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城市規劃技術服務費收費標準
一、適用範圍
凡依法取得城市規劃綜合技術服務經營資格的機構,本著自願有償的原則,在接受委託提供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時,可按規定收取城市規劃技術服務費。
二、服務範圍
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機構對建設單位和個人提供建設專案的現場踏勘、選址、定點,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技術材料,規劃設計方案的論證比選,建設專案的驗線、複驗,規劃建設專案檔案儲存檢索等技術服務性工作。
三、收費標準
按專案所在城市規劃技術服務單位的級別和專案的性質、規模收取技術服務費。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注: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計算。
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機構收取規劃技術服務費後,不得再以其他名目收取任何費用。
四、下列建設專案減免收取城市規劃技術服務費
中小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教育用房和學生集體宿舍;軍事戰備設施(不含經營性設施、家屬宿舍);敬老院等非營利性社會福利設施;公共綠地;防洪、抗震、人防等抗災工程免收城市規劃技術服務費,只收取技術資料工本費100元。經濟適用住房減半徵收。
收費單位要到當地**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使用稅務票據,照章納稅,並自覺接受社會和**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城市規劃規劃協會2023年規定《規劃設計收費標準》
(2009-06-17 00:47:30)
一、 收費依據:中國城市規劃協會《關於發布城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的通知》(2004中規協秘字第022號)(全文附後)。
二、 區綜合經濟園區專案比照上述檔案標準減半計收。
三、 附件:
《城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
2004.4
一、 2023年國家計委《關於放開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務**的通知》(計**[2001]1218號)中取消了2023年由建設部、國家物價局聯合頒布的《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準》,放開了規劃設計市場。為了規範規劃設計市場計費,中國城市規劃協會在全國範圍內進行調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本《意見可作為城市規劃設計單位收取規劃設計費的參考依據。
二、 參照本《意見》計算規劃設計費時,可根據專案難易程度、地區差異、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等級等情況,乘以0.8—1.5的調整係數。
三、 外資和中外合資建設專案也可參照國際城市規劃計費方法或標準,由委託方和被委託方協商確定。
四、 本《意見》所提出的各項計費基於建設部頒布的《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及相關規定對規劃設計內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託方要求增加或減少內容、深度,計費標準應相應增減。
五、 規劃設計所需要的基礎資料及地形圖(含電子檔案),應由委託方提供。如需要由規劃設計單位承擔調查收集基礎資料,委託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六、 委託方應按進度分期支付城市規劃設計費。在規劃設計委託合同簽定後3日內,支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規劃設計方案確定後3日內,支付40%的規劃設計費,提交全部成果時,結清全部費用。
七、 本《意見》由中國城市規劃協會負責解釋。
一、 城市總體規劃
序號城市規模(萬人) 計費單價(萬元/平方千公尺) 備註
1 小城市(20以下) 3.5包括縣城
2 中等城市(20-50) 3.0
3 大城市(50-100) 2.5
4 特大城市(100以上)2.0
注:1. 本計費中的城市分類,按照《城市規劃法》所規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標準區分,不含鄉鎮規劃。
2. 表中人口規模以規劃期末人口為準。
3. 城市總體規劃按人口規模分檔,並按實際規劃用地面積計算規劃費。
4. 本計費不含單獨編制的城鎮體系規劃。
5. 單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按總體規劃設計費的50%計費城市總體規劃計費基價為35萬元。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中,如需進行相關專題研究,應單獨計費。
計費為:特大城市30萬元/每個,大城市20萬元/每個,中等城市15萬元/每個,小城市10萬元/每個。
6.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各階段工作量劃分比例為:現狀調研階段30%,方案階段40%,成果製作階段30%。
7. 總體規劃調研和考察費用由雙方商定,委託單位組織的,費用由委託單位承擔;規劃設計單位自行組織的,費用由規劃設計單位自行解決。以城市規劃、建築設計、城鄉規劃、城市設計、園林規劃與景觀設計為核心內容的專業門戶**,規劃論
二、 分割槽規劃
序號專案類別計費單價(萬元/平方千公尺) 備註
1 新區 3.0
2 舊城區 3.5
注:1. 城市建成區按照舊區計費,城市新區按照新區計費。
2. 有些地區在城市建設中進行的某些類似於分割槽規劃深度的規劃,按照城市新區計費
3. 分割槽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15萬元。
4. 編制分割槽規劃,各階段工作量劃分比例為:現狀調研階段20%,方案階段50%,成果製作階段30%
三、 詳細規劃
控制性詳細規劃
序號專案類別計費單價(元/公頃) 備註
1 城市新區、開發區 2500
2 城市一般地段 3000
3 城市重點地段 3500
注:1. 表中計費單價不含分圖則,如增加分圖則,計費單價分別增加500元/公頃
2. 如增加建築形體方案示意,則計費單價分別增加2000元/公頃。
3. 控制性詳細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10萬元。
4. 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各階段工作量劃分比例:(1)建成區:
現狀調研階段30%,方案階段40%,成果階段30%;如果增加分圖則,工作量劃分比例為:現狀調研階段25%,方案階段40%,成果製作階段35%。(2)新區:
現狀調研階段15%,方案階段50%,成果製作35%;如果增加分圖則,工作量劃分比例為:現狀調研階段15%,方案階段45%,成果製作階段40%。
修建性詳細規劃
(1) 居住區
序號用地規模(公頃) 計費單價(元/公頃) 備註
1 320000
2 3-10 15000
3 10-2012000
4 20-30 10000
5 30-50 9000
6 50以上 8000
注:1. 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5萬元。
2. 建築單體為選型方案。如做建築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築方案費用另計
3. 委託單位如果要求製作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4. 規劃總平面方案每增加乙個,委託方應增加30%的規劃費用。
5. 委託單位如果需要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增加50%的規劃費用。
城市一般地段
序號用地規模(公頃) 計費單價(元/公頃) 備註1 320000
2 3-1018000
3 10-2015000
4 20-3012000
5 30-5010000
6 50以上9000
注:1. 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5萬元。
2. 建築單體為選型方案。如做建築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築方案費用另計。
3. 委託單位如果要求製作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4. 委託單位如果需要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增加50%的規劃費用。
四、 城市近期建設規劃
1. 單獨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計費按城市總體規劃計費的40%收取;如與城市總體規劃同時編制,則按城市總體規劃設計費的30%計取。
2. 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的規劃費用小於20萬元時,則按20萬元計費。
五、 城市單項專業規劃
專業規劃特指給水、排水、供熱、燃氣、防洪、消防、電力、電信、環衛、抗震、人防、環境保護、綠地系統、道路工程、軌道交通、城市豎向、地下空間利用等規劃。
序號城市規模(萬人) 計費單價(萬元/萬人) 備註
1 小城市(20以上) 1.0
2 中等城市(20-50) 1.0-0.8
3 大城市(50-100) 0.8-0.6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以60萬元為基數,每增加10萬人增加5萬元
注:1. 專項規劃深度為國家相關專業規劃編制辦法所規定的深度。
2. 規劃設計計費基價為15萬元。
3. 城市規模為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人口規模。
4. 城市人口規模介於中間規模的城市,可採用插入法計算。
5. 委託單位對單項專業規劃有特殊要求時,應根據其規劃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況,乘以1.1-1.3的係數。
6. 專業規劃根據本表計費,結合各專業的具體情況乘以如下專業係數:排水、防洪為1.
1;抗震、人防為0.8;電力、電信、地下空間為0.9;排水、道路工程為1.
2;環境保護為1.0(如做生態環境保護內容為1.5);其它為1.
0。7. 城市綜合防災規劃,在該計費單項的基礎上乘以1.5的係數。
規劃設計收費標準
城市規劃規劃協會2004年規定 規劃設計收費標準 2009 06 17 00 47 30 o1 a.v4 o 6 2 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規劃網 z n.d s n1 r8 g6 n 1 居住區5 p1 b z 2 j r 序號用地規模 公頃 計費單價 元 公頃 備註 z2 6 b d h r9 v....
規劃設計收費標準
一 本 標準 是在2001年國家計委 1218 號文取消了1993年版 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準 的情況下,為了規範城市規劃設計市場,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全面調查基礎上由 中國城市規劃協會 制定並發布的行業統一收費指導標準。二 本 標準 適用於在中國境內的各項城市規劃設計收費。三 本 標準 採用單價法,進行...
規劃建築景觀裝飾設計收費參考標準
城市規劃收費標準 國家標準 注 1 本計費中的城市分類,按照 城市規劃法 所規定的特大城市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的標準區分,不含鄉鎮規劃。2 表中人口規模以規劃期末人口為準。3 城市總體規劃按人口規模分檔,並按實際規劃用地面積計算規劃費。4 本計費不含單獨編制的城鎮體系規劃。5 單獨編制城市總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