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康電氣執行規程

2023-01-05 21:24:05 字數 5567 閱讀 5880

目錄1 電氣系統概況及總則 3

1.1 系統概況 3

1.2 總則 3

1.3 系統頻率和電壓的規定 3

1.4 電氣事故處理的規定 3

1.5 電氣操作制度 4

1.6 可以帶負荷斷開或接通的範圍 5

1.7 電氣裝置狀態 5

2 發電機及勵磁系統 6

2.1 發電機及勵磁系統技術規範 6

2.2 發電機投運前的檢查 7

2.3 發電機投運前的準備工作 7

2.4 發電機並列及解列操作 8

2.5 勵磁系統 10

2.6 發電機帶負荷和執行監視 11

2.7 發電機的異常執行和事故處理 12

3 變壓器裝置及執行 16

3.1 變壓器技術規範 16

3.2 變壓器的允許執行方式 16

3.3 變壓器允許的過負荷執行方式 16

3.4 變壓器投運前的準備及檢查 17

3.5 變壓器並列執行的條件 17

3.6 變壓器退出執行 17

3.7 變壓器的執行維護 17

3.8 乾式變壓器的定期外部檢查 17

3.9 乾式變壓器絕緣電阻測量及規定 18

3.10 變壓器的異常執行及事故處理 18

4 電動機裝置及執行 20

4.1 電動機的允許執行方式及一般規定 20

4.2 電動機啟動前的檢查 20

4.3 電動機啟動規定 20

4.4 電動機異常執行及事故處理 20

4.5 高壓動力變頻變壓器技術規範 22

4.6 變頻器保護 23

4.7 變頻閉鎖 23

4.8 變頻器操作步驟 23

4.9 變頻異常、事故處理 24

4.10 變頻器執行中的檢查 24

4.11 低壓變頻器 24

5 配電裝置 26

5.1 斷路器 26

5.2 引出線執行中的檢查 27

5.3 避雷器 27

5.4 電纜執行 27

5.5 配電裝置的異常執行與事故處理 28

6 廠用電系統運 31

6.1 廠用電概況及執行 31

6.2.廠用配電裝置異常現象及事故處理 32

6.3 廠用電備自投 34

7 繼電保護 35

7.1 繼電保護概況 35

7.2 微機保護簡單原理 35

7.3 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執行的一般規定 35

7.4 繼電保護裝置的執行 35

7.5 微機保護常見故障及處理方法 36

8 ecs系統 39

8.1 ecs系統概述 39

8.2 ecs組成 39

8.3 ecs簡單工作原理 39

8.4 ecs常見問題及解決辦法 39

9.直流系統 40

9.1 直流系統概況 40

9.2 直流系統的執行 40

9.3 直流系統執行方式 41

9.4 蓄電池大放電、大充電 41

9.5 直流系統的異常及事故處理 41

10 系統異常及故障 44

10.1 系統振盪時的事故處理原則 44

10.2 周波降低或公升高的事故處理原則 44

10.3 電壓降低時的事故處理原則 44

10.4 10kv母線失壓處理 44

10.5 400v母線失壓處理 45

10.6 10kv母線接地 45

附錄一化學專業所屬電動機 46

附錄二脫硫脫硝附屬電動機 47

附錄三鍋爐附屬電動機 48

附錄四汽機輔機裝置 49

附錄五燃運附屬電機 50

電氣執行規程

1 電氣系統概況及總則

1.1 系統概況

本廠目前有3臺發電機,#1發電機6mw;#2、3發電機15mw,分別接10kvⅰ段母線、10kvⅱ段母線、10kvⅲ段母線。10kvⅰ、ⅱ、ⅲ段母線分別有一條聯絡線與公升壓站連線,再經兩台主變公升壓110kv與系統連線。正常運**況下,發電機負荷供藥廠使用。

廠用電有10kv、400v兩級電壓,大容量給水幫浦、引風機、一次風機電動機接10kv母線上,其餘電動機接在400v母線上。10kv有ⅰ、ⅱ、ⅲ段,400v有ⅰ、ⅱ、ⅲ段和備用段,10kvⅰ段對應#1機爐負荷,10kvⅱ段對應#2機爐負荷,10kv ⅲ段對應#3機爐負荷。#1、#2、#3爐有公用負荷、輸料系統、脫硫脫硝系統。

1.2 總則

1.2.1 因電氣裝置改造變更內容,必須由生產副廠長簽名;

1.2.2 值長是當值生產指揮者,組織者,執行人員必須按照值長命令執行。

1.3 系統頻率和電壓的規定

1.3.1 當本廠與系統併網執行時,頻率決定於系統,系統額定頻率為50hz;

1.3.2 本廠與系統解列執行時,一般情況下周波的變化不超過±0.5hz,以保證本公司廠用負荷正常執行;

1.3.3 本廠與系統解列執行時,特殊情況下,短時周波在48hz執行時,應監視發電機過電流與對應允許執行的時間、電機進出口風溫。

1.4 電氣事故處理的規定

1.4.1 電氣事故處理一般原則

1.4.1.1 在值長領導下,班長負責指揮全班組人員處理事故,值班人員應嚴格執行班長的正確命令,嚴格執行規章制度,主動、迅速、正確地處理事故;

1.4.1.2 根據事故現象:引數變化、保護動作、訊號,正確判斷事故範圍和性質;

1.4.1.

3 將危及人身、裝置安全的裝置停電,可以不經許可即行操作,但事後應立即匯報;事故處理時,必須記錄開關、保護、引數、訊號動作情況及各項操作時間。事故處理完畢後,應將詳細情況如實記入各種現場記錄;

1.4.1.4 故障原因未查清前,現場動作後的保護不得復歸。裝置再次投入執行前,應將保護復歸(主保護的復歸應在匯報值長同意後執行);

1.4.1.5 交**時發生事故,若交接簽字手續尚未完成,應由**人員處理事故,**人員全力配合;待事故處理一段後方可交**;

1.4.1.6 屬排程管理的裝置,事故處理時,一般應聽從排程指揮;

1.4.1.7 將有損壞的執行裝置,進行停用或隔離;

1.4.1.8 當廠用電全部中斷,或部分停電時,盡快恢復廠用電源;

1.4.1.9 當母線電壓消失時,將聯接在該母線上的開關拉開;

1.4.1.10 本廠全部或部分機組因故與系統解列,在具備同期條件時與系統同期並列;

1.4.1.11 當通訊中斷時,可單獨按事故處理原則進行處理,事後應設法匯報排程。

1.4.2 電氣事故處理時的注意事項

1.4.2.1 裝有繼電保護裝置或自動裝置、該動作未動作者,可手動執行;

1.4.2.2 調整未直接受到損害系統及裝置的執行方式,盡力保持其正常工作狀況;

1.4.2.3 對無故障象徵、屬於保護裝置誤動作或限時後備保護越級動作而跳閘的裝置進行試送電,或做零起公升壓試驗;

1.4.2.4 盡快恢復已解列廠用電的供電;

1.4.2.5 將故障裝置隔離,並進行必要的測試,及時匯報值長並通知檢修人員進行修復;

1.4.2.6 恢復系統的正常執行方式及裝置的額定執行工況;

1.4.2.7 在事故情況下,允許電氣裝置作短時間的事故過負荷。發電機.變壓器過負荷的倍數和時間參照發電機和變壓器執行規程;

1.4.2.8 當電氣裝置和線路事故過負荷超過規定要求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值長或排程匯報,要求採取減負荷措施;

1.4.2.

9 發生事故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將有關事故情況調查清楚,並準確、無誤地向值長或排程報告,有錄音裝置應檢查錄音情況。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現象、何裝置故障引起,已跳閘開關的名稱,已損壞的裝置名稱,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動作情況,該裝置損壞後將引起的連鎖反應、現象,檢查所發現的情況,以及周波、電壓、潮流等變化情況等。

1.5 電氣操作制度

1.5.1 總則

操作人員必須熟悉系統、裝置、現場《執行規程》和《電業安全規程》的有關部分,並經考試和部門審查合格。

1.5.2 倒閘操作規定

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其中對裝置較熟悉者作監護人。值班負責人應認真做好操作的組織準備工作。根據任務的繁簡指定監護人和操作人,並向操作人員交待清楚操作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

對特別重要和複雜的倒閘操作,應由有關技術人員、值長進行安排,由熟悉的值班員操作,值班負責人監護。對**後立即執行的操作,由**者填寫操作票,**操作者仍應全面審查操作票無誤後,方可進行操作。所有操作均應執行「操作監護制」。

1.5.3 操作票

1.5.3.

1 電氣倒閘操作前必須按規定正確填寫操作票。操作票經監護人、班長和值長審核無誤簽字後,執行上級命令操作,不得無票操作(另有規定者除外),不得預約操作,不得手勢聯絡操作,操作完畢後要認真全面複核;

1.5.3.2 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乙個操作任務。操作票應按正規操作術語填寫並寫明裝置的名稱和編號(即雙重編號)。字跡必須正確、明了、整潔,不得任意塗改;

1.5.3.

3 填寫操作票時,應對照電氣一次系統圖,掌握須裝拆的安全措施,裝置變更情況。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寫,一項一欄,不得併項,填好的操作票經監護人認真核對後,由值班負責人及值長依次批准以保證操作票正確無誤。操作票統一編號,按順序使用;操作前填寫操作時間,操作完畢寫明終結時間;在已操作過的操作票上蓋「已執行」章,不合格而未執行的操作票蓋「作廢」章;執行過的操作票儲存三個月;

1.5.3.4 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開關、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順序依次操作,送電合閘的順序與此相反。嚴防帶負荷拉合刀閘;

1.5.3.5 下列專案應作為操作票填寫內容:

應拉合的開關和刀閘,檢查開關和刀閘的位置,檢查接地線是否拆除,檢查負荷分配,裝拆接地線,停電、驗電、測絕緣,安裝或拆除控制迴路或電壓互感器迴路的保險,同期操作的各項步驟,切換保護迴路和檢查是否確無電壓等,聯鎖開關的投入、退出,繼電保護壓板及刀閘的投入、退出等;

1.5.3.6 遇有下列情況時,可以不使用操作票

1.5.3.6.1 事故處理;

1.5.3.6.2 試驗、切換、停投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單一操作;

1.5.3.6.3 低壓廠用輔機的停、送電(必須有停、送電聯絡單);

1.5.3.6.4 遠方拉合開關或刀閘的單一操作;

1.5.3.6.5 拉開接地刀閘或拆除全廠僅有的一組接地線;上述操作必須記入班長**記錄;

1.5.3.

7 裝置送電前,有關系統的工作票必須全部終結,有關臨時安全措施全部拆除。電氣值班員必須對裝置各連線迴路進行全面檢查,確定已具備受電條件,測量絕緣電阻合格後才能送電。操作和巡視時,應隨手嚴密關閉開關室門窗、開關櫃門、控制箱門、保護屏門,防止小動物短路和防止灰塵、雨水侵蝕造成異常事故。

1.5.4 操作監護制度

1.5.4.1 監護人在操作開始時應填寫操作時間,操作中重要專案也應註明操作時間;

1.5.4.

2 監護人每次只能給操作人按順序下達乙個操作專案的命令,操作人複誦一遍,然後監護人確認無誤後,下令正式操作,操作人才能動手操作。每操作完一項,監護人應在操作票該項上做「√」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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