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突泉縣陽光苯板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經理
乙方:內蒙古鑫泰建築安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吳廣志董事長
經甲乙雙方子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坐落在突泉縣工業園區c1體系院內,c1生產廠房、裝置、辦公室全部設施賣給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c1生產廠房、裝置、辦公室賣給乙方。
二、坐落:突泉縣城東南,省際大通道東工業園區c1體系院內。
三、占地面積:屬乙方所有(未硬化)。
四、廠房、辦公室、鍋爐房面積。
1、廠房面積:1445.69平方公尺。
(鋼架結構彩鋼瓦單片)2、鍋爐房面積:76.16平方公尺。
(鋼架結構彩鋼瓦單片)3、辦公室二層:54.9×2=109.
8平方公尺(彩鋼複合板)五、生產裝置:
1、鍋爐房2噸標準1套。
2、自動6公尺成型機1臺。
3、140型自動發料機1臺。
4、10立方公尺儲氣罐1臺。
5、2立方冷氣儲氣罐1套。
6、烘乾裝置1套。
7、生產用車2臺。
8、6公尺全自動切割機1套。
9、6公尺半自動切割機1套。
10、儲料倉4套。
六、價款:人民幣元,其它:東方銀座小區1號樓6單元1301室,104.17平方公尺一套。東方銀座小區1號樓6單元1201室,面積:104.17平方公尺一套。
七、本協議簽訂前甲方的一切債權、債務自行負責。
八、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涉及工商、稅務等手續登出包括稅費,甲方自行辦理。
九、交付方式: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甲方將房屋、裝置全部交付乙方。
2、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在年月日付清全部款項。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乙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附:廠房平面圖乙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車輛買賣協議書
賣車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車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將車 給乙方,車牌號為蒙d 發動機號車架子號具體事宜如下 一 此車售價為元整元整 一次性付清車款。二 此車不過戶,自協議簽字之日起以前出現的任何事故 交通肇事 及債權 債務 違章 偷盜車輛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自協議簽字之日起以...
車輛買賣協議書
甲方 賣車方 乙方 買車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現就車輛買賣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自願將自己的鈴羊牌轎車 給乙方。車牌號為蒙f 發動機號 車架號 二 甲方保證該車手續齊全,無查封,無盜搶,無經濟糾紛。3 雙方商定甲方以人民幣叄萬伍仟元整 35,000.00元 的 將該車 給乙方,簽此協議時,乙方...
車輛買賣協議書
賣車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車賣給乙方,協議內容如下 一 品牌型號車牌號 車架號出廠日期 發動機號車顏色 二 成交 為元整元,車款一次性付清 三 從年月日時簽訂之日起,以前的所有闖紅燈 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由賣方負責,從年 月日時以後由買方負責。四 甲方保證此車不是盜搶車輛,如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