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
jgj/t77-2003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2003-12-01實施
建設部關於發布行業標準《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告第188號
現批准《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為行業標準,編號為jgj/t77—-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
jgj/t77-2003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2003-12-01實施
建設部關於發布行業標準《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告第188號
現批准《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為行業標準,編號為jgj/t77—2003,自2023年12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築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2023年10月24日
前言 根據建設部建標標函[2003]22號文的要求,標準編制組在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國內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實踐經驗,並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本標準。
本標準的主要內容是:
1、 評價內容;2、評分方法;3、評價等級。
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管理的解釋,由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位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郵政編碼:100835)負責具體內容的解釋。
本標準主編單位: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位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號;郵政編碼:200032)
本標準參編單位:上海市第七建築****
同濟大學
上海市建築業聯合會工程建設監督委員會
山東省建管局
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
重慶市建設工程安監站
天津建工集團
北京建工集團
深圳市施工安監站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員:蔡健潘延平陶為農吳曉宇徐偉張國琮趙敖齊葉伯銘李印閻琪鄭相儒朱奮發唐偉戴貞潔陳曉峰
1 總則
1.0.1 為加強施工企業生產的監督管理,科學地評價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業績及相應的安全生產能力,實現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工作的規範化和制度化,促進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於施工企業及**主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業績的評價,以及在此基礎上對企業安全生產能力的綜合評價。
1.0.3 本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現行國家標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範》gb/t28001的要求制定。
1.0.4 對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能力進行綜合評價時,除了執行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2 術語
2.0.1 施工企業 construction company
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發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活動的各類資質等級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企業。
2.0.2 安全生產 work safety
為預防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而採取的各種措施和活動。
2.0.3 安全生產條件 condition of work safety
滿足安全生產的各種因素及其組合。
2.0.4 安全生產業績 performance of word safety
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可測量的結果。
2.0.5 安全生產能力 capacity of work safety
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生產業績的組合。
2.0.6 危險源 hazard
可能導致死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3 評價內容
3.0.1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的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條件單項評價、安全生產業績單項評價及由以上兩項單項評價組合而成的安全生產能力綜合評價。
3.0.2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單項評價的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資質、機構與人員管理,安全技術管理和裝置與設施管理4個分項。
評分專案及其評分標準和評分方法應符合本標準附錄a的規定。
3.0.3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單項評價的內容應包括生產安全事故的控制、安全生產獎罰、專案施工安全檢查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推行4個評分專案。
評分專案及其評分標準和評分方法應符合本標準附錄b的規定。
3.0.4 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業績單項評價和安全生產能力綜合評價記錄,應採用本標準附錄c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彙總表》。
4 評分方法
4.0.1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單項評分符合下列原則:
1 各分項評分滿分分值為100分,各分項評分的實得分應為相應分項評分表中各評分專案實得分之和。
2 分項評分表中的各評分專案的實得分不應採用負值,扣減分數總和不得超過該評分專案應得分分值。
3 評分專案有缺項的,其分項評分的實得分應按下式換算:
遇有缺項的分項評分的實得分 =(可評分專案的實得分之和/可評分專案的應得分值之和)×100
4 單項評分實得分應為其4 個分項實得分的加權平均值。本標準際錄a中表a.0.
1 ~ 表a.0.4 相應分項的權數分別為0.
3、0.2、0.3、0.
2。4.0.2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單項評分應符合下列原則:
1 單項評分滿分分值為100分,
2 單項評分中的各評分專案的實得分不應採用負值,扣減分數總和不得超過該評分專案的應得分分值,加分總和也不得超過該評分專案的應得分分值。
3 單項評分實得分應為各評分專案實得分之和。
4 當評分專案涉及到重複獎勵或處罰時,其加、扣分數應以該評分專案可加、扣分數的最高分計算,不得重複加分數或扣分。
5 評價等級
5.0.1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業績的單項評價和安全生產能力綜合評價結果均應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5.0.2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單項評價等級劃分應按表5.0.2核定。
表5.0.2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單項評價等級劃分
5.0.3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單項評價等級劃分應按表5.0.3 核定。
表5.0.3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單項評價等級劃分
5.0.4 施工企業安生生產能力綜合評價等級劃分應按表5.0.4 核定。
表5.0.4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能力綜合評價等級劃分
本標準用詞說明
1 為便於在執行本標準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採用「必須」,反面詞採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採用「應」,反面詞採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採用「宜」,反而詞採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採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該……執行」。
附錄a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評分
表a.0.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分項評分
評分員年月日
注:「四不放過」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職工和事故責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過;事故隱患不整改不放過;事故責任人不處理不放過。
表a.0.2 資質、機構與人員管理分項評分
評分員年月日
注:表中涉及到的大型裝置裝拆的資質、人員與技術管理,應按表a.0.4 中「大型裝置裝拆安全控制」規定的評分標準執行。
表a.0.3 安全技術管理分項評分
評分員年月日
注:表中涉及到的大型裝置裝拆資質、人員與技術管理、應按表a.0.4 中「大型裝置裝拆安全控制」規定的評分標準執行。
表a.0.4 裝置與設施管理分項評分
評分員年月日
附錄b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業績評分
表b.0.1 安全生產業績單項評分
評分員年月日
附錄c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彙總表
企業名稱經濟型別:
資質等級上年度施工產值在冊人數: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條文說明
前言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03 經建設部2023年10月24日以建設部第188號公告批准,業已發布。
為便於廣大設計、施工、科研、學校等單位有關人員在使用本標準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編制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本標準的條文說明,供使用者參考。在使用中如發現本條文說明有不妥之處,請將意見函寄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位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郵政編碼:
100835)。
1 總則
1.0.1 制定本標準的目的。
1.0.2 規定了本標準的用途和適用範圍,是對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
根據需要,對施工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條件和業績的單項評價或安全生產能力的綜合評價,如:企業自我評價、企業上級主管對企業進行評價、**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進行評價等,隨市場經濟的發展,可能業主也需要對企業進行評價。
1.0.3 說明了本標準的編制依據。
1.0.4 說明本標準與相關標準的關係。
3 評價內容
3.0.1 說明了對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內容分兩個層面,第一層面為安全生產條件和業績兩個並列單項評價,第二層面為兩個單項綜合起來組成安全生產能力綜合評價。
3.0.4 說明了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業績及安全生產能力綜合評價結果,均可採用本標準附錄c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彙總表》來記錄。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評分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分項評分表 評分員年月日 注 四不放過 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 職工和事故責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過 事故隱患不整改不放過 事故責任人不處理不放過。資質 機構與人員管理分項評分表 評分員年月日 注 表中涉及到的大型裝置裝拆的資源 人員與技術管理,應按裝置與設施管...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 jgj t 77 2010 1 總則 1.0.1 為促進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確保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和能力,制定本標準。1.0.2 本標準適用於對施工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條件和能力的評價。1.0.3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除應執行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 T77 2019
1.0.1為促進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確保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和能力,制定本標準。1.0.2本標準適用於對施工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條件和能力的評價。1.0.3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除應執行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2.0.1施工企業construction company 從事土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