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許可證申請前的準備工作及辦理條件

2021-03-04 03:04:31 字數 5276 閱讀 3013

(1)施工場地已基本具備施工條件;

(2)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3)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4)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單位。

(6)有滿足相關設計規範要求的施工圖紙;

(7)已在質量監督主管部門及安全監督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質量、安全監督註冊手續;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款的50%;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款的30%。

申請(一)提交材料:

1、房屋建築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影印件;

(3)用地批准手續(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有關批准檔案)影印件;

(4)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通知書原件;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6)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交);

(7)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

(8)專案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

(9)人防部門出具的人防施工圖備案回執;

(10)法人委託書;

(11)分類填報的《北京市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一式三份,建築節能設計審查用)。

2、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影印件;

(3)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通知書原件;

(4)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交);

(6)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

(7)專案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

(8)掘路、佔道許可手續(涉及掘路、佔道的需提供);

(9)法人委託書。

3、裝飾裝修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影印件(僅外立面裝修時提交);

(3)房屋產權證影印件(租賃房屋的還需出具租賃協議影印件、產權人出具的同意裝修證明);

(4)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交);

(6)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核驗後退回申請人);

(7)專案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

(8)法人委託書。

(二)注意事項:

上述材料提交影印件的,影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印章並同時提交原件,原件核驗後退回申請人。

申請人需要參與的工作

現場踏勘

標準:(1)工程用地位置、範圍應當與規劃許可一致;

(2)規劃許可確定的用地紅線範圍內和代徵地範圍內施工現場拆遷進度應當符合施工要求;

(3)施工現場應當具備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圍檔的設定、地下管線的防護或者改移措施、毗鄰建築物的安全防護措施以及空中架設障礙物的排除情況等應當符合規定;

(4)施工現場供水和排水、供電以及施工道路應當滿足施工要求,施工場地應當平整;

(5)無違法開工行為。

辦理結果

(一)結果形式:

1、對准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在10日內將許可證書送達申請人。

2、對不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寫明理由和申請人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二)注意事項:

1、完成時限:8個工作日

2、收費標準:本專案不收費

重新申領許可證、變更許可證和遺失補證

申請前的準備工作及辦理條件

符合《北京市建築工程重新申領、變更及補發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京建工[2006]435號)的規定

申請(一)提交材料:

重新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提交:

1、建設單位變更的,建設單位重新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情況說明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寫、蓋章的施工許可申請表;

(4)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

(5)已變更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人同意的證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監理合同變更備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合同終止備案登記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掘路佔道證明;

(9)需要提交資金證明的,續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續建工程合同價款的50%;續建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續建工程合同價款的30%;

2、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重新申領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情況說明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

(4)重新填寫、蓋章的施工許可申請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備案表;

(6)建設單位與原施工單位共同確認的原施工單位已退出施工現場的宣告;

(7)變更後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變更施工許可證的提交:

1、監理單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4)與原監理單位合同解除協議;

(5)變更後的監理合同備案表。

2、設計單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4)建設單位與設計合同解除協議;

(5)已變更設計單位的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通知書;

(6)變更為新設計單位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3、工程名稱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4)已變更的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5)在建工程,還應提交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監理合同備案表。

4、建築規模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

(4)變更後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影印件;

(5)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增加裝修規模的證明;

(6)需要進行施工圖審查的,應提交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通知書;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圖備案通知單;  (7)變更後的施工、監理合同備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掘路佔道證明;

(9)資金證明,增加建築規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新簽訂工程合同價款的50%;增加建築規模部分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新簽訂工程合同價款的30%。

5、合同開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6、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遺失的,建設單位申請補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提交以下材料:

(1)補發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建設單位組織機構**證書影印件;

(3)刊登在市級以上報紙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遺失宣告。

(二)注意事項: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請人需要參與的工作

現場踏勘

現場踏勘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對工程現場進行踏勘。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的,檢查標準、崗位職責及許可權同新發施工許可證現場踏勘標準。不需進行現場踏勘的,書面寫明意見及理由後將申請材料和踏勘記錄表轉初審人員。

辦理結果

(一)結果形式:

1、對准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在10日內將許可證書送達申請人。

2、對不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寫明理由和申請人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連同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二)注意事項:

1、完成時限:8個工作日

2、收費標準:本專案不收費

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及特點分析

分析和概要說明本工程性質、規模、建設地點、承建方式、建築與結構特點、分期分批交付使用的期限,建設單位的要求和可提供的條件;本地區氣候、地形、地質、水文和交通運輸情況;施工力量、施工條件、資源**情況等。並找出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特點(難點)。

(2)施工方案選擇

依據工程概況及特點分析,結合可供投入的各項資源情況,全面部署施工任務,確定施工總順序和流向;選擇主要工種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機械;確定各部分項工程的施工順序;並對擬建工程可供選用的幾種施工方案進行定性、定量的分析,以選出最佳施工方案。

(3)編制施工進度計畫

施工進度計畫是施工方案在時間上的體現和安排。編制施工進度計畫應採用先進的計畫理論和方法(如流水施工、橫道圖、垂直圖、網路圖等)合理確定施工順序和各工序的作業時間,使工期、成本和資源的利用達到最佳結合狀態,即資源均衡、工期合理、成本低。

(4)施工準備工作計畫

確定施工準備工作的內容、起止時間、工程量大小及完成各項工作人數和具體負責人等。

(5)勞動力、施工機械、運輸裝置、主要建築材料、構件和半成品的需要量計畫,用以解決**問題。

(6)施工平面圖設計

其目的是為了解決施工現場平面和空間安排等問題。即把設入的各種資源(如材料、構件、機械、運輸等)和生產、生活所需臨建設施和場地,最佳地布置在施工現場,以保證整個現場能有組織、有秩序、有計畫的文明施工。

(7)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全面的技術經濟效益評價:如採用工期、質量、成本、安全等指標。

辦施工許可證目錄

辦理施工許可證需要資料 1 計畫批文 影印件 2 土地使用證 影印件 3 規劃許可證 影印件 4 中標通知書 影印件 5 監理合同 影印件 6 質量監督 安全兩站通知書 原件 7 五層以上建築的防雷審查報告 影印件 8 施工圖紙的審查報告 影印件 9 甲方需要辦理的工資保證金 勞動局交納 10 施工...

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附件建築工程施工許可 申請表編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制 表一工程簡要說明 表二建設單位提供的檔案或證明材料情況 施工許可審辦程式 一 填寫施工許可申請表 1 表一中建設單位 建築面積 工程名稱 建設規模按照規劃許可證所確認的內容填寫。2 施工單位 合同 按照招標所確定的單位和 填寫。3 申請單位需...

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需提交的

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需要提交的資料 一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一式兩份 二 建設用地批准證明資料,如 建設用地批准書 或 土地使用證 或 土地預登記證 原件及影印件乙份,影印件應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審查原件 留存影印件,下同 等相關材料 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和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副本原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