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

2021-03-04 03:04:30 字數 847 閱讀 8588

三.運費結算

運費按照廈門200元/噸;安溪210元/噸;成都550元/噸;重慶520元/噸的運價支付給乙方,計費噸位以紅塔仁恆和華豐紙業的出庫磅碼單的噸位為付費噸位。

四.其它約定

1.乙方車輛必須加入貨物保險(保單存在甲方,需交保險公司公司轉受證明),貨物險入保額不得低於20萬元,其保費由乙方承擔;乙方貨物險的投保受益人為甲方。所有車輛貨物保險賠付後,保險公司將賠付款直接匯入甲方賬戶。

2.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3.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將每月扣除乙方2萬作為保證金,甲方將一直按照每月2萬的比例扣到合同到期日,合同到期日保證金不計息歸還乙方。

4.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包括甲方為及時付款)而留置、扣留、扣押貨物和甲方的其它任何財務,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甲方和乙方的合作方式為包運制,即甲方指定的廈門,安溪,成都和重慶的貨物全部交由乙方來承運,在合同期問甲方不能讓不屬於乙方的車輛承運(經乙方同意的除外),如發現一次每次按照800元/車的額度甲方賠償給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後要及時安排車輛,如乙方連續兩天不能滿足甲方的運輸要求,甲方有權利自己安排車輛並對乙方按照800元/車的額度進行索賠。

6.出現下列情形甲方可解除合同或扣留押金:

(1).連續兩次或累計五次出現未能按期到貨或貨物丟失、損壞的、連續兩次不聽甲方排程不執行運輸任務的。

(2).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到通知10日內合同解除。

7.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有效。

8.合同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目日年目日

貨物運輸合同

合同簽訂地 託運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郵編 聯絡 傳真 承運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郵編 聯絡 傳真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了適應市場的需要,謀求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 互利 自願 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第一條託運人宣告 1.1 託運方確認...

貨物運輸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於 年 月 日在簽署。甲方 託運方 乙方 承運方 根據 合同法 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 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為共同做好貨物運輸工作 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業務範圍及車輛規格 1.1 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要運輸的貨物,可委託乙...

貨物運輸合同

合同編號 託運人 甲方 承運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簽訂地點 編制及使用說明 一 本合同示範文字的編制主要以集團公司的合同示範文字為基礎編制。文字編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1 法律規定與企業實際相適應。通過合同條款將公司的生產經營實踐和業務流程加以規範,使合同文字更加符合企業生產經營實際需要。2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