同當事人在該締約國有無營業所。對此規定,締約國在批准或者加入時可以宣告保留。第三,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不適用該公約。

(適用範圍不允許締約國保留)

3.合同的訂立。包括合同的形式和發盤(要約)與接受(承諾)的法律效力。

4.買方和賣方的權利義務。第一,賣方責任主要表現為三項義務:

交付貨物;移交一切與貨物有關的單據;移轉貨物的所有權。第二,買方的責任主要表現為兩項義務:支付貨物價款;收取貨物。

第三,詳細規定賣方和買方違反合同時的補救辦法。第四,規定了風險轉移的幾種情況。第五,明確了根本違反合同和預期違反合同的含義以及當這種情況發生時,當事人雙方所應履行的義務。

第六,對免責根據的條件作了明確的規定。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第八條 1 為本公約的目的,一方當事人所作的宣告和其它行為,應依照他的意旨解釋,如果另一方當事人已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此一意旨。2 如果上一款的規定不適用,當事人所作的宣告和其它行為,應按照乙個與另一方當事人同等資格 通情達理的人處於相同情況中,應有的理解來解釋。3 在確定一方當事人的意旨或乙個通情...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定義 216 第二節,國際 術語 定義224 國際 術語一般涉及下列問題 225 課本上介紹的是1990年通則,在這裡給大家介紹 2000年國際 術語解釋通則 的主要內容。比較而言,2000年通則1在進出口手續方面更加合理,2明確了fca 術語下的交火與裝貨義務。同時對通則中規定的每個屬於內容的排列...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買方位址郵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賣方位址郵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 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 第二條產地 第三條數量 第四條商標 第五條 fob 第六條包裝 第七條付款條件 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 經確認的 不可撤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