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紅章程

2022-11-26 06:33:02 字數 966 閱讀 3682

「山里紅」文學社社團公約

1、以文學社為榮,為文學社爭光,在學習、生活、文學社工作等各方面爭一流。

2、學好語文課,主動參與課堂,認真完成作業,確保語文學習成績在班級領先。

3、熱愛生活,關注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善於記錄生活中的現象或感受。

4、熱愛讀書,廣泛閱讀書刊,開拓自己的眼界,特別要多讀優秀的文學作品,提高自己的文學素養,同時做好讀書筆記。

5、勤於動筆,認真地完成習作任務,並堅持向社刊投稿。

6、勇於競爭,積極參加各級各類寫作競賽。

7、謙虛好問,主動向老師請教,爭取老師、同學的幫助,認真做好文學社工作。

8.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和文學社章程,爭做文明好社員。

高莊鎮中心小學

2023年9月

「山里紅」文學社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社是由本校愛好文學活動的學生組成的群眾團體,是為了配合語文教學,發展學生個性特長,豐富校園文化生活而形成的學生組織。

第二條本社的宗旨是團結學校所有熱愛文學的同學,積極開展文學社團活動,為促進語文教學改革,提高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和寫作能力,為培養各種有用人才特別是文學人才貢獻力量。

第三條本社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加強與兄弟學校文學社團的交流,加強與詩人、作家的聯絡,虛心接受有關專家的指導。

第四條本社實行社長負責制,由少先隊負責管理。

第二章社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凡屬本校的熱愛文學的學生均可申**入本社。學生入社要進行嚴格篩選,出社自由,但出社后不得再入社。兩月內無故不參加文學社活動者,以自動退社論。

第六條社員有權利申請參與文學社的所有活動,有權利對文學社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

第七條社員有權利參加本社優秀社員的評比。

第八條社員作品優先發表在校刊上以及推薦給其他報刊雜誌。

第九條社員有義務為本社社刊提供稿件。

第十條社員有義務在校內積極宣傳文學社和校刊。

高莊鎮中心小學

2023年9月

又見山里紅系列報道

4月28日,雙明中心小學全體師生迎來了乙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日子,共同參與和見證玉山教育系統志願者 山里紅 服務隊的正式啟動。此項活動得到了玉山縣教育體育局和雙明鎮黨委 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援。縣教育體育局黨委書記 局長陳衛民 雙明鎮黨委書記賴海英 鎮長李小鋒 教體局副局長李芹 副局長陳聞 以及幾位教體局...