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最高額動產質押合同

2021-03-04 06:45:48 字數 4207 閱讀 1909

銀谷最高動質字年第號

蘭州市城關區小額貸款股份****

提別提示

本合同系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的意義的真實表示。為維護出質人的合法權益,質權人特別提請出質人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內容予以充分注意。

出質人(甲方

商號名稱組織形式

商號位址郵政編碼

證件種類證件號碼

戶籍所在地郵政編碼

通訊位址

傳真**郵政編碼

質權人(乙方):蘭州市銀谷小額貸款公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傳真**郵政編碼

鑑於出質人願意為質權人與下稱「債務人」)簽訂編號為銀谷最高動質字年第號的下「主合同」)項下債務人的一系列債務提供最高額動產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出質人、質權人、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遵照執行。

第一條質押財產

一、出質人以本合同「質押財產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二、質押財產上因附合、混合、加工等原因而新增的物也作為質權人的質押擔保,除非出質人、質權人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

三、「質押人財產清單」對質押財產的約定部明確的,或者出質人實際交付且質權人同意接受財產與「質押財產清單」記載的不一致的,以質權人同意接受的財產作為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四、質押財產的孳息有質權人收取,並作為質押財產的一部分用於質權人債權的質押擔保,但應事先用於清償收取孳息的費用。

五、如果質押財產價值已經或者可能減少,影響質權人債權實現,出質人應按照質權人要求提供的擔保。

第二條擔保範圍、最高債權限額與債權確定時間

一、本最高額動產質押的擔保範圍為主要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債務人支用的本金、利息(含複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債務人應向質權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包括不但限於有關手續費、電訊費、雜費、受益人拒絕承擔的有關銀行費用等)、質權人為實現債權與承擔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全保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二、本最高額動產抵押項下承擔責任的最高額為(幣種金額大寫如出質人根據本合同履行擔保義務的該最高額履行的金額相應遞減。

三、本最高額動產質押的債權確定期間為主合同項下的借款額度有效期間。

四、主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費用或質權人的任何其他債權的實際發生時間即使超出債權確定期間,仍然屬於本最高額動產質押的擔保範圍。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不受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日的限制。

第三條質押財產的交付

一、出質人應於本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將質押財產在質權人指定的地點向質權人或質權人委託的第三方交付。質權人未對地點作出指定的,應將質押財產交付至質權人的或質權人委託的第三方的住所地。

二、如質押財產已經由質權人或質權人委託的第三方直接占有,則本合同簽訂時視為交付。

三、如質押財產由出質人問接占有,則出質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質押事實書面通知直接占有該質押財產的第三方,該通知送達該第三方時視為交付。出質人應於本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將該通知簽收回執交給質權人。

(一);

(二)直接占有質押財產的第三方在占有期滿後,無須出質人同意.直接將質押財產移交出質人或出質人指定的第三方直接占有且移交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的書面承諾。

(三)直接占有質押財產的第三方向質權人出具時的違反前兩項義務或占有期間造成質押物損毀、滅失按照質押物財產的出質人的評估價或協議直接向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書面承諾。

四、出質人應於本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將質押財產的從物及與質押財產有關的憑證(包括物權憑證)、單據、證書,交付質權人。

五、交付質押財產時,出質人應以書面形式充分告知質權人質押財產的瑕疵狀況以及保管質押財產應注意的事項。。

第四條主合同變更

一、出質人同意.質權人與債務人簽訂主合同或對主合同進行任何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延長債務履行期限或增加債權本金金額),均無需通知出質人.出質人仍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額以及擔保範同內承擔擔保責任。

二、當事人變化

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出現下列任一情況而減免:

(一)質權人發生改制、合併、兼併、分立,增減資本、合資、聯營、更名等情形;

(二)債務人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三)質權人委託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

三、主合同項下債權轉移給第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擔保隨之轉讓,出質人應協助質權人及該第三人辦理交付手續。

四、主合同項下債權或債務的轉移行為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出質人仍按照本合同對質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五條質押財產的占有和保管

一、質押財產由質權人或質權人委託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的,除非出質人特別書面要求並支付費用,質權人或該第三方只需接通常的方法和標準占有與保管質押財產,並且可以變更保管場所。

二、未經出質人同意,質權人不得使用、出租、處分質押財產.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質權人為了實現質權;

(二)質權人為了維持與保全質押財產效能或價值;

(三)如不處置質押財產將對質押財產或者其他財產造成損害;

(四)為了出質人利益。

三、質押財產在交付之前發生的毀損、滅失風險均由出質人負擔。質押財產交付後因質權人故意或重大過失發生毀損、滅失,質權人應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質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由出質人間接占有,交付完成後質權人同意直接占有質押財產的第三方繼續占有質押財產;或者直接占有質押財產的第三方由質權人根據出質人的要求指定,則質權人不承擔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責任。

第六條質押財產的保險

一、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出質人應根據有關法律及質權人指定的險種、保險期限、投保金額辦理質押財產的保險。保險人應當具備法定資質和良好信譽。

二、保險單內容應當符合質權人的要求,不得附有損害質權人權益的限制性條件。保險單上應特別註明:質權人為質押財產的唯一被保險人(第一順位保險金請求權人);變更保險單應經過質權人書面同意;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質權人指定的賬戶。

質押財產巳保險的但保險單未註明上述內容的,應對保險單作出相應的批註或變更。

三、出質人應確保保險連續有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致使保險中斷、撤銷、失效、或者致使保險人減免賂償責任,或者不經質權人同意變更保險單。如果保險期間屆滿時,出質人擔保的債權未全部受償的,出質人應當續保,對保險期間作相應延長。

四、出質人應於本合同訂立之日(質押財產續保的,則為續保完成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質押財產的保險單正本交付質權人,並且在質權人預留有關保險索賠或保險權益轉讓所必需的檔案。

五、就質押財產取得的保險賠償金,質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法進行處理,出質人應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一)經質權人同意,用於修復質押財產,以恢復質押財產價值;

(二)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相關費用;

(三)為主合同項下債務提供質押擔保;

(四)出質人提供符合質權人要求的新的擔保後,由出質人自由處分。

第七條第三方妨礙

一、如果質押財產被國家徵收,徵用、沒收.無償收回,或者質押財產被第三方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留置、拍賣、強行占有、毀損或者進行其他處置,若質權人提出要求,出質人應提供符合質權人要求的新擔保。

二、質押財產發生前款情形後的剩餘部分仍作為質權人債權的質押擔保。出質人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賠償金或補償金,應存人質權人指定的賬戶。質權人有權選擇本合同第六條第五款第(一)至(四)項約定的任一方法對上述款項進行處理,出質人應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質權的實現

一、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項下到期債務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違反主合同的其他約定,質權人有權處分質押財產。

二、本合同《質押財產清單》記載的或雙方另行約定的質押財產價值(下稱「暫定價值」),均不表明質押財產的最終價值,其最終價值為質權人處分質押財產所得價款在扣除各項稅費後的淨額。

若以質押財產抵償質權人債權的,上述暫定價值並不作為質押財產抵償質權人債權的依據,屆時質押財產的價值應由出質人、質權人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公平評估確定。

三、質杈人處分質押財產所得價款,在支付變賣或拍賣過程中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保管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稅費等)後,優先用於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剩餘價款退還出質人。

四、出質人與債務人為同一人的,質權人可以對出質人的質押財產之外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且不以放棄質權或先處分質押財產為前提條件。

五、出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為或不作為)妨礙質權人實現質權。

六、無論質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他擔保何時成立、是否有效、質權人是否向其他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也不論其他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均不因此減免,質權人均可直接要求出質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出質人將不提出任何異議。

最高額質押反擔保合同

甲方 反擔保人 出質人 一 姓名 名稱 身份證號 組織機構 聯絡位址 聯絡 二 姓名 名稱 身份證號 組織機構 聯絡位址 聯絡 乙方 保證權人 質權人 名稱 組織機構 聯絡位址 聯絡 丙方 債務人 姓名 名稱 身份證號 組織機構 聯絡位址 聯絡 為確保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間,丙方與以下稱債權人 受...

車輛質押合同範本自然人之間

合同編號 出質人 以下簡稱甲方,借款人或第三人 質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債權人,出借人 為確保年月日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 xx借款合同 以下稱主合同 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所有或享有處分權的車輛質押給乙方,為其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設定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

自然人客戶借款合同

440 2011版編號 編號 借款人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位址 聯絡 貸款人 乙方 住所 位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聯絡人聯絡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貸款。為明確雙方的權利 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第一條借款種類。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為 第二條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