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立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2022-12-31 10:27:02 字數 3756 閱讀 4938

湖南省公立醫療機構

網上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衛生部、***糾風辦等六部門《關於印發〈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衛規財發[2009]7號)和《湖南省人民**辦公廳關於推行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09]76號)等檔案精神,加強對湖南省公立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監督管理,保證藥品集中採購工作規範有序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參與湖南省網上藥品集中採購的醫療機構、藥品生產和經營企業、藥品集中採購管理和服務機構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醫療機構是指湖南省轄區內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包括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主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也包括**舉辦的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即城市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

。本辦法所稱藥品集中採購管理機構是指各級**設立的負責藥品集中採購日常管理的工作機構。

本辦法所稱藥品集中採購服務機構是指提供網上藥品集中採購交易平台的服務機構。

第三條湖南省公立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實行省、市(州)分級監督管理。湖南省藥品集中採購監督委員會負責全省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監督管理。市(州)藥品集中採購監督委員會負責本地區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監督機構

第四條省藥品集中採購監督委員會由省藥品集中採購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成,監督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糾風辦。各市(州)監督機構由相應的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成。各級監督機構實行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聯合監督工作機制。

第五條監督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能分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受理各方當事人的投訴和舉報,糾正和查處藥品集中採購中的違規違紀行為,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各部門具體履行以下監管職責:

(一)糾風辦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對藥品集中採購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管理,受理有關藥品集中採購的舉報和投訴;負責對**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國家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藥品集中採購工作中履行職責、執行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進行監督;依照《行政監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二)衛生、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醫療機構執行中標(掛網)結果和履行合同情況的監督管理,對醫療機構採購藥品、合理用藥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照《執業醫師法》和《藥品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三)發展改革部門協助有關部門對藥品集中採購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省藥品集中採購交易平台的建設、執行、維護和中標(掛網)藥品交易服務,以及評標專家的監督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四)**主管部門負責對藥品集中採購活動中的藥品**進行監督管理,審核**證明檔案,核定並發布網上集中採購藥品投標**指導價和中標藥品最高臨時零售**,監督並實時跟蹤醫療機構中標(掛網)藥品**政策執**況,依據《**法》、《**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湖南省**監督管理條例》、《湖南省網上集中採購藥品**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五),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六)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參與藥品集中採購活動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資質及其生產或經營的藥品合法性進行監督管理,並依據《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七)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中標(掛網)藥品的醫療保障**執行及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對醫療保險目錄內藥品集中採購情況、醫療機構合理用藥情況等進行監督,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八)經濟部門負責對參與藥品集中採購活動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九)財政部門負責對公立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安排藥品集中採購管理機構日常工作經費,並按**購買服務的方式安排藥品交易平台正常運轉經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採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藥品網上招標各方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機構編制部門參與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管工作。

第六條負責對藥品集中採購進行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及時受理和查處舉報問題,依法依規維護藥品集中採購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醫療機構

第七條醫療機構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規避或變相規避藥品集中採購活動。

(二)臨床所用藥品必須從網上公布的中標(掛網)藥品中選購,按照規定的比例優先採購國家基本藥物,採購藥品必須通過省藥品集中採購交易平台進行網上採購和交易。

(三)必須成立藥事管理委員會和藥品採購監督委員會,負責對藥品的遴選、採購和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四)按規定程式確定選購藥品的品種、規格、數量,編制適用本單位的藥品採購目錄,及時上網傳送採購訂單,對到貨藥品進行驗收和確認。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藥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藥品,不得採購和使用。

(五)必須與中標(掛網)藥品生產企業或其委託的藥品經營企業簽訂藥品購銷合同,明確品種、規格、數量、**、回款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並嚴格履行購銷合同。必須及時結算貨款,縣及縣以上公立醫療機構自收到藥品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60日付款;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藥品購銷合同雙方約定的時間付款。

(六)嚴格執行中標(掛網)藥品採購**和最高臨時零售**有關規定,不得二次議價或變相壓價。

(七)嚴禁在藥品採購、使用、銷售和後期回款等過程中收受回扣或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八)如發現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在藥品集中採購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省藥品集中採購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和省藥品集中採購管理辦公室或當地監督和管理機構舉報。

(九)法律法規的其它規定。

第八條醫療機構違反第七條有關規定的,均列入「採購人不良記錄名單」並在網上公布,由監督委員會相關部門進行查處:

(一)違反第七條(一)、(二)、(三)、(八)款規定的,由衛生部門會同其他監督機構相關部門視情節給予批評、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有關負責人和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

(二)違反第七條(四)款規定採購不合格藥品的,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三)違反第七條(五)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衛生和糾風辦等相關部門進行監督處理。合同欺詐或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四)違反第七條(六)款規定的,由**主管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五)違反第七條(七)款規定的,由糾風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六)違反第七條(九)款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第四章藥品生產企業

第九條藥品生產企業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藥品集中採購活動中必須按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檔案。

(二)按照中標(掛網)藥品所註明的藥品質量和****合格的藥品;如在採購週期內發生企業或藥品資訊變更,須及時向省藥品集中採購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經相關部門核實後,由省藥品集中採購聯席會議辦公室批准進行更新。

(三)需委託配送時,必須按規定對本企業每一中標(掛網)的藥品品種在全省範圍內委託合法的藥品經營企業進行配送,保證偏遠地區醫療機構的藥品配送;必須對醫療機構網上訂單及時響應,並通過省藥品集中採購交易平台的網上採購系統進行發貨確認;不論醫療機構採購量大小,路程遠近,必須保證藥品及時足額配送到位。急救藥品4小時內送到,一般藥品的配送不超過48小時,節假日照常配送。

(四)必須與醫療機構或藥品經營企業簽訂購銷合同,明確品種、規格、數量、**、回款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並嚴格履行合同。

(五)在採購週期內,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准撤標。

(六)嚴禁在藥品銷售、使用和後期回款等過程中進行商業賄賂或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七)依法依規舉報藥品集中採購工作中有關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

(八)法律法規的其它規定。

甘肅省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合同

格式 甲方 醫療機構 乙方 藥品生產或配送企業 甲乙雙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衛生部等六部委 關於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意見 衛規財發 2009 7號 關於 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意見 有關問題的說明 衛規財發 2009 59號 和 甘肅省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實施方案 ...

福建省醫療機構第八批藥品集中採購確標方案

省屬片區 根據 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規範 衛規財發 2010 64號,以下簡稱 工作規範 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辦法 國糾辦發 2010 6號,以下簡稱 監督管理辦法 和 關於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實施意見 閩政辦 2009 140號 等相關檔案精神,為做好福建省醫療機構第八批藥品集中...

天津市2023年度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

第二階段程序安排及有關說明 經天津市2009年度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中心組研究決定,近期集中採購工作程序安排如下,同時再次重申此階段有關工作要求。一 近期工作時間安排 2月2日 12日 資料審核 2月13 14日 公示審核結果 核對相關資訊 2月16日8 00 開始網上 2月16日16 00 中成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