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二中初中違紀學生處理辦法

2021-03-04 01:35:55 字數 2847 閱讀 1451

5.同學間發生矛盾,操縱外校人員毆打本校學生,導致事態擴大乃至發生惡性事件者,給予不發畢業證處分。

四、凡參與罷課或罷考者,給予警告至不發畢業證處分;其策劃、組織、煽動者,給予不發畢業證處分。

五、凡張貼或散布內容反動或帶有煽動性、不負責的大小字報、散發傳單、製造謠言的或違反網路管理的有關規定,利用網路散發不負責任言論者,對師生進行人身攻擊,一經查實,視情節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直至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對有偷竊、詐騙、搶奪、弄虛作假等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者,作如下處理:

1.作案價值不滿100元,給予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2.多次作案或作案價值超過100元(含100元)者,給予留校察看或以上處分;

3.偷盜公章、保密檔案、試卷、檔案、他人飯卡、**卡等物品者,視情節給予處分;

4.為作案者放哨、提供資訊、作案工具或進行掩蓋、窩贓者等,與作案者同論;

5.勒索、敲詐或強行索要同學財物者,或向他人借錢不還,視其情節除返回錢物外,給予記大過或以上處分,情節惡劣者,予以報公安機關查處;

6.有搶奪、搶劫行為,交由公安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7.有塗改票據、證件、證明、學歷、成績單等行為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七、損壞公、私財物者,視情節給予以下處理:

1.由於過失損壞公、私財物,除量情予以經濟賠、補償外,視情況給予警告處分;

2.故意損壞公、私財物者,除賠償3倍損失外,同時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對消防、供電、供水、安全護欄故意損壞的,還要承擔相應的安全後果責任;

八、不服從教職工教育和管理,目無師長,出言頂撞、辱罵甚至報復、威脅教職工者,視其情節給予記大過、留校察看、不發畢業證處分。

九、在校內外公然抽菸、喝酒一經查實,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十、在校內外傳看淫穢書刊或**黃色錄影者,一經查實視其情節給予記大過、留校察看處分。對有意傳播淫穢書刊、光碟者給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一、一學期內曠課累計達120節者,給予不發畢業證處分,72-120節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16-72節視情節及改正態度進行記過處分(由班主任統計曠課節數)。同一學期因曠課再次受處分者,曠課時數累加計算,並視情節從重處分。

十二、學生不得組織未經批准的外出活動,組織者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參與者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十三、學生在校內有賭博行為者,視情節給予留校檢視、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四、考試作弊者,除本次考試以零分計外,視情節給予以下處分:

1.考試(考查)作弊或協同作弊,給予嚴重警告、記過處分,作弊情節或性質嚴重的,給予記大過處分;

2.請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試,竊取試卷或竊取試題標準答案,考試作弊兩次(含同一場考試),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3.違反考場規則,不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干擾監考工作、威脅監考人員者,視情節給予留校檢視或以上處分;

十五、對不講社會公德、行為不文明者,給予相應處分:

1.在校內說髒話、儀容儀表檢查不合要求,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

2.翻越、攀爬校園大門、圍牆、柵欄等,視情節給予警告或以上處分;

3.與同學之間不團結,戲弄辱罵、侮辱、威嚇同學,蓄意製造謠言誹謗同學,開不正當玩笑,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男女同學不正常交往,或糾纏異性同學,且教育不改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5.在教室和校園等公共場所打鬧、喧嘩、拍球,**演出和比賽起鬨滋擾,影響上課、自習、集會、就餐、演出、午休等正常秩序,不聽勸告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6.隱、匿、毀棄或私拆他人郵件或物品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7.在校期間,進入青少年不宜進入的場所,如營業性舞廳、網咖、電子遊戲機室,一經發現,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8.學生無校卡、準假證而強行出入校園,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

第六條學生違紀處理程式

一、報告情況

1.違紀事件發生後,班主任、級長要及時向學校學生處報告,較嚴重的還應向分管副校長、校長報告,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還要向市教育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

2.較嚴重的或有可能導致為惡性事件的,要及時有效地制止和控制事態的不良發展。

3.及時調查取證,儲存好相關證詞、證物及文字資料。

二、組織調查

1.違紀事件發生後,班主任、級長應及時找違紀者談話,調查了解情況,同時對違紀者進行批評教育;違紀者應寫出違紀事件詳細過程、書面檢查並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對已調查清楚的學生違紀事件,班主任、級長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學生處按規定處理。

2.同一違紀事件涉及幾個年級的學生時或違紀事件嚴重的,由學生處組織調查,必要時通知學生法定監護人來校協助教育和調查。

三、核批程式

1.凡記過以下(含記過)處分,由分管副校長組織學生處、年級組、班主任討論決定,並將有關材料(包括事件的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報校長辦公會批准。

2.凡記大過或記大過以上處分,由學生處根據有關部門調查證明材料,提出處理建議,報請學校校長辦公會集體討論決定。

四、學生違紀處理的執行

1.對學生的處理,事實要清楚,依據要準確,處分要適當。在對違紀學生作出正式處分之前,應向學生和學生家長送達《學生違紀處分告知書》。

當事人不服處理,可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以及相應的理由。當事人也可在收到《學生違紀處分告知書》三日內以口頭或書面方式提出聽證要求,學校可根據學生和家長的要求組織聽證。

2.學生處分決定做出後,學生處要指定專人和受處分學生談話,並履行簽字手續和談話記錄制度,將簽字的處分決定和談話記錄副本分別送學生處、學生本人、學生家長,正本裝入學生檔案。處分決定視情況可在全校學生大會或班會上公布。

處分決定自簽發當日起生效。

3.學生違紀處分檔案的管理應嚴格執行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專人、專櫃管理,嚴格執行檔案查閱、檔案進出程式。學生處分決定原則上應存入學生檔案。

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學生(包含記過處分),在各種政審鑑定時,一律如實填寫,記入該生檔案。在畢業之前處分未撤銷者,政治思想鑑定為不合格,不發畢業證。

湘潭市二中第二次學考模擬化學 王建

湘潭市二中學業水平考試模擬試題 化學本卷可能用到的相對原子質量資料 h 1 c 12 o 16 s 32 cl 35.5 na 23 mg 24 fe 56 注意 請在答題卷作答 第一部分必做題 80分 一 選擇題 每小題2分,共44分,每小題只有乙個選項符合題意 1 下列物質屬於溫室氣體的是 a ...

學雷鋒有感上海市閔行第二中學首頁

學雷鋒活動有感 今天是個特別的日子 3月5日學雷鋒日,多少年來在這一天,都會開展許多愛心活動,我們小組也不例外,一行六人來到高華敬老院進行社群志願者服務。我們的活動是陪老人說話,談心,散步,天氣晴朗 乍暖回春,陽光下我們推著坐輪椅的老人,邊走邊說,老人們慈祥的月光,燦爛的笑容,我們彷彿與老人靠得很近...

泰州市第二中學附屬初中2019學年度第二學期

教育教學開放日活動方案 一 活動目的 1.推進課程改革,打造高效課堂,提公升教學質量。2.展示我校師生精神風貌,宣傳學校辦學成果,擴大學校辦學影響。3.加強學校之間 家校之間的溝通 聯絡,增進校際交流。二 活動時間 4月9日 星期二 三 活動內容 課堂教學展示 評課交流。四 參加人員 市 區教研室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