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辦法
一、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制定本辦法。
二、本次選舉大會,選舉產生鎮黨委委員8名,紀委委員5名,採取差額直選的方式進行。
三、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正式代表有選舉權,列席人員沒有選舉權,候選人按照姓氏筆畫為序排列。
四、進行選舉時,到會的代表人數超過應到會代表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收回的選票等於或少於發出的選票,選舉有效:收回的選票多於發出的選票,選舉無效,應重新選舉;每張選票所選人數等於或少於應選人數的為有效票,超過應選人數的為無效票。
五、對候選人投贊成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內畫「○」 ,投反對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內畫「x」 ,棄權的不畫任何符號,如另選他人時,請在另選他人姓名後面空格內寫上自己要選的人的名字,並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內畫「○」。
六、選票一律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的鋼筆或原子筆填寫,書寫符號要清楚。如選票書寫標記不清,無法辨認的則作廢;部分模糊不清的選票,無法辨認的部分作廢,可以辨認的部分有效。
七、候選人獲得贊成票超過實到會代表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如果得票超過半數的候選人多於應選名額時,則以得票多的當選;如果得票相同,且又超過半數無法確定誰當選時, 可以在得票相同的候選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
八、選舉結果當場公布。
九、選舉大會設總監票人 1名,監票人 2名,計票人 2名,經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監票人在主席團領導下,負責對選舉全過程進行監督,計票人員在監票人員監督下進行工作。
十、大會設乙個投票箱,缺席代表不可委託他人投票。
十一、本選舉辦法,經大會通過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