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區黨總支及隊級黨支部換屆選舉實施方案

2021-03-04 07:29:57 字數 1761 閱讀 2938

方案通風區2023年8月15日

根據礦《關於做好基層黨總支(支部)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礦發〔2015〕30號)檔案精神,結合通風區實際,經研究,決定對通風區黨總支及下屬隊級黨支部委員會進行換屆選舉,方案如下:

一、成立換屆選舉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換屆選舉工作的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從8月中旬開始至9月上旬結束,分為三個階段:

(一)安排部署階段(8月16日前)

召開黨總支換屆選舉專題學習會,結合《關於做好基層黨總支(支部)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制定本單位實際的換屆選舉工作方案,並對選舉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二)學習宣傳、總結工作階段(8月16日~8月20日)

1.通風區黨總支利用櫥窗及召開學習會方式宣傳黨總支及下屬隊級支部換屆選舉工作的意義。總支及下屬支部通過黨員大會、黨小組會等形式,組織黨員學習《黨章》、《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及集團公司、礦2023年「兩會」工作報告及礦領導近期重要講話等,對廣大黨員進行一次黨性與黨紀、權利與義務、礦情礦史教育和形勢任務教育,讓廣大黨員既了解掌握選舉工作的程式、方法和要求,又提高對形勢任務把握及正確行使黨內民主權利的能力。

2.黨總支及支部要對2023年以來的工作情況進行全面回顧總結,重點圍繞「強三基、反三違、嚴管理、保安全、促生產、增效益、正風氣、帶隊伍」管理思路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群眾路線、厲行節約、廉潔自律」五大方面作風建設要求,貫徹落實集團公司和礦黨委1~3號文,深入推進創先爭優活動,加強支部自身建設等方面總結經驗,找出差距,制定黨組織建設工作計畫。

以上兩項工作總支及支部要在8月20日前完成。

(三)組織實施階段(8月21日-9月5日)

選舉工作要嚴格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進行。黨總支及支部委員候選人要採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結合、反覆醞釀的辦法,由上屆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確定,並報礦黨委審查同意後,提交黨員大會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差額選舉,差額率為20%。黨總支及支部書記的產生,由上屆委員會提出候選人,報礦黨委審查同意後,在新一屆支委會全體會議上選舉產生。

選舉產生的黨總支委員會及書記報礦黨委批准,隊級黨支部委員會及書記報礦黨委工作部批准。

以上工作8月31日前完成候選人提名工作,9月11日前完成選舉工作,同時,並上報礦黨委工作部批准。

二、黨總支及隊級支部委員會設定,委員名額確定

根據《黨章》規定,本著有利於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有利於發揮黨支部和黨員作用、有利於加強基層區隊建設的原則,合理設定黨總支(支部)。通風區正式黨員在54人,超過50人,決定設立通風區黨總支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5人組成;下屬各隊黨員人數均超過8人,決定成立隊級黨支部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3人組成,分設隊長與黨支部書記各一名。

三、換屆選舉工作要求

(一)總支及支部要高度重視這次換屆選舉工作,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黨組織建設,推進區、隊建設和本單位中心工作,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和創造力。

為了確保換屆選舉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特設立監督舉報**:7635099、7635472。

(二)嚴格按照《關於做好基層黨總支(支部)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的規定程式進行換屆選舉工作。選舉過程中,必須有上級黨組織的指導和監督。黨總支及支部在每個階段結束後,要認真進行小結,並向礦黨委工作部遞交書面申請,經研究同意後才能轉入下一階段工作。

(三)認真做好總結上報工作。黨總支在換屆選舉結束後,要形成換屆選舉工作總結材料,認真填寫《基層黨總支(支部)委員會換屆選舉情況統計表》,於9月5日前(紙版和電子版)報礦黨委工作部。

通風區黨總支

2023年8月15日

黨支部黨總支換屆改選程式

黨支部換屆改選,嚴格按黨章和中共 關於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改選工作暫行條例 的規定進行,工作程式如下 l.選舉前的準備工作 召開支委會,討論並作出換屆改選的決議。確定改選的時間,下屆支部委員會組 員的名額 選舉辦法 研究討論本屆支委會工作報告。起草工作報告。主要內容 回顧本屆支部委員會在完成黨的基層組...

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程式

1 請示報告。黨總支向黨委提交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請示。請示的內容為 換屆選舉工作的時間安排 委員名額及差額比例 支部分布情況及提名推薦候選人。2 黨委審查批覆。黨委對黨總支 黨支部委員候選人進行審查,並批覆。3 組織發動。各黨總支 黨支部認真組織黨員學習黨章和黨內選舉有關檔案,教育廣大黨員進...

工務段黨總支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方法

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辦法 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 規定 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任期屆滿應按期進行換屆選舉。如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應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根據實際情況,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為二至三年。支部委員會任期屆滿時,應及時進行改選 不設支部委員會的黨支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