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江西正德律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服務以乙方預約為主,雙方亦可通過網際網路進行諮詢答覆和文書傳遞。
第二條:顧問律師依法執行職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具體工作範圍是:
1、在甲方認為有必要時參與甲方和外單位的業務洽談或淡判
2、為甲方的經營決策中涉及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協助甲方用法律手段完善管理制度,防範法律風險;
3、為甲方草擬經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書;幫助甲方建立和施行質量體系中的合同評審制度,與甲方職能部門共同審查合同文字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合法性,控制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
4、依法協助甲方處理企業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問題;
5、接受甲方委託,**參與本企業所涉及的調解、訴訟、仲裁活動,乙方律師**上述活動時,甲方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律師**按下列方式收取:
催收應收賬款每件基本費用元,另按到款金額提取 %作為律師費,差旅費另計。
其它仲裁、訴訟按照江西省律師收費標準以中檔為基數八折收費。
不訴訟、不仲裁的公司法律事務(法律諮詢、合同審查、制度審查、員工培訓、一般性談判)不再另行收費,除非重大談判超過200萬元以上時、公司上市專項服務等可以協商收費。
第三條:甲方對顧問律師工作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的重大經濟決策需要幫助,應事先向律師明示決策意圖;
2、甲方需要律師草擬法律文書,應提供必要資料,有關檔案並告知有關情況,涉及保密的資料須予以標記;
3、律師審查甲方原有涉及法律的文書時,甲方應提供該文書的草本、資料和有關檔案;
4、律師參與處理甲方法律糾紛時,甲方必須事先通知並詳細告知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如需外出辦案,甲方還須支付乙方律師交通費、食宿費等差旅費用;
5、甲方應向顧問律師提供必要的交通及辦公條件,並指派專人與律師保持事務性聯絡,辦理律師參與的調解、仲裁及訴訟活動的授權委託手續,本所的聯絡人為律師。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聘請顧問律師費人民幣元整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支付。
第五條:在乙方所擔任的其他常年法律顧問單位與甲方發生利益衝突時,雙方同意,乙方不予**,甲方可自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處理具有利益衝突的事項。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七條:本協議自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
聘請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應聘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執行。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定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甲方指定擔任法律顧問的聯絡人 若有變更,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隨時變更甲方指定聯...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空
甲方位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位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現就雙方的權利義務事宜,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一 乙方指派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二 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1 為甲方就業務上 管理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和建議 2 草擬和審查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務...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五
甲方位址 電掛電傳郵編乙方 律師事務所 位址 電掛電傳郵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 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簡稱甲方 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 市 律師事務所 簡稱乙方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一 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