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會計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2021-03-04 05:23:33 字數 4697 閱讀 1850

【案例一】 考核:原始憑證金額錯誤+不相容職務+財政監督+借款收據

明光公司是一家股份****,2023年度發生以下事項:

(1)2月14日,公司從外地購買了一批貨物,收到發票後,經辦人員王某發現發票金額與實際支付金額不相符,便將發票退回給出具單位,要求對方重開。

(2)3月22日,公司從事收入、支出、費用賬目登記工作的吳某休產假,公司決定由出納員李某臨時頂替其工作,並按規定辦理了交接手續。

(3)5月15日,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張某根據工作需要,對部分會計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原從事總賬登記工作的陳某被調到審核崗位協助另一位審核員進行審核工作,使該崗位一崗兩人。

(4)6月8日,市財政部門要求到該公司進行檢查,公司領導以「分管財務工作領導及財務部門負責人出差」為由,予以拒絕。

(5)9月22日,公司供銷科錢某出差歸來報銷差旅費1700元,同時將多餘現金300元退回給出納員李某,李某隨即退還給錢某2000元借款收據。

要求:根據以上資料及會計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該公司經辦人員王某退回金額錯誤的發票,要求出具單位重開的做法是否符合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為什麼?

[答案]該公司經辦人員王某的做法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原始憑證金額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2)該公司決定由出納人員李某臨時頂替吳某兼管收入、成本、費用賬目的登記工作是否符合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為什麼?

[答案]該公司決定由出納人員李某頂替吳某兼管收入、支出、費用賬目登記工作的做法不符合規定。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審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該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調整部分會計工作崗位,使審核崗位一崗兩人的做法是否符合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為什麼?

[答案]該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調整會計工作崗位並使審核崗位一崗兩人的做法符合規定。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當有計畫地進行輪換。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審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4)該公司領導拒絕市財政部門檢查的做法是否符合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

[答案]該公司領導拒絕市財政部門檢查的做法不符合規定。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各單位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有關監督檢查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5)該公司出納員李某退回原借款收據的做法是否符合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為什麼?

[答案]該公司出納員李某退還借款收據的做法不符合規定。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職工借款憑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之後。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據或者退還借據副本,不得退還原借款收據。

【案例二】考核:檔案銷毀+不相容職務+違法行為

2023年1月,某機械製造廠發生如下事項:

(1)5日,該廠會計科同檔案科銷毀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滿的會計檔案,未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也未報經廠領導批准。銷毀後未履行任何手續。

(2)16日,該廠會計人員鄭某脫產學習兩個星期,會計科長指定出納王某兼管鄭某的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未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3)該廠2023年度虧損50萬元。20日,會計科長張明授意會計人員採取偽造會計憑證等手段調整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將本年度利潤調整為盈利60萬元,並將調整後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經廠長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後向有關單位報送。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回答下列問題:

(1)該機械廠會計科會同檔案科銷毀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在程式上是否符合規定?為什麼?

[答案]不符合規定。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的,需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同意後方可銷毀,銷毀後,監銷人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章,並將監銷情況報告單位負責人。

(2)出納王某臨時兼管鄭某的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是否符合規定?

[答案]不符合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管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會計人員鄭某脫產學習兩個星期,是否需要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答案]需要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為什麼?

[答案]應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我國《會計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案例三】考核:迴避制度+不相容職務+會計交接手續與責任

錢橋紡織廠為國有企業,下設辦公室、行政科、會計科、檔案科等職能科室。

2023年7月,經上級主管單位任命,會計科長甲的丈夫乙擔任該廠廠長。同月,甲的侄女丙調到該廠會計科擔任出納工作。丙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8月,廠長乙對廠行政機構和人員進行了調整和精簡。撤銷檔案科,原由檔案科保管的會計檔案移交會計科保管。檔案科移交會計檔案前,會同會計科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進行銷毀。

檔案科長與會計科長甲共同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字,並進行了監銷。因廠長乙在外地出差,故未將此事報告廠長乙。之後,會計科長甲指定出納丙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9月,丙調到當地一家外貿公司財務部工作,調離前與接任的丁自行辦理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丙未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

10月,甲辦理退休手續。甲與新任會計科科長戊辦理交接手續,上級主管單位派人與廠長乙會同監交。後戊發現甲移交的會計資料存在問題,遂找甲詢問。

甲認為,會計資料已移交,自己不應再承擔責任。

要求:根據上述情況和會計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按照迴避制度的規定,會計科長甲與其丈夫廠長乙是否應當迴避?說明理由。

[答案]會計科長甲與其丈夫廠長乙應當迴避。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國有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

(2)丙擔任錢橋紡織廠出納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答案]丙擔任錢橋紡織廠出納工作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會計機構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3)檔案科與會計科在銷毀會計檔案過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規定之處?

[答案]檔案科與會計科在銷毀會計檔案過程中不符合法律規定之處是:未請單位負責人乙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字,也未將監銷情況報告乙。

(4)會計科長甲指定出納丙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答案]會計科長甲指定出納丙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工作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5)丙自行與丁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答案]丙自行與丁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負責監交。

(6)丙調動工作是否應當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說明理由。

[答案]丙應當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持證人員在同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範圍內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自離開工作單位之日起90日內,填寫調轉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辦理調轉登記。

(7)甲認為會計資料已移交戊,自己不應再承擔責任的觀點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答案]甲認為會計資料已移交戊,自己不應再承擔責任的觀點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案例四】考核:總會計師+不相容職務+偽造+簽章主體

東方公司是一家大型國有控股企業,2023年該公司發生以下情況:

(1)3月,公司董事長胡某主持召開董事會會議,研究進一步加強會計工作問題。根據公司經理的提名,會議決定增設1名副經理主管財會工作,現任總會計師配合其工作。

(2)5月,公司會計科負責收入、費用賬目登記工作的會計張某提出休產假。因會計科長出差在外,主管財會工作的副經理指定出納員兼管張某的工作,並讓出納員與張某自行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3)12月,公司產品滯銷狀況仍無根本改變,虧損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長胡某指使會計科在會計報表上做一些「技術處理」,確保「實現」年初定下的盈利40萬元的目標。會計科遵照辦理。

(4)2023年2月,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經主管財會工作的副經理、總會計師、會計科長簽名並蓋章後報出,公司董事長胡某未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章。

要求:根據上述情況和會計、金融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該公司增設主管財會工作的副經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簡要說明理由。

[答案]該公司增設主管財會工作的副經理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總會計師條例》的規定,設定總會計師的單位,不應當再設定與總會計師職責重疊的行政副職。

(2)該公司指定出納員兼管會計張某的工作並讓出納員與張某自行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分別簡要說明理由。

[答案]該公司指定出納員與張某自行辦理會計工作交接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一般會計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應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

(3)該公司董事長胡某指使會計科在會計報表上做一些「技術處理」,致使公司由虧損變為盈利的行為屬於何種違法行為?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答案]該公司董事長胡某指使會計科在會計報表上做一些「技術處理」,致使公司由虧損變為盈利,該行為屬於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根據《會計法》的規定,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

(4)該公司董事長胡某是否應當在對外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簡要說明理由。

[答案]該公司董事長胡某應當在對外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單位負責人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

第二節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關係

會計職業道德出自於會計人員的職業生活和職業實踐,其表現形式既有明確的成文規定,也有不成文的規範,存在於人們的意識和信念之中。四 實施保障機制不同 會計法律制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 會計職業道德既有國家法律的相應要求,又需要會計人員的自覺遵守。例題 多選題 以下關於會計職業道德的描述中,不正確的是 a...

第二節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關係

第四章會計職業道德 一 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聯絡 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法律制度正常執行的社會和思想基礎,會計法律制度是促進會計職業道德規範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兩者有著共同的目標 相同的調整物件,承擔著同樣的職責,在作用上相互補充 在內容上相互滲透 相互重疊 在地位上相互轉化 相互吸收 在實施...

第四章第二節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關係

第四章職業道德 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都屬於會計人員行為規範的範疇,兩者既有聯絡,也有區別。一 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聯絡 會計職業道德 會計法律制度有著共同的目標 相同的調整物件,承擔著同樣的職責,兩者聯絡密切。主要表現在 1 兩者在根本目的上一致 都是以為單位利益和國家利益更好地聚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