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

2021-03-04 04:05:24 字數 4965 閱讀 9541

1 總則

1.1為加強電力生產現場管理,規範各類工作人員的行為,保證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電力生產的實際,制定本規程。

1.2作業現場的基本條件

1.2.1作業現場的生產條件和安全設施等應符合有關標準、規範的要求,工作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應合格、齊備。

1.2.2經常有人工作的場所及施工車輛上宜配備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並應指定專人經常檢查、補充或更換。

1.2.3現場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應合格並符合有關要求。

1.2.4各類作業人員應被告知其作業現場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1.3作業人員的基本條件

1.3.1經醫師鑑定,無妨礙工作的病症(體格檢查每兩年至少一次)。

1.3.2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和業務技能,且按工作性質,熟悉本規程的相關部分,並經考試合格。

1.3.3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學會緊急救**,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

1.4教育和培訓

1.4.1各類作業人員應接受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上崗。

1.4.2作業人員對本規程應每年考試一次。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3個月以上者,應重新學習本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後,方能恢復工作。

1.4.3新參加電氣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管理人員、臨時工等),應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後,方可下現場參加指定的工作,並且不得單獨工作。

1.4.4外單位承擔或外來人員參與公司系統電氣工作的工作人員應熟悉本規程、並經考試合格,方可參加工作。工作前,裝置執行管理單位應告知現場電氣裝置接線情況、危險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l.5任何人發現有違反本規程的情況,應立即制止,經糾正後才能恢復作業。各類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並立即報告。

1.6在試驗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的同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經本單位總工程師批准後執行。

1.7電氣裝置分為高壓和低壓兩種:

高壓電氣裝置:對地電壓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壓電氣裝置:對地電壓在1000v以下者。

l.8本規程適用於運用中的發、輸、變、配電和使用者電氣裝置上的工作人員(包括基建安裝、農電人員),其他單位和相關人員參照執行。

所謂運用中的電氣裝置,係指全部帶有電壓、一部分帶有電壓或一經操作即帶有電壓的電氣裝置。

各單位可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本規程補充條款和實施細則,經本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總工程師)批准後執行。

2 高壓裝置工作的基本要求

2.1一般安全要求

2.1.1執行人員應熟悉電氣裝置。單獨值班人員或執行值班負責人還應有實際工作經驗。

2.1.2高壓裝置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由單人值班或單人操作:

1)室內高壓裝置的隔離室設有遮欄,遮欄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裝牢固並加鎖者;

2)室內高壓斷路器(開關)的操動機構(操作機構)用牆或金屬板與該斷路器(開關)隔離或裝有遠方操動機構(操作機構)者。

2.1.3無論高壓裝置是否帶電,工作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應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表2一l的安全距離。

表2-1 裝置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

(1kv)

10及以下

(13.8)

20、35

63(66)、110

220330500安全距離

(m) 0.70

1.00

1.50

3.00

4.00

5.00

注表2-l中未列電壓按高一檔電壓等級的安全距離。

2.1.4 10、20、35kv配電裝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過道或作業區時,若導電部分對地高度分別小於2.7、2.8、2.9m,該裸露部分兩側和底部須裝設護網。

2.1.5戶外35kv及以上高壓配電裝置場所的行車通道上,應根據表2.2設定行車安全限高標誌。

表2-2 車輛(包括裝載物)外廓至無遮欄

帶電部分之間的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

(kv)

35 63(66)

110220330500安全距離

(m) 1.15

1.40

1.65

(1.75注)

2.55

3.25

4.55

注括號內數字為110kv中性點不接地系統所使用。

2.1.6室內母線分段部分、母線交叉部分及部分停電檢修易誤碰有電裝置的,應設有明顯標誌的永久性隔離擋板(護網)。

2.1.7待用間隔(母線連線排、引線已接上母線的備用間隔)應有名稱、編號,並列入排程管轄範圍。其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手柄、網門應加鎖。

2.1.8在手車開關拉出後,應觀察隔離擋板是否可靠封閉。封閉式組合電器引出電纜備用孔或母線的終端備用孔應用專用器具封閉。

2.1.9執行中的高壓裝置其中性點接地系統的中性點應視作帶電體。

2.2高壓裝置的巡視

2.2.1經本單位批准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裝置的人員巡視高壓裝置時,不得進行其他工作,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

2.2.2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裝置時,應穿絕緣靴,並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針。

2.2.3火災、**、颱風、洪水等災害發生時,如要對裝置進行巡視時,應得到裝置執行管理單位有關領導批准,巡視人員應與派出部門之間保持通訊聯絡。

2.2.4高壓裝置發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m以內,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m以內。進入上述範圍人員應穿絕緣靴,接觸裝置的外殼和構架時,應戴絕緣手套。

2.2.5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應隨手關門。

2.2.6高壓室的鑰匙至少應有3把,由執行人員負責保管,按值移交。

一把專供緊急時使用,一把專供執行人員使用,其他可以借給經批准的巡視高壓裝置人員和經批准的檢修、施工隊伍的工作負責人使用,但應登記簽名,巡視或當日工作結束後交還。

2.3倒閘操作

2.3.1倒閘操作應根據值班排程員或執行值班負責人的指令。

受令人複誦無誤後執行。發布指令應準確、清晰,使用規範的排程術語和裝置雙重名稱,即裝置名稱和編號。發令人和受令人應先互報單位和姓名,發布指令的全過程(包括對方複誦指令)和聽取指令的報告時雙方都要錄音並作好記錄。

操作人員(包括監護人)應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順序。對指令有疑問時應向發令人詢問清楚無誤後執行。

2.3.2倒閘操作可以通過就地操作、遙控操作、程式操作完成。遙控操作、程式操作的裝置應滿足有關技術條件。

2.3.3倒閘操作的分類:

2.3.3.1監護操作:由兩人進行同一項的操作。

監護操作時,其中一人對裝置較為熟悉者作監護。特別重要和複雜的倒閘操作,由熟練的執行人員操作,執行值班負責人監護。

2.3.3.2單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

1)單人值班的變電站操作時,執行人員根據發令人用**傳達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複誦無誤。

2)實行單人操作的裝置、專案及執行人員需經裝置執行管理單位批准,人員應通過專項考核。

2.3.3.3檢修人員操作:由檢修人員完成的操作。

1)經裝置執行管理單位考試合格、批准的本企業的檢修人員,可進行220kv及以下的電氣裝置由熱備用至檢修或由檢修至熱備用的監護操作,監護人應是同一單位的檢修人員或裝置執行人員。

2)檢修人員進行操作的接、發令程式及安全要求應由裝置執行管理單位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審定,並報相關部門和排程機構備案。

2.3.4操作票:

2.3.4.l倒閘操作由操作人員填用操作票(見附錄a)。

2.3.4.

2操作票應用鋼筆或原子筆逐項填寫。用計算機開出的操作票應與手寫格式一致;操作票票面應清楚整潔,不得任意塗改。操作人和監護人應根據模擬圖或接線圖核對所填寫的操作專案,並分別簽名,然後經執行值班負責人(檢修人員操作時由工作負責人)審核簽名。

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乙個操作任務。

2.3.4.3下列專案應填入操作票內:

1)應拉合的裝置[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接地刀閘等],驗電,裝拆接地線,安裝或拆除控制迴路或電壓互感器迴路的熔斷器,切換保護迴路和自動化裝置及檢驗是否確無電壓等;

2)拉合裝置[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接地刀閘等]後檢查裝置的位置;

3)進行停、送電操作時,在拉、合隔離開關(刀閘)。手車式開關拉出、推入前,檢查斷路器(開關)確在分閘位置;

4)在進行倒負荷或解、並列操作前後,檢查相關電源執行及負荷分配情況;

5)裝置檢修後合閘送電前,檢查送電範圍內接地刀閘已拉開,接地線已拆除。

2.3.4.4操作票應填寫裝置的雙重名稱。

2.3.5倒閘操作的基本條件:

2.3.5.1有與現場一次裝置和實際執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統模擬圖(包括各種電子接線圖)。

2.3.5.2操作裝置應具有明顯的標誌,包括:命名、編號、分合指示、旋轉方向、切換位置的指示及裝置相色等。

2.3.5.

3高壓電氣裝置都應安裝完善的防誤操作閉鎖裝置。防誤閉鎖裝置不得隨意退出執行,停用防誤閉鎖裝置應經本單位總工程師批准;短時間退出防誤閉鎖裝置時,應經變電站站長或發電廠當班值長批准,並應按程式盡快投人。

2.3.5.4有值班排程員、執行值班負責人正式發布的指令(規範的操作術語),並使用經事先審核合格的操作票。

2.3.5.5下列三種情況應加掛機械鎖:

1)未裝防誤閉鎖裝置或閉鎖裝置失靈的隔離開關(刀閘)手柄和網門;

2)當電氣裝置處於冷備用且網門閉鎖失去作用時的有電間隔網門;

3)裝置檢修時,迴路中的各來電側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手柄和電動操作隔離開關(刀閘)機構箱的箱門。

機械鎖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鑰匙要編號並妥善保管。

2.3.6倒閘操作的基本要求:

2.3.6.

1停電拉閘操作應按照斷路器(開關)一負荷側隔離開關(刀閘)一電源側隔離開關(刀閘)的順序依次進行,送電合閘操作應按與上述相反的順序進行。嚴禁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刀閘)。

2.3.6.

2開始操作前,應先在模擬圖(或微機防誤裝置、微機監控裝置)上進行核對性模擬預演,無誤後,再進行操作。操作前應先核對裝置名稱、編號和位置,操作中應認真執行監護複誦制度(單人操作時也應高聲唱票),宜全過程錄音。操作過程中應按操作票填寫的順序逐項操作。

每操作完一步,應檢查無誤後做乙個「∨」記號,全部操作完畢後進行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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