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2021-03-04 02:32:27 字數 4749 閱讀 2934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dl408—91

(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能源部 1991-3-18批准 1991-09-01 實施

1總則1.1為了切實保證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電力系統、發供配電裝置的安全執行,結合電力生產多年來的實踐經驗,制定本規程。

各單位的領導幹部和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規程。

1.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要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 要發揮安全監察機構和群眾性的安全組織的作用,嚴格監督本規程的貫徹執行。

1.3本規程適用於運用中的發、變、送、配、農電和使用者電氣裝置上工作的一切人員(包括基建安裝人員)。

各單位可根據現場情況制定補充條文,經廠(局)主管生產的領導(總工程師)批准後執行。

所謂運用中的電氣裝置,係指全部帶有電壓或一部分帶有電壓及一經操作即帶有電壓的電氣裝置。

1.4電氣裝置分為高壓和低壓兩種:

高壓:裝置對地電壓在250v以上者:

低壓:裝置對地電壓在250v及以下者。

1.5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5.1經醫師鑑定,無妨礙工作的病症(體格檢查約兩年一次)。

1.5.2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且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電力線路部分、熱力和機械部分)的有關部分,並經考試合格。

1.5.3學會緊急救**(附錄g),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

1.6電氣工作人員對本規程應每年考試一次。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三個月以上者,必須重新溫習本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後,方能恢復工作。

參加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並經考試合格、領導批准後,方能參加工作。

新參加電氣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幹部、臨時工等), 必須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後,方可下現場隨同參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單獨工作。

對外單位派來支援的電氣工作人員,工作前應介紹現場電氣裝置接線情況和有關安全措施。

1.7任何工作人員發現有違反本規程,並足以危及人身和裝置安全者,應立即制止。

1.8對認真遵守本規程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本規程者,應認真分析,加強教育,分別情況,嚴肅處理。對造成嚴重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予以行政或刑事處分。

1.9本規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必須符合附錄e、附錄f的要求。

2高壓裝置工作的基本要求

2.1發電廠和變電所的值班工作

2.1.1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電氣裝置。單獨值班人員或值班負責人還應有實際工作經驗。

表1 裝置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2.1.2高壓裝置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由單人值班:

a.室內高壓裝置的隔離室設有遮欄,遮欄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裝牢固並加鎖者;

b.室內高壓開關的操作機構用牆或金屬板與該開關隔離,或裝有遠方操作機構者。

單人值班不得單獨從事修理工作。

2.1.3不論高壓裝置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表1的安全距離。

2.2高壓裝置的巡視

2.2.1經企業領導批准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裝置的值班員和非值班員,巡視高壓裝置時,不得進行其他工作,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

2.2.2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裝置時,應穿絕緣靴,並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針。

2.2.3高壓裝置發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m以內,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 8m以內。進入上述範圍人員必須穿絕緣靴,接觸裝置的外殼和架構時,應戴絕緣手套。

2.2.4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2.2.5高壓室的鑰匙至少應有三把,由配電值班人員負責保管,按值移交。

一把專供緊急時使用,一把專供值班員使用,其他可以借給許可單獨巡視高壓裝置的人員和工作負責人使用,但必須登記簽名,當日交回。

2.3倒閘操作

2.3.1倒閘操作必須根據值班排程員或值班負責人命令,受令人複誦無誤後執行。

發布命令應準確、清晰、使用正規操作術語和裝置雙重名稱,即裝置名稱和編號。發令人使用**發布命令前,應先和受令人互報姓名。值班排程員發布命令的全過程(包括對方複誦命令)和聽取命令的報告時,都要錄音並作好記錄。

倒閘操作由操作人填寫操作票(見附錄a)。單人值班,操作票由發令人用**向值班員傳達,值班員應根據傳達,填寫操作票,複誦無誤,並在「監護人」簽名處填入發令人的姓名。

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乙個操作任務。

2.3.2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斷路器(開關)——負荷側隔離開關(刀閘)——母線側隔離開關(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合閘操作應按與上述相反的順序進行。嚴防帶負荷拉合刀閘。

為防止誤操作,高壓電氣裝置都應加裝防誤操作的閉鎖裝置(少數特殊情況下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可加機械鎖)。閉鎖裝置的解鎖用具(包括鑰匙)應妥善保管, 按規定使用,不許亂用。機械鎖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鑰匙要編號並妥善保管,方便使用。

所有投運的閉鎖裝置(包括機械鎖)不經值班排程員或值長同意不得退出或解鎖。

2.3.3下列專案應填入操作票內:

應拉合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檢查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 的位置,檢查接地線是否拆除,檢查負荷分配,裝拆接地線,安裝或拆除控制迴路或電壓互感器迴路的熔斷器(保險),切換保護迴路和檢驗是否確無電壓等。

操作票應填寫裝置的雙重名稱,即裝置名稱和編號。

2.3.4操作票應用鋼筆或原子筆填寫,票面應清楚整潔,不得任意塗改。

操作人和監護人應根據模擬圖板或接線圖核對所填寫的操作專案,並分別簽名,然後經值班負責人審核簽名。特別重要和複雜的操作還應由值長審核簽名。

2.3.5開始操作前,應先在模擬圖板上進行核對性模擬預演,無誤後,再進行裝置操作。

操作前應核對裝置名稱、編號和位置,操作中應認真執行監護複誦制。發布操作命令和複誦操作命令都應嚴肅認真,聲音巨集亮清晰。必須按操作票填寫的順序逐項操作。

每操作完一項,應檢查無誤後做乙個「√」記號,全部操作完畢後進行複查。

2.3.6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其中一人對裝置較為熟悉者作監護。單人值班的變電所倒閘操作可由一人執行。

特別重要和複雜的倒閘操作,由熟練的值班員操作,值班負責人或值長監護。

2.3.7操作中發生疑問時,應立即停止操作並向值班排程員或值班負責人報告,弄清問題後,再進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隨意解除閉鎖裝置。

2.3.8用絕緣棒拉合隔離開關(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隔離開關(刀閘)和斷路器(開關),均應戴絕緣手套。

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裝置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還應穿絕緣靴。接地網電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應穿絕緣靴。雷電時,禁止進行倒閘操作。

2.3.9裝卸高壓熔斷器(保險),應戴護目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並站在絕緣墊或絕緣臺上。

2.3.10斷路器(開關)遮斷容量應滿足電網要求。如遮斷容量不夠,必須將操作機構用牆或金屬板與該斷路器(開關)隔開,並設遠方控制,重合閘裝置必須停用。

2.3.11電氣裝置停電後,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隔離開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裝置或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2.3.12在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為了解救觸電人,可以不經許可,即行斷開有關裝置的電源,但事後必須立即報告上級。

2.3.13下列各項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a.事故處理;

b.拉合斷路器(開關)的單一操作;

c.拉開接地刀閘或拆除全廠(所)僅有的一組接地線。

上述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內。

2.3.14操作票應先編號,按照編號順序使用。作廢的操作票,應註明「作廢」字樣, 已操作的註明「已執行」的字樣。上述操作票儲存三個月。

2.4高壓裝置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類

2.4.1在運用中的高壓裝置上工作,分為三類:

2.4.1.1全部停電的工作,係指室內高壓裝置全部停電(包括架空線路與電纜引入線在內),通至鄰接高壓室的門全部閉鎖,以及室外高壓裝置全部停電(包括架空線路與電纜引入線在內)。

2.4.1.2部分停電的工作,係指高壓裝置部分停電,或室內雖全部停電,而通至鄰接高壓室的門並未全部閉鎖。

2.4.1.3不停電工作係指:

a.工作本身不需要停電和沒有偶然觸及導電部分的危險者;

b.許可在帶電裝置外殼上或導電部分上進行的工作。

2.4.2在高壓裝置上工作,必須遵守下列各項:

a.填用工作票或口頭、**命令;

b.至少應有兩人在一起工作;

c.完成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3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3.1在電氣裝置上工作,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a.工作票制度;

b.工作許可制度;

c.工作監護制度;

d.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3.2工作票制度

3.2.1在電氣裝置上工作,應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執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種:

a.填用第一種工作票 (見附錄b);

b.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見附錄c);

c.口頭或**命令。

3.2.2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a.高壓裝置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

b.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3.2.3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a.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裝置外殼上的工作;

b.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幹線上的工作;

c.二次接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裝置停電者;

d.轉動中的發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迴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

e.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錶測量高壓迴路的電流。

3.2.4其他工作用口頭或**命令。

口頭或**命令,必須清楚正確,值班員應將發令人、負責人及工作任務詳細記入操作記錄簿中,並向發令人複誦核對一遍。

3.2.5工作票要用鋼筆或原子筆填寫一式兩份,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塗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時,應字跡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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