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真兇落網,正義也能重彰

2023-01-06 20:54:31 字數 1310 閱讀 4324

鄧海建 《 中國青年報 》( 2023年12月23日 02 版)

現年31歲的女子錢仁風,在監獄中度過了13年青春。12月21日下午,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糾正該院於13年前對「巧家縣幼兒園投毒案」作出的有罪判決,撤銷了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對錢仁風作出的無期徒刑裁定,改判無罪。錢仁風被當庭釋放,重獲自由。

(《****》12月22日)

青春散了,母親走了。13年韶華彈指間星移斗轉,「巧家幼兒園投毒案」儘管真兇未現,被釘在「**」位置上的錢仁風終獲自由。正義雖然遲到了,但對於乙個13年間為清白而不屈申訴的公民來說,遲到的正義越顯彌足珍貴。

堂皇的律條,有時可能不如冤情被翻案更讓人如釋重負,儘管這是一幕人生悲劇,但,「在每一起司法個案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價值旨歸,終究有了具體而細微的深沉表達。

冤獄13年,這是人性的磨難。錢仁風說,喊冤入獄這麼多年,一直沒有放棄自己,她不僅堅持申訴,同時還獲得了減刑,因為她在獄中學會了調節自己的心情,以平常心面對任何變故。話雖輕鬆,卻並不簡單,但凡有過「算了算了」的一閃念,13年後的人生新天,可能還不會到來。

民眾難免會想:拋開那些「逆境成才」類的個案不說,乙個普通公民,若在冤獄中磨滅了耐心與秉性,喊冤的分貝低了一些,破釜沉舟的決心小了一些,甚至逆來順受地接受了宿命論**,十數年過去,沒有「亡者歸來」、不見「真兇落網」,那些已然蒙塵的卷宗,又有多少會翻出來用放大鏡甄別呢?

還有那些程式正義上的疏漏甚至涉嫌構陷:比如,雲南省高院的再審判決中稱,本案的現有證據不能形成乙個完整的證據鏈,原判認定錢仁風犯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毒物鑑定存在明顯疏漏,投放毒鼠強非唯一結論,公安相關筆錄存在違規,重要物證不具備排他性,錢仁風偵查階段有罪供述存疑,公安代簽有罪供述筆錄……當這些問題糾纏在一起,生死大案的定論是如何裁決出的?又比如,錢仁風出獄後坦承,「我不認罪,他們就讓我跪在地上,跪了七八個小時。

他們還脫下黑皮鞋打我的臉,皮鞋的跟有點高。我堅持不承認,**又將我的雙手反銬。當時的心情就是感覺很黑暗很絕望,沒希望……」

就像**場一致點讚的,若說錢仁風的堅韌是風,檢察院的給力則是火。這漫天遍野的燎原之勢,是司法制度閃現的正義之光。喊冤也好,申訴也罷,若沒有2023年7月的轉機,若沒有雲南省檢察院複查近兩年並提出再審建議,縱使六月飛雪,怕也難以逆轉事態走向。

作為公訴機關的地方檢察院,敢於推翻(起碼是懷疑)冤假錯案的來龍去脈,在「法官終身責任」等約束冤假錯案的制度設計尚未出台的背景下,著實不止令人心生暖意。

罪與罰,善與惡,終究逃不過歷史的眼。英國法學家丁尼生有句廣為傳誦的名言,「與其責罵罪惡,不如伸張正義」。沉冤得雪、真相大白,司法的良善與謙抑,才能以看得見的方式,捍衛民眾對它的熱望與信仰。

不等真兇落網,正義也得重彰——願錢仁風之幸與不幸,成為推進司法變革的厚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