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中國電信[ ]公司
賣方:[ ]
[ ]裝置及相關服務採購合同
合同簽訂地:[ ]
買方:中國電信[ ]公司
位址:[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中國電信[ ]公司同時代表其下屬的子公司、分公司共同作為合同一方,
賣方:[ ]
位址: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作為合同另一方。
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合同裝置」或「裝置」:合同中所確定的裝置硬體、安裝材料和備件及相關軟體使用權、技術檔案。「裝置」在本合同中亦被稱為「貨物」。
1.2「裝置硬體」:附件一所列的合同裝置硬體部分。
1.3「裝置軟體」或「合同軟體」:買方依據本合同獲得的賣方或賣方已取得軟體著作權人同意授權買方使用的、與本合同裝置測試、檢測、執行有關的所有必需的程式、編碼及指令。
1.4「技術檔案」:合同中規定的所有與合同裝置有關的檔案或與合同裝置的安裝、調測、執行、維護、檢驗和驗收相關的所有技術指標、手冊、圖紙、說明和資料等相關檔案。
1.5「培訓」:按照合同及附件規定,由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技術培訓。
1.6「服務」:按照合同及附件規定,由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與合同裝置相關的技術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合同裝置的安裝督導,測試,開通,執行,專案管理,軟體的使用和公升級,檢驗,維護保養,修理和保修等。
1.7「買方現場」或「現場」:對合同裝置進行安裝和執行的場所。「買方現場」在本合同中亦被稱為「站」或「買方安裝現場」,買方現場可能是乙個或多個。
1.8「合同」:本合同正文及其附件,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發貨資訊」:合同號、裝置名稱、站名、系統型別、總重量、規格、數量、總**、總體積、發貨時間、發貨機場、危險貨物名稱、超大/超重系統和長、寬、高、體積及危險易燃貨物運輸倉儲過程中所要求的特別保護措施。
1.10「嘜頭」: 合同號
買方現場
1.11「交貨」:由賣方做出的將所有合同裝置的控制權轉移給買方的行為。
1.12「交貨日期」:合同及附件載明的合同裝置的相關交貨日期。
1.13「安裝」:按照合同對合同裝置、軟體進行安裝工作,包括根據裝置安裝圖紙進行連線並將各部分安放到位。
1.14「除錯」:在買方的協助下,由賣方進行的合同裝置單機和系統測試。
1.15「初步驗收」或「初驗」:賣方對合同裝置除錯完成後,由買方進行的合同裝置的再測試和驗證。若合同裝置的測試結果滿足附件五的所有要求,則雙方簽署初驗證書,裝置進入試執行期。
1.16「試執行」:合同裝置初步驗收後與最終驗收之間的一段時間內的合同裝置執行,用來測驗合同裝置的效能指標是否滿足附件五的所有要求。
1.17「最終驗收」或「終驗」:合同裝置經過試執行後,雙方共同對合同裝置進行最終驗收測試。如果合同裝置滿足附件五的所有要求,則雙方簽署終驗證書。
1.18「硬體缺陷」:裝置硬體在材料和工藝上的缺陷,或裝置硬體未達到合同技術規範的要求。
1.19「備件」:賣方依據附件一向買方提供的,準備用來更換受損的合同裝置部件的零件或輔、配件。
1.20「保修期」:按照合同規定,賣方免費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合同裝置或部件,以保證合同裝置正常執行的時期。
1.21「重大通訊故障」:買方網上已為公眾提供通訊服務的通訊網裝置在正常執行時間內由於裝置軟體或裝置硬體原因導致裝置停機、通訊中斷、使用者資料丟失、無法計費或計費大範圍差錯。
1.22「一般性通訊故障」:除重大通訊故障以外的故障。
1.23「廠驗」:買方派遣人員到賣方生產場地或買方指定場地對合同裝置進行的檢驗;該檢驗並不替代本合同規定的其他驗收環節。
1.24「響應」:賣方就買方提出問題予以答覆並提出可行性解決方案的行為。
1.25「買方」:中國電信[ ]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分公司。
1.26「賣方」:[ ]公司。
1.27「一方」:賣方或買方。
1.28「雙方」:賣方和買方。
1.29「生產廠商」:裝置硬體的製造商,在本合同中指:[ ]。
1.30「軟體著作權人」:裝置軟體的著作權人,在本合同中指:[ ]。
1.31「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
第二條合同標的
2.1買方同意向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用於買方[ ]專案的裝置和服務;由賣方提供的合同裝置、技術規範和保修條件以及服務的內容詳見合同附件。賣方或賣方保證軟體權利人在本合同中授予買方或買方指定的第三方軟體許可使用權(軟體許可使用檔案見附件十二),以保證買方或買方指定的第三方能夠在中國境內正常地執行合同裝置。
賣方保證合同裝置及軟體不存在任何質量瑕疵和權利瑕疵。
2.1.1若本合同所涉及的系統部分或全部將來進行再次擴容,賣方有責任確保在擴容工程中提供的裝置與其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裝置相容,並且賣方承諾本系統擴容時,所提供的同類產品的**不高於本合同成交單價及屆時賣方在中國市場的最低價(本合同成交單價是指本期合同的綜合折扣**)。
2.1.2保修期內,如果合同軟體公升級,賣方將使得買方或買方指定的第三方免費獲得公升級軟體的許可使用權。
2.2賣方按照合同及附件一的規定,向買方提供詳盡、可操作的技術檔案。
2.3賣方按照合同及附件九的規定,向買方提供技術服務。
2.4賣方按照合同及附件七的規定,負責接待買方參加技術協調會和培訓的人員,並提供培訓,培訓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2.5賣方負責派遣其健康、有經驗、有能力的專家提供與合同裝置有關的安裝、調通和測試、試執行、保修及維護等服務,相關規定詳見附件九。
2.6賣方保證按照合同及附件
二、附件九規定,在保修期內免費修理或更換出現故障的合同裝置或部件,並提供其他保修服務。
2.7雙方同意,賣方為本合同的供貨方及服務提供方,未經買方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合同分包或轉包給第三方。
第三條**
3.1本合同總價為:us$:[ ](大寫:[ ]美元)。
3.2上述合同總價為確定**並不可更改。
3.3上述合同總價包括:
(1)賣方應提供的本合同範圍完整的合同裝置的費用。
(2)軟體許可使用費。
(3)賣方應提供工程服務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裝置安裝督導、調測、優化、開通、安全驗收及加固等工程終驗前的服務),保修期內維修、公升級和技術服務費用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各項服務費用。
(4)賣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規定完成裝置整合的介面配合工作的全部費用。
(5)賣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規定為連線本合同裝置及系統與其它廠商**的裝置及系統提供技術支援的全部費用。
(6)使合同裝置和技術檔案適於空運、內陸等多種方式運輸及多次裝卸操作的包裝費用。
(7)賣方將合同裝置銷售給買方而應繳納的所有稅費。
(8)由賣方根據本合同向買方提供技術培訓的費用。
(9)賣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第四條支付
4.1合同總價的所有支付由買方以[ ](銀行轉賬、電匯、支票等方式)付至賣方。
賣方銀行賬戶如下:
開戶行:[ ]
銀行位址:[ ]
戶名:[ ]
賬號:[ ]
4.2買方應負責按以下條款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
4.2.1交貨付款
買方應於第一批合同裝置裝運日期前至少[ ]個工作日,開具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信用證應在所有貨物的交貨日後的[ ]日內保持有效),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即美元(us$[ ])。信用證的形式、內容以及開證銀行事先應經雙方一致同意。全部合同裝置交貨後,賣方可憑以下單據通過即期匯票(一式兩份)向開證行或其指定銀行議付合同總價的[ ]%:
(1)買方為收貨人的空運單或交貨單據,標明「運費[ ]」,並註明該批合同裝置嘜頭,原件乙份,影印件兩份。
(2)相應金額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及該批合同裝置嘜頭,原件三份,影印件三份。
(3)相應金額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乙份,影印件五份。
(4)賣方出具的裝箱單,原件三份,影印件三份。
(5)由生產廠商出具的質量合格證書,原件乙份,影印件乙份。
(6)在裝運港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後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買方有關該批貨物裝運細節的通知影印件。
(7)該批貨物原產地證書,原件乙份,影印件乙份。
(8)有關部門頒發的出口許可證的影印件或賣方簽發的表明該批貨物無需出口許可證的宣告,一式兩份。
(9)由賣方國家相關機構出具的無木質包裝或燻蒸證明及動植物檢疫證明。
(10)廠驗證書。
(11)軟體許可使用權證書或其他軟體許可使用檔案,原件乙份。
4.2.2初驗付款
合同裝置初驗合格之後的付款為合同總價的[ ]%,即[ ]美元(us$[ ]),由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述檔案之後[ ]日內以電匯的方式支付:
(1)初驗證書,原件乙份和影印件乙份。
4.2.3終驗付款
合同裝置終驗合格之後的付款為合同總價的[ ]%,即[ ]美元(us$[ ]),由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述檔案之後[ ]日內以電匯的方式支付:
(1)終驗證書,原件乙份和影印件乙份。
(2)由賣方銀行或財務公司出具的作為賣方保修期保證金的不可撤銷保函,乙份原件,乙份影印件。該保函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0%(附件十一)。
4.3若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應當支付違約金和/或承擔賠償責任,則買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筆付款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
4.4合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及與支付有關的其它費用按照如下方式承擔:中國國內部分由買方承擔,國外部分由賣方承擔。
如因賣方原因造成額外支出的買方國內銀行費用,由賣方承擔。
4.5本合同項下的合同總價由買方的分公司承擔金額具體見附件[ ]。
第五條發貨
5.1根據附件三的約定,所有合同裝置將以[ ]批發貨。賣方應按照合同及附件三的規定於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全部合同裝置交貨至買方現場。發貨清單列於附件一。
5.2發貨同時,賣方應向買方提交兩份發/到貨證明原件。買方代表將根據發/到貨證明核對到貨的箱數,在兩份發貨證明原件上簽字並將其中的乙份原件退還給賣方。
買方/承運人代表在發/到貨證明原件上簽字將僅具有證明買方在某一日期所收到的裝置箱數以及箱體表面是否嚴重破損的作用。買方將按工程實施進度依合同規定以及賣方提交的發/到貨證明對有關的裝置、材料、軟體和技術資料進行查驗。該等查驗不代表對裝置的檢驗,雙方將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進行裝置檢驗。
33機房裝置搬遷服務合同
合同編號 裝置遷移技術服務合同 委託方 甲方 服務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簽訂地點 裝置遷移技術服務合同 委託方 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服務方 乙方 住所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 自願 公平 誠...
裝置採購合同
2 質保期滿後,如需維修,收取成本費用 含材料和工時 八 不可抗力 1 由於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規定實施時,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告甲方,證明事故的存在。2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雙方應努力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繼續...
裝置採購合同
買方 河南奧威斯葡萄酒業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河南地遠商貿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 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就購買河南奧威斯葡萄酒業 生產 儲存裝置專案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 裝置的名稱 規格型號 質量及數量 二 合同 裝置總價為人民幣 大寫 玖佰肆拾陸萬柒仟陸佰叄拾元整 總價中包括裝置金額 包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